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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05-05 08:55: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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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4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3起案例具体为: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副调研员陈文良(时任新店镇副镇长)于2014年8月9日、19日,先后两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陈文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干部兼该镇枫林村党支部书记彭华贞于2015年3月28日,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彭华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光泽县止马镇在2014年12月30日县政府明文规定清理违规公务车辆后,仍继续使用先前以下属企业名义违规购置的车辆,该镇镇长孔文宇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依法免去镇长职务,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党委书记王逸波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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