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永定区煤炭管理局综合股股长赖碧光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赖碧光在担任永定区煤炭管理局综合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将其个人名下私家车加油费用,从永定区煤炭发展总公司财政账户报支,违规报支加油费共计17550元。2017年10月,赖碧光将违纪所得款17550元退缴至永定区煤炭发展总公司账户,并于2018年6月25日上缴国库。2018年6月,赖碧光受到记过处分。 2.仙师镇恩全村两委干部违规公款报支香烟问题。2015年至2016年,肖寿占、肖天养分别在担任永定区仙师镇恩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接待要求,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该村会议接待使用,违规购买香烟8次32包,共计556元。2017年12月,违纪款556元已退缴至恩全村集体账户。2018年6月,肖寿占、肖天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党(工)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始终保持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1+X”常态化督查机制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共抓共管、严纠“四风”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五抓五重”要求,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龙岩市永定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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