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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商共议社区"小"事情 和衷共济民生"大"幸福

2017-08-10 08:40:55 林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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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省政协委员 刘登健

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议:

社区组织责、权、利“三位一体”要到位,责任落实要到位;权力下放要到位,政府要考虑将物业管理有关各行政部门的管理权,以行政授权的方式,委托社区组织统一行使;利益补偿要到位,可以考虑建立“和谐社区共建基金”。社区监督要与服务相匹配,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监督作用;积极培养社区的服务意识,社区要引导业主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

借助物联网技术 助力智慧社区升级

省政协委员 高金兴

在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过程中,建议采取“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居民受益”的模式进行规模推进。首先,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智慧社区的技术标准,并对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进行必要投入,如消防栓监控等,搭建智慧社区的基础平台。其次,在社区服务的提供方式上,采用服务购买的方式,将智慧社区的各项应用标准化,供物业企业及社区居民按需购买。

关于修订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

省政协委员 许永东

建立网格化调解格局,充分利用调解机制,包括物委会、居委会、法律志愿者的力量把物业纠纷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由物业协会、消委会或者政府部门牵头建立第三方长效评价机制。建立微信、网络等电子信息平台,来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公布物业服务信息。采用“双轨制”给予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并应配套相应的监管制度。

有效监管 推进社区物业规范化发展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陈志奇

推动社区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存在业委会成立难和运作难的问题,目前成立的业委会并非百分百代表业主利益,有的甚至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谋私利,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部门,易引发种种乱象,为此建议:修改我省物业管理条例过程中明确业委会的主管部门;增加物业管理相关政府部门的编制,从人力资源上保障政府管理能力。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 周建新

行业协会对于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促进作用。为此建议:由政府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行业协会搭建全行业企业及职业经理人从业信用体系平台,定期采集信息对外发布,实现行业优胜劣汰,扶持一批规范化企业壮大。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授予各级行业协会对物业从业相关证件的培训资质,然后由行政部门给予考核,政府部门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参训人员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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