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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网络广告大V“联责”能否遏制当下乱象?

2016-07-25 07:56: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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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5日福建日报东南网事版主要稿件:

网络广告大V“联责”能否遏制当下乱象?

路边的芒果,你采不采?

三明一养老院非法集资?部门回复将督促做好相关工作

“偷菜网”被收购网友:那些时光回不来了

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8月5日启动征集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迅速,虚假、违法等问题亦时有发生。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络广告活动——

网络广告大V“联责”能否遏制当下乱象?

东南网7月25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 实习生 严滨)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大V打广告,应为广告负起连带责任。

《办法》将于9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实施后,能否对这些大V的各类广告起到约束作用?新办法出台能否对当下的互联网广告乱象起到整治作用?记者了解各方说法。

网友:微博大V打广告很普遍

大V发广告的频率如何?网友又如何看待?调查问卷显示,接受调查的200多名网友中,有39.83%表示最常见到微博隐性广告;有66.25%认为在浏览微博时发现广告很普遍;有56.64%认为,少量微博广告不会影响微博阅读。92.37%的网友认为,微博大V在其微博上推送违法广告的时候,大V是应该负起连带责任的。

“万一粉丝刚好对这个商品过敏怎么办?责任谁来承担呢?”网友“萌萌”表示,虽然大V用更为婉转的方式将商品推介给他的粉丝们,但如果其推送广告缺少商品或者门店本身的信息,会让粉丝无法直观地了解商品到底如何,购买来的产品发生纠纷时,很难维权。她建议,对于微博大V发布广告应加强管理。

大V:短期内难有实质性改变

《办法》实施后,对网络大V会有什么影响呢?记者采访了@莆田网事 的微博博主。他经营该微博账号已有五六年,拥有22万的微博粉丝。“微博上推广东西出了问题,博主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他认为,推送广告的微博博主应该担负起审查广告的责任,为广告负责。

这名博主认为,现在微博上确实存在着广告不规范、信息不讲究信源可信度等乱象。在他看来,新规的出台会对行业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他透露,此前他曾接过微博广告,推送一条微博获利几百元,但随着互联网广告相关条例的细化,他已经减少了接广告的数量。

此外,记者还采访了@福州身边事 的微博博主。据该博主介绍,其账号目前已有61万微博粉丝。在他看来,微博大V发布广告的现象已不是一天两天,随着公众认知的发展,现在只要不是太生硬的广告,可能一般大众已经不会太反感。他并不担心《办法》会对他的微博造成影响。他认为,没有出现某反面典型、没有一个受害者,微博上的广告很难出现深层次的整改。“互联网广告乱象短期内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他说。

律师:是对《广告法》的细化

《办法》是一部基于《广告法》的部门规章,是对《广告法》的细化和补充说明。根据《广告法》,广告代言人定义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

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网络大V在推送广告的时候,是否能够算是为产品代言?对此,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陈尔珠律师分析认为,大V或者明星是公众人物,他们在微博推广某一种商品的时候,其发布图片、信息构成了事实上的推荐,让他的粉丝领会到他想要推广产品的意图,即可认定其为产品代言。

而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李尾芹律师则认为,广告有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由于难以界定大V推送的内容是否属于广告的范畴,因此无法确定其是否算是为产品代言。

如果网络大V宣传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该如何追责?李尾芹律师认为,微博上的广告宣传有据可查,网络大V发布广告在取证方面不是特别困难,但就具体追责细节,当下我国关于互联网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不完善,涉及认定方面存在争议。如果消费者购买大V推荐的商品出现问题,较难认定网络大V推广行为对粉丝的购买行为是否有直接关系,因此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

路边的芒果,你采不采?

  福州金林路上,有市民正在采摘芒果。

东南网7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实习生 顾国顶 文/图)近日,有媒体报道,福州古乐路小区的一位王阿姨见路边芒果被人摘,报警称自家的果实被偷了。王阿姨说,自己家住在这边几十年,芒果树就长在自己家窗边,往年都能采摘来吃。

芒果到了成熟季节。走在福州的大街小巷,经常能见到果实挂满枝头,行人一不小心,还会被砸中。那么,这些长在路边的芒果,到底是谁家的,普通市民能不能采摘呢?

