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扬尘防治纳入工人岗前培训 逾期未整改将停工

2014-05-27 06:39:3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从下月起,我省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

《意见》指出,今后,作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

《意见》要求,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

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若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对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

此外,混凝土搅拌站也应加强粉尘治理。采取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产生的粉尘污染,逐步建成绿色环保搅拌站。

今后,政府部门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施工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对责任单位给予信用扣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责令限期整改,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

相关报道

我省下月起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防治费列入工程造价预算,风力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拆除作业

景观改造也必须防治扬尘(资料图片)

东快讯(记者吴静)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6月1日起,将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等的扬尘防治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