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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检察院出台16条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2019-09-16 17:54:20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房小奇  

东南网9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获悉,近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发展环境的意见》(全文共16条,以下简称《意见》),为福建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法律保障。

据了解,这份《意见》是福建省检察院结合福建省情和工作实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而研究出台的。

《意见》强调了检察机关为民营经济提供司法服务的保护理念、保护措施、保护要求等,从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生效裁判及调解监督案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执行案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自主经营权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涉民营企业征收案件、行政协议案件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并从健全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司法保障机制、检察建议机制、普法宣传机制、协作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意见。

据悉,《意见》的出台为我省检察机关打造了畅通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工作的多项机制,细化了落实平等保护理念的具体措施,以坚实的司法保护制度,为我省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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