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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方案5月开始实施

2014-05-10 08:21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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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日前下发并于5月起施行。

根据方案,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将重点加强省、市级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配备高性能应急装备;省级环境应急物资依托市级管理,建10个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推进省市固废管理机构信息系统联网。建设8座重点区域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在行政区交界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重金属污染因子监测;涉重防控区涉重企业安装废水或废气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涉重废气企业优先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增加重金属采样及前处理等仪器设备。

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重点保证4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初步建成新标准监测网络并开展预测预警。

水自动站建设方面,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48座、173个水质自动监测点,建设水资源环境统一监测平台。

省环保厅表示,将把环境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将进行督办和通报,相应减少直至取消国家和省级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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