市民:路边芒果,不采白不采

记者近日走访了福州市五四路、六一路、金林路等芒果树较为集中的路段,发现不时有市民在采摘芒果。

在金林路上,一名男子拿着长长的竹竿在敲打着树上的芒果,芒果掉到地上了,就由身旁的女子负责捡,不一会,他们旁边的篮子里就盛满了芒果。女子表示,每年的这个时候,这里的芒果都无人采摘,掉在地上怪可惜的,自己就摘些回家吃。

在六一路、五四路上,也有部分市民不顾自身安全在采摘芒果。这些市民大多表示,这些芒果今年无人采摘,成熟了只能白白掉在地上,不采白不采。

对于部分市民采摘芒果的行为,家住湖东路的吴女士表示,路边的芒果树不属于私有财产,采摘几个回家吃不会有太大问题,不摘的话,芒果掉落下来烂在地上,也会影响市容。家住树兜花园的郭先生则认为,行道树上的芒果应归园林局管理,私人不能采摘。

市民陈阿姨则对于路边采摘的安全问题表示担忧。她说:“去年,我亲眼看见一个摘芒果的从凳子上摔了下来。芒果价格不高,没必要为了两个果子不顾自身安全。另外,马路上车流量又大,真的很危险。”

部门:福州尚无条例禁止采摘

记者致电联系福州市园林局,绿化管理处的林姓负责人表示,路边的芒果树属于行道树,属于公共财产,由养护公司进行绿化、养护管理。由于目前福州市的园林绿化管理

条例并没有对采摘路边花果的行为做出规定,因此部门也无法对市民的采摘行为进行处罚。遇到市民采摘,他们往往通过养护单位或者园林局执法人员进行劝阻。

福州华艺生态园林有限公司负责福州市部分芒果树管理养护。段姓负责人表示,公司负责福州市鼓楼、台江区200多条街道的一万多棵芒果树的养护。芒果树分布的范围太散,量又很大,公司根本无法统一采摘。

福州市园林局绿化管理处的林姓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绿化工程上,福州市将不再种植芒果树,同时会对现有的芒果树进行减产,并通过舆论宣传引导市民不要采摘。

专家: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此前出台的《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泉州、宁德、南平等地将掐花摘果行为列入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条例明确禁止,一旦碰到可责令其立即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以5元至500元罚款。其中厦门市处罚金额为50至500元不等。

福建师范大学谢宏忠教授表示,对市民这种采摘行为应客观看待,如果芒果没有被采摘,也会造成浪费。除了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具体的管理条例外,他更担心的是管理力量上的不足。他建议,相关部门要通过相关活动深入家庭、学校、社区,开展多方面的宣传,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安全意识。另外,在城市规划中尽量避免栽种水果类的绿化植物。

三明一养老院非法集资?部门回复将督促做好相关工作

东南网7月25日讯(本网记者 赵舒文)“三明洋口仔的幸福养老院,一直以高利息和以后住养老院有优惠为由向老人要钱。”近日,网友“maico”通过《直通屏山》反映上述情况。“这个养老院是不是合法经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该网友希望,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的答复。

据三明市梅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网友反映的幸福养老院为三明芦桥养老院,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个人投资建设,是从事非营利性服务的社会组织,属合法登记机构。

该养老院是否存在网友反映的非法集资行为?三明市梅列区民政局表示,在2010年4月建设期,芦桥养老院为拓展业务,开始预售养老服务消费券筹集资金,并与拟入住的老年人签订《购买养老服务合同》,赠送一定价值的福利消费。2013年3月,该院正式开业并投入使用;2015年4月,该院终止预售消费券活动,对原先预售的消费券合同期满又不能入住的客户,一律退还本金和消费券。

“芦桥养老院是合法登记的机构,预售消费券的对象是拟入住的老年人,属于特定对象。养老服务合同约定的资金年回报率最高为8%,尚未达到高利率回报;预售消费券目的是为了固化消费群体,增加入住人数。因此,该行为不构成非法集资。”梅列区民政局表示,将督促芦桥养老院对未退还的资金做好还本付息准备工作,确保如期还款,并于合同还款日,退还预定客户消费券本金及福利补贴。

