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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海上农民工”:缺乏专业技能 安全保障较少

2013-11-22 11:14  谢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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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排上的简易厨房十分狭小,一人转身都困难,工人老梁在高压锅里放上米、水和一点咸鱼,焖成的咸饭就是他的午餐。

东南网11月22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 实习生 林晗 通讯员 陈昭影 张杰文/图)

近几年,随着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以及渔民转产转业政策的间接影响,本地渔民的子弟大多不愿继承父业,越来越多的外来打工者涌入我省沿海地区,从事海洋捕捞渔业、海上运输业、海上养殖业,外来打工者逐渐成为渔业劳动力的有效补充群体。但这个群体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缺乏专业技能,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管理不够规范,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安全保障较少,社会关注度较低。海上的特殊环境,容易让他们远离人们视野。

近日,记者走进他们,感知他们的冷暖。

渔排附近空间狭窄,洗漱,洗衣等都只能在窄窄的木板上完成。

工作艰苦,存安全隐患,但养殖户大多不愿为渔工交意外伤害保险

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鲍鱼养殖是这里的重要产业。几乎每一个养殖户,都会雇佣几名外来工。

11月16日,记者在那里见到了外来渔工老梁。老梁来自云南,在老乡的介绍下,之前从来没有见过海的他来到福建,成了一名渔工。“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给网箱里的鲍鱼喂食,清晨5点多就要起床开工。”老梁说。

由于工作需要,老梁吃住都在渔排上,很少有机会上岸。“睡在海上,晃来晃去,刚开始天天失眠。”老梁说,“这里的房子冬凉夏暖,待久了都会患上风湿病。”

老梁口中的“房子”,就是在渔排上搭建的简易小木屋。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个10平方米不到的木屋被隔成两间。一间放着一张简易的木板床,这里是老梁夫妇的卧室;另一间,则放置着煤气灶等简易做饭工具。

“淡水和食物是老板从岸上送上来的,我们平时很少下船。”老梁说,“只有遇到台风天,老板才会把他们接上岸。陪伴他们的只有单调的海浪声,每次上岸,都恍如隔世,更不用说到县城或者城市去逛逛。”

和外面联系越来越少的老梁,感觉和外界越来越脱节了。

在老梁的“房子”外,记者视野所及的海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网箱和渔排。

老梁说,留守在渔排上的,基本都是不通水性的外来工。据当地边防民警介绍,近年来,养殖渔工不慎跌落海里造成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

罗源新澳边防派出所民警陈凌说,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为养殖渔工推出了渔工意外伤害保险,但辖区内养殖外来工有2000多人,参保人数尚不到百分之十。“部分养殖户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出事故的概率比较低,参保意识较差。另外,他们认为保费

是一笔额外支出,却没意识到一旦出了事故,这笔保费可以让他们避免不少损失。”

据了解,目前我省外来渔业工人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的外来工入渔管理制度。再加上外来渔工的流动性很大,部分渔工在培训、雇佣、求职等环节处于无序状态,这给渔业安全生产带来不少隐患。

养殖工人们每天要挑着五六十公斤重的饵料,沿着窄小的木板投放。

文化水平有限,和外界联系少,造成维权困难

湖北人张军(化名)3年前从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因为学的是航海专业,2012年5月,张军由福建莆田一家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到宁德一艘船上工作。3年的船员经历,张军感触颇深:随时面对气象灾害的袭击,必要时还得出入战区、疫区;一出海少则三个月,多则一年多,孤独,工作压力大;船上的生活条件十分艰苦,长期吃不到新鲜蔬菜,住的地方非常狭小,一出海手机就没有信号。

海上恶劣的环境以及单调的生活让张军难以忍受。然而更糟糕的是,有时连工资都拿不到。从去年8月份开始,老板就停发了工资,张军以及18名工人走上了

讨薪路。12月,在老乡的指点下,他们发微博求助,在媒体的关注和政府的帮助下,他们最终拿到了工资。

张军告诉记者:“欠薪时有发生。好的时候拖欠个把月,糟糕的有可能一年也没拿到工资。有的船员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和船东不在一个城市,这就给讨薪造成很大的困难。”

“大老远跑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讨薪,真的很无助。”张军说,“老板会找各种借口,甚至故意躲着不见,我们只能无功而返。我们长期漂泊在海上,和外界的联系比较少,再加上文化水平有限,遇到困难,根本不知道找谁。”

张军和工友们常常自嘲是“海上农民工”。张军说,这不仅是因为很多船员来自于农村地区,更重要的是,他们受到的关注较少。很多人对海上工人的了解不多,甚至存在偏见。

据了解,海上工人在人身安全、劳资关系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且常常遭遇维权难。

记者了解到,很多雇主与工人之间没有签订雇佣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工资和相关事宜大多以口头约定为主。这就导致一旦雇佣双方出现分歧,没有合同作为凭证。而且,海上工人维权缺少

便捷途径。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们只能找相关的海上管理部门,如边防派出所或海洋渔业部门。上述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介入,但往往只能接到一起处理一起,无法从根本上保障他们的权益。

边防民警走上渔排,为外来渔工开展普法讲座。

建议为渔工与雇主建立沟通桥梁,保障海上工人的权益

外来渔工的到来补充了我省海洋渔业的劳动力。那么,该如何保障这些海上工人的权益,以此吸引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船员小张说,希望能有越来越多人关注他们这个群体,希望能成立海上相关组织,从中协调雇主和海上工人的关系,保障船员的基本权益。他们在遇到困难时,也有反映、申诉的渠道。

省总工会法律援助处的专家建议,如果遇到劳资纠纷,海上工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走法律途径,展开民事诉讼。如果雇佣双方之前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工人应该在平时多注意收集用工证据,以便日后作为维权依据。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海上工人,如果遇到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当地工会或拨打省总工会的职工维权电话12351进行申诉。该负责人表示,希望雇佣双方能规范手续,强化合同管理的制约机制。坚持“谁雇佣,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改变只有“口头约定”、“君子协议”的不规范做法。引导渔船生产单位或船长(船主)雇佣外来务工人员时,双方必须签订劳务雇佣协议或雇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业内人士也建议,媒体应该加大宣传,使外来渔工了解多种维权渠道。各级政府应该重视外来渔工的权益保障工作,成立以当地乡镇政府为主导的相关组织,为渔工与雇主建立沟通的桥梁。除此之外,各渔区乡镇也可以成立渔业公司或渔业协会,让船东与渔业公司或行业协会建立起挂靠关系,形成集约化管理,加快产业发展,促进渔工权益的保障。

此外,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李水根表示,为保障渔民利益,福建省委、省政府2012年开始将渔业互助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出海渔工已基本办理该互助险,参保率接近百分之百。而针对渔排的政策性保险,今年已在惠安、福鼎试点,未来将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加大推动力度,力求让更多渔工享受到更多惠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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