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福建省尤溪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副所长蔡庆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监管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17年间,蔡庆右违规收受其管辖片区内的管理对象3人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烟、现金等财物,共计价值3280元;2016年至2017年间,蔡庆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管辖片区内的多名管理对象借款,共计37200元。2018年11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给予蔡庆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违规借款全部退还借款人。 2.尤溪县西滨镇公路站站长罗占庆“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8月至12月,罗占庆将其用私家车办理私事的8张油费发票共计1600元,放在西滨镇公路站报销过账;2016年底,罗占庆违规收受监管对象赠送的白酒、茶籽油等礼品,共计价值2900元。2018年10月,西滨镇纪委给予罗占庆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尤溪县坂面中学原校长蒋景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月至8月,蒋景起先后7次违规在城区的餐馆接待他人,事后将相关费用共计4652元在坂面中学报销过账。2018年10月,县教育系统党委给予蒋景起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退还坂面中学。 通报指出,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严守党规党纪,带头移风易俗。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带头反对“四风”,发挥“头雁效应”。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纠正“四风”工作,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这一首要职责,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密切关注隐形变异问题,对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尤溪县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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