其他反馈>>>

秀屿区医院因劳动争议被投诉 回应:等仲裁结果

有网友通过《直通屏山》反映,称其妻子原在莆田市秀屿区医院上班,却遭到医院的无理要求,以致被迫辞职,并缴纳“违约金”。此外,在其妻子上班期间,医院并未如期缴纳养老保险。秀屿区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对此表示,医院是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当事人也已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最终以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为准。

秀屿区劳动争议仲裁办工作人员表示,该起劳动争议仲裁案已于上周开庭,按照程序可以在45天内作出裁决。目前,裁决结果还未出来。

免检车辆需交费才领年检标志检测部门 回应:未发现此类情况

有网友在《直通屏山》留言称,使用两年的免检车辆在福清通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年检站办免检手续,工作人员要求交30元费用才肯给年检标志。该网友表示,同样的情况去交警大队办理,是不收取费用的。

“我们没有出现领取年检标志时收取费用的情况,市民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窗户办理都是免费的。我们虽然是私人单位,但都是由交警大队监督管理的,市民要是发现收费情况,可以投诉。”福清通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年检站站长钟云飞表示,年检站所有办理业务的窗口都是透明化的,并未出现工作人员收取费用,若市民有发现此类收费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0591-85360699。

“偷菜网”被收购网友:那些时光回不来了

东南网7月25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 实习生 曽婧容) 靠“偷菜”“抢车位”红极一时的开心网在沉寂多时后再度进入公众视野。日前,开心网被收购,创始人兼CEO程炳皓离职,引发网友怀旧热潮,不少网友表示,那些“偷菜”的时光,已经回不来了。

成立于2008年的开心网经历过18个月用户数从300人到6000万的快速增长、引领过全民“偷菜”热潮,如今网友们在回忆起那段“偷菜”的岁月,仿佛过了几个世纪。有网友说:“那我的地我的车怎么办?怀念当初调闹钟收菜的日子。”更有网友表示:“一下子有房有车有钱的日子就没了。”也有网友现在还玩得不亦乐乎,不仅用自己的号在玩,还用别人的号玩。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开心网的结局并不值得同情。网友“文武斌bin”认为,偷菜和抢车位曾经那么流行,但故步自封、不思进取,结果只能被淘汰。同时,网友“阿喜阿囍就是我”认为,在互联网的今天,需要技术、需求和想法的结合,而寻求更大资源也很重要。

网友评论>>>

@FIVEXCQ:被收购的不止开心网,还有情怀。

@平兄_:我就是那个半夜都能调闹钟起来偷菜的人。前年玩到100多级,感觉越来越复杂就不想玩了。

@—:想当年我还是个农场主,还有好几辆豪车呢!突然听到这个消息,我竟然破产了!

@Lee亦拂:我的菜还种着呢,而且蜂巢也不错,许愿树也长大了很多,路边小摊也开满了,加工坊也忙着,鱼塘业经营得有声有色。

@韋韋韋秀芳:以前读书,一放学就跑去网吧偷菜,算准时间种菜收菜的。

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8月5日启动征集

 

东南网7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叶青卿) 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局、科技厅、台办、教育厅、文改办等部门指导,东南网承办的第三届(2016)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启动仪式将于8月5日在福大怡山文创园举行。届时,一年一度的福建文化创意周也将拉开帷幕。

第三届(2016)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的主题为“创意添彩城市,文化提升产业”,设立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文博创意产品开发设计、生活类创意产品、工艺美术创意产品、动漫衍生品创意设计五个类别,征集2014年以来有文化内涵、地方特色、创新创意、贴近市场、产业开发价值的原创文化创意产品及设计作品,作品征集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届评选总奖金超30万元,同时为参赛优秀作品提供展览、推介、扶持、对接等配套平台服务。

作为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的配套活动,由东南网主办的第二届福建文化创意周于8月5日同步启动,主题为“复·新”,寓意复兴传统,新生呈现。本届文化创意周的特色活动包括“平面设计在中国”创意邀请展、台湾文创精品展、海丝青年创意设计邀请展、福建最具创意文化产品评选历届获奖作品展、新锐影像展、传统文化产业转型与创新论坛,设计师音乐节、创意市集等。

更多内容请关注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建文化创意”。报名邮箱:canping@fjwhcy.com,8月5日后可登录官网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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