同商共议社区"小"事情 和衷共济民生"大"幸福
2017-08-10 08:40: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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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智慧社区建设模式 促进物业管理转型升级 省政协常委赖应辉代表省农工党发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与智能科技的结合,物业管理正向智慧社区转变提升。但我省智慧社区建设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此建议: 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由政府出资、行业牵头、结合商业自营解决筹资难题,补齐物业信息化建设这块短板。 充分整合现有数字资源。将公安或交管部门的摄像头资源对接进社区智能平台以及物业智能化平台,并推广应用实现全覆盖。 制定智能化强制性标准。将原有的智能化系统设计和施工的“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 打通物业管理终端平台。由住建厅牵头,民政厅配合,深入打造社区信息管理平台和公共数据中心。 引导企业树立安全意识。有关部门应定期公布智能化建筑相关硬件设备的红黑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采购符合大数据安全规范的设备,指导其建立相关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物业调处纠纷工作机制的建议 省政协委员王宁新代表省民建发言 近年来,我省小区物业纠纷日渐增多,已成为影响住宅小区和谐安定和居民幸福安康的社会问题之一。为此建议 : 进一步扩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形成多元化解机制。由司法、住建等部门牵头开展调研,尽快制定出台我省关于推进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学指导各地尽快建立健全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逐步构建县、乡、居三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同时,加大公权力救济和行政执法力度。 进一步强化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重视和支持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以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出发点全面开展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进一步提高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各级相关部门要选聘具有物业相关专业背景知识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专职调解员,并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 关于扶持培育标杆物业企业的建议 省政协常委 林荣滨 我省尚欠缺大型龙头物业企业,建议:政府应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工作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业市场发展状况开展调研,设立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专项投资基金,出台政府后勤管理服务社会化专项管理办法,鼓励和推动省属、市属等企业进行物业管理企业混合制改革,对已挂牌新三板或有条件上市或已走资本市场的物业企业、重点企业进行对口指导与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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