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一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 涉南平、漳州等地
2018-08-07 15:46:02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分享到:
|
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 松溪县河东乡河东村党支部党员吴秀玉违反殡葬改革有关问题。 ●人物:松溪县河东乡河东村党支部党员吴秀玉 ●问题:2018年4月18日,吴秀玉的公公王某去世。4月22日下午13时,在出殡过程中,其亲属在河东桥头路边设祭,并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活动长达15分钟。当时,吴秀玉不仅没有劝阻,还参与了违规出殡祭祀活动。 ●处理:2018年7月13日,河东乡纪委给予吴秀玉党内警告处分。 >>>政和: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政和县镇前镇茶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华时截留挪用低保金等问题。 ●人物:政和县镇前镇茶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华时 ●问题:2015年至2017年,刘华时私自保管该村李远琳、李远旺2户低保户的低保存折,并挪用低保金共计5.37万元,其中发放给该村老人及病重村民4.74万元,用于其个人开支0.63万元。2014年,刘华时(时任茶溪村委会主任)在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下,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民主评议,违规将自己申报为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享受补助款1.5万元。刘华时将该补助款用于日常开支,未进行房屋改造。 ●处理:2018年7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刘华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旧镇镇苑上村村委会副主任林学亮利用职便冒领低保金问题。 ●人物:旧镇镇苑上村村委会副主任林学亮等 ●问题:2012年3月,林学亮为村民黄某申办一本低保金发放存折并占为己有,多次冒领低保金合计4545元。2015年7月黄某死亡后,县民政局注销黄某低保对象信息并停发低保金。2016年1月,林学亮利用保管苑上村村委会公章职便,向旧镇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黄建文提供黄某健在的虚假证明,黄建文在没有进行详细核实的情况下,与林学亮一起到县民政局要求恢复黄某低保待遇,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薛炳银未进行复核,继续发放低保金至2017年6月,致使林学亮继续冒领低保金合计3750元。 ●处理:村党支部书记林军仔、村委会主任林金阳未按上级部署要求对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对林学亮冒领低保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林军仔、林金阳分别受到诫勉谈话;2018年3月,黄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学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冒领的低保金合计8295元予以收缴;2018年7月,薛炳银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官浔镇省炉村文书兼统计员王加议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人物:官浔镇省炉村文书兼统计员王加议等 ●问题:2016年1月,王加议明知其弟王某祥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情况下,隐瞒事实提名推荐王某祥为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并获得通过,导致王某祥于2017年6月享受农村信用合作社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 ●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王丽水审核把关不严,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王加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丽水被通报批评。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待岗人员黎翠玲参与“带彩打牌”问题。 ●人物: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待岗人员黎翠玲 ●问题:2018年5月4日,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待岗人员黎翠玲在永安市燕东兴林路住宅区内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处理:2018年5月,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给予黎翠玲党内警告处分。 三明市第二医院退休干部俞彩禹参与“带彩打牌”问题。 ●人物:三明市第二医院退休干部俞彩禹 ●问题:2018年4月13日,三明市第二医院退休干部俞彩禹在永安市燕江东路一家店铺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处理:2018年7月,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党委给予俞彩禹党内警告处分。 永定区煤炭管理局综合股股长赖碧光私车公养问题。 ●人物:永定区煤炭管理局综合股股长赖碧光 ●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赖碧光在担任永定区煤炭管理局综合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将其个人名下私家车加油费用,从永定区煤炭发展总公司财政账户报支,违规报支加油费共计17550元。2017年10月,赖碧光将违纪所得款17550元退缴至永定区煤炭发展总公司账户,并于2018年6月25日上缴国库。 ●处理:2018年6月,赖碧光受到记过处分。 仙师镇恩全村两委干部违规公款报支香烟问题。 ●人物:仙师镇恩全村两委干部 ●问题:2015年至2016年,肖寿占、肖天养分别在担任永定区仙师镇恩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接待要求,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该村会议接待使用,违规购买香烟8次32包,共计556元。2017年12月,违纪款556元已退缴至恩全村集体账户。 ●处理:2018年6月,肖寿占、肖天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顺昌县原效能办主任兼县招投标中心主任吴斌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 ●人物:顺昌县原效能办主任兼县招投标中心主任吴斌 ●问题: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吴斌与时任县招投标中心副主任刘孔辉商议,以每月虚报单位燃油费、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36000元,经吴斌审批,以“交通补贴”的名义发放给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其中吴斌领取3200元。同时,吴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8年7月,吴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涂勇斌公款旅游问题。 ●人物: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涂勇斌 ●问题:2017年6月9日至15日,涂勇斌参加中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青岛举办的新政策下招投标专题培训班期间,私自到北京旅游,并虚开培训住宿费发票共2589元在单位报支。同时,涂勇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8年6月,涂勇斌受到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