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省消委会近日发布2017年度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根据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省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汇总统计数据,2017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188381件,解决174856件,解决率92.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13.87万元。 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全年受理投诉量排名前三位依次为:合同问题的投诉30364件,占投诉总量16.12%;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29569件,占投诉总量15.70%;质量问题的投诉25002件,占投诉总量13.27%。 与2016年同期相比,因质量、合同引起的消费投诉同比增长明显,涉及售后服务投诉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合同问题的投诉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5.70%,质量问题的投诉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20.13%,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与上一年度相比下降2.82%。 从消费者投诉服务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食品类投诉37106件,占投诉总量的19.70%;服装鞋帽类投诉15330件,占投诉总量的8.14%;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3767件,占投诉总量的7.31%。其中食品类投诉量增幅明显,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51.21%;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上升也较明显,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45%。 从消费者投诉服务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电信服务类投诉13110件,占投诉总量的6.96%;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12905件,占投诉总量的6.85%;互联网服务类投诉4928件,占投诉总量的2.62%。其中电信服务类仍居投诉量的首位,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3.26%;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增幅明显,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169.08%;互联网服务类投诉量有所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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