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讯(记者张仁平)“没想到,我们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资,在检察环节仅7天时间就拿到了。”日前,被福建省平和县一家企业拖欠薪金的17名农民工,在该县检察院领到工资款13.6万多元后,踏上了返乡的路。 这家企业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17名员工2017年9月至12月的薪酬。企业经营者何某接到当地人社部门责令其限期付薪通知后却逃匿在外,并断绝联系。此后,何某被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2018年9月,何某在湖北被抓获归案。12月,当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根据农民工反映的情况,当即与公安机关联系,从扣押款中先行发放欠薪。 为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2018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运用民事行政检察等职能,支持起诉76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36件,共帮助525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421万元,有效维护了民生民利。 在专项监督中,各地检察机关用足监督手段,加强与法院、人社等部门沟通,对于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在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时,向法院移送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便于法院速裁或先予执行。 在协助追讨欠薪过程中,一些检察院督促当地人社部门加强监管,对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用人单位,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协助94名工人追回拖欠工资489万余元后,建议人社部门将欠薪公司列入“黑名单”,使失信行为在全区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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