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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深挖彻查,重拳整治涉黑涉恶腐败

2018-10-25 08:47:20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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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鹭岛厦门,海天一色。看着工地上大型施工机械轰隆隆地作业,施工人员马不停蹄地赶工,中奥游艇码头项目负责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的中奥游艇码头项目,自2010年开工后,屡遭恶势力滋扰,项目建设一度受滞。今年初,在福建省纪委监委开展的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中,陈新社区主任陈水宏涉嫌寻衅滋事、暴力讨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问题线索浮出水面,公安机关一举抓获13人的涉嫌犯罪团伙。随着这帮黑恶势力的倒下,该工程项目涉及的征拆等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蝶变的背后,源自于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扫除“关系网”“保护伞”,以铁的纪律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清新福建”这张名片愈发亮丽。

协作配合,主动出击

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这起充当赌场‘保护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能够迅速查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得益于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快速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因为当地一个赌场通风报信、提供“保护”并从中捞取好处,9月29日,安溪县尚卿派出所原副所长白某敏被安溪县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前,白某敏已被开除党籍纪、开除公职。

类似这样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互联互通”的做法,在全省上下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上,福建省纪委监委紧扣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要求,系统谋划,周密部署,精准施策。

今年1月,福建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自上而下层层发动、层层部署;2月,省纪委监委印发相关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6月,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联合建立线索移送、同步办理、案件会商等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8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主持召开扫黑除恶违纪查办组领导小组会议,强力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三类重点问题,深挖彻查、精准打击。

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跟进,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等,推动涉黑腐败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快速反馈机制,定期梳理信访举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通过信息共享,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漳州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原所长陈爱春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中,协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多部门联动参与,依规依纪依法、精确灵活使用调查措施,既推进案件突破,又有效提升办案综合效果。

不仅如此,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主动出击、积极作为,通过巡视巡察、专项督查、一线监督、“开门接访”等,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线索。从7月下旬开始,三明市委组织12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展扫黑除恶“机动式”交叉巡察,深挖细查涉黑涉恶“保护伞”。

“这种利用职权或暴力强揽工程项目的行为,是典型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厦门市委第三机动式巡察组进驻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开展巡察,通过走访摸排,掌握了该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吕子凉、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吕水草幕后指使操纵部分居民滋扰工地、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的问题线索。厦门市、同安区纪委监委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查处,给予吕子凉、吕水草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截至9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55件、4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3人。

有案必查,一查到底

严打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被告人李新林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8月17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6名相关涉案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2016年5月以来,李新林作为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村委会主任,操控村民代表会议,把持村级事务决策权,控制村财,多次煽动、组织村民到江口镇政府静坐、谩骂,干扰镇政府日常办公,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专项治理中,李新林的问题进入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视线。今年3月,涵江区监委对李新林采取留置措施,同年5月责令李新林辞职,并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新林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查处,是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处黑恶腐败、坚决惩治“保护伞”的一个缩影。

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一些黑恶势力能够赖以生存,胆敢肆无惮忌,往往背后有“保护伞”,抓住了“保护伞”,就等于断了黑恶势力的“命门”。

除恶务尽,有“伞”必破。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察体制改革的优势转化为治理的效能,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快速处置机制,采取挂牌督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办法,对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问题优先核查,对“关系网”“保护伞”优先处置。厦门市查处翔安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江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龙岩市查处9名公安干民警徇私枉法充当涉毒人员“保护伞”的案件……

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当地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协同推进,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果。

“发现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龙涉嫌‘保护伞’的线索后,鉴于案情敏感、复杂,我们立即启动同步办理机制,共同参与谈话、询问、讯问。” 宁化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邱智辉说,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步开展调查侦查,按照规定分别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形成了相互印证、完整闭合的证据链,目前此案已由清流县人民法院异地审理,即将作出判决。

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多发于基层、调查核实易受到人情干扰,以及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监督执纪能力不足等现实情况,县级纪委监委普遍建立直查快办工作机制,组织精干力量直接核查,把问题线索查清、查实、查到位。

在福州,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严肃查处了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林德发、林风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及部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案件,目前已对涉案的66人予以严肃处理,其中8人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与此同时,各地还注重用好通报曝光的利器,释放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保持高压震慑作用。今年4月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共分四批通报了1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一些市、县纪委也及时公开曝光了查处的黑恶腐败问题,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纷纷点赞。

督查问效,夯实基础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在专项治理中,福建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督办,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今年5月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共分3批对68条重点问题线索开展挂牌督办,建立台账,对账销号,一抓到底。7月,省纪委监委派出10个督导调研组,对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问责。

“接到省纪委涉黑涉恶腐败专项督导反馈的‘问题清单’后,我们压力陡增。” 惠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林育伟坦言,这次督导,让他们看到了不足、找到了差距,“我们立即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奋起直追,狠抓整改,决不拖后腿。”

强有力的督导问效,有力地推动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8月份以来泉州市纪委监委连续召开两次工作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部署、再加温,并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纪查办组工作规则,建立季度例会、线索管理、挂牌督办、责任捆绑、对外协作等落实机制。漳州龙海、龙岩永定等地紧盯农村基层的重点区域,采取入户访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办法,既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又向基层传导责任压力。

在开展专项治理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8月16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其组织、领导者陈某某、邹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8月22日,晋安区纪委监委针对该案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对两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之举。今年来,福建省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把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等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风气监督,对所有参选人员严格审查、严格把关,防止“带病参选”。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刘学新强调,要坚守政治机关站位,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按照“五抓五重”要求,立足职责职能,持续聚焦“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重点问题,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陈金来 陈宝福 郑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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