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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不妨导入混沌美学

2019-04-08 08:03:46 张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乡村振兴,不妨导入混沌美学

混沌美学并不等同于无为而治,任由其野蛮生长。相反,在乡村振兴中实践混沌美学,需要更多有序引导、力量聚合与资源支持。

东南网4月8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新近出台的《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指南》,对省内农村村民住宅整治提出规范要求,并细化至建筑材料、屋顶、墙身,门窗、防盗网,阳台、栏杆、外挂空调器等具体节点。这份指南诞生的政策背景,是正在实施中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后者被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对标的正是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中的“生态宜居”。

安居方能乐业。观照广大乡村实际,改善人居环境必要而紧迫。以村庄农房为例,上述技术指南将现存乱象表述为“既不像村庄又不像城市”“混杂着传统民居、豪华的欧式别墅、简易的红砖裸房以及大量多层水泥墙面的方盒子住宅,混乱丑陋”。

那么,人居环境整治该坚持什么样的原则取向?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又该是什么模样?

谈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言必称被奉为圭臬的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十数年间,当地一张蓝图绘到底,强调规划先行、系统治理,极大改变了乡村面貌。不过,在全国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和学科建设委员会秘书长刘飞翔看来,浙江经验固然可贵,可福建省情有所不同。学习借鉴之余,还应有更多在地化考量。

早在上世纪,浙江便相当重视乡村建设规划,历经多年沉淀,乡村面貌风格统一、调性一致。反观福建,由于历来个私经济强而集体经济弱,乡村建设统一规划力度较弱,农村房屋形态多元,甚至杂乱无章。在这样的现状下,试图通过大规模拆旧建新以达到统一,并非易事,也无必要。整齐划一并非生态宜居的唯一选择。美丽新农村可以有更多审美取向与表现方式。

刘飞翔主张,不妨将混沌美学的理念引入乡村振兴实践。

混沌美是对秩序美、和谐美等传统美学观点的反思,强调偶然性、对话性、非线性与复杂性,主张包容性与多样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杂乱与无序。混沌美是有序与无序的辩证统一,是先定与随机的辩证结合。参差之中有章法,混沌之间有法度。混沌美是中国古典哲学与古典美学的组成部分,在传统艺术作品中亦有迹可循。

广大乡村本身就包含着混沌美。从广袤无垠的黑土地到温柔秀气的江南水乡,从掩映在青山间的山村到海边渔村,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画像与性格。老井、古树、戏台、庭院、晒场,这些乡村生活里的怀旧意象,不仅仅构成了多元复合的乡村空间,更承载着情感、文化与历史。乡村美学,往往就体现在没有统一的格式,不可言说却充满想象空间。

在乡建实践中,我们往往过分强调统一性,习惯用工厂化、流水式的“穿衣戴帽”取代乡村的千姿百态与斑斓多变。这让村庄失去了美感,也失去了个性。2017年,福建省住建厅公布的美丽乡村建设负面案例,便“官方实力吐槽”“建大亭子、大牌坊等‘形象工程’”“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等乱象。

主张混沌美学,实则是乡村美学的回归,是对当下乡建乱象的纠偏。

将混沌美学导入乡村振兴实践,关键在于如何在一定的规则框架下,尽可能包容广大村庄与乡民对美的不同理解与追求——既要做到整体和谐、依循建筑规则,又要强调区域特色,并尊重村民个性需求;既要实现现代宜居、生活通达便捷,又要重视历史传承,复现传统文化精髓;既要政府引导,又要激活村庄内生动力,鼓励本土参与,共谋共建共享;既要主张包容多元,又不可越雷池半步。

仍以农村村民住宅为例,《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指南》指出,我省农村村民住宅现存“层数过高、体量过大、布局过密、裸房数量多、私搭乱建严重、公共性空间与绿化空间缺乏”等问题。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一革命四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房整治行动既要解决上述问题以实现整体协调有序,又不能忽视强化地域色彩与特征的表达、历史文化的传承,乡村性环境的营造,体现乡村传统韵味。

由此可见,比起自上而下无差别的统一化打造,秉持混沌美学理念从事乡建,更加考验决策者的智慧与耐心。混沌美学并不等同于无为而治,任由其野蛮生长。相反,在乡村振兴中实践混沌美学,需要更多有序引导、力量聚合与资源支持。被广泛提及的设计下乡理念,主张的正是“政府引导、村民主体、专家指导、企业助力”的多方参与模式。此外,基础设施配套投入、人才保障、专业护航、村庄内生动力的培育、村民自治能力的养成,都是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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