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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8-08-07 15:13:27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建省顺昌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顺昌县原效能办主任兼县招投标中心主任吴斌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吴斌与时任县招投标中心副主任刘孔辉商议,以每月虚报单位燃油费、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36000元,经吴斌审批,以“交通补贴”的名义发放给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其中吴斌领取3200元。同时,吴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吴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2.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涂勇斌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9日至15日,涂勇斌参加中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青岛举办的新政策下招投标专题培训班期间,私自到北京旅游,并虚开培训住宿费发票共2589元在单位报支。同时,涂勇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涂勇斌受到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细抓实,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纠正“四风”,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成风化俗。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四风”老问题及新动向,发现“四风”问题,严查快处,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顺昌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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