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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141件均已办结)

2017-05-16 10:30: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133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环卫处与市人大宿舍之间通往大利嘉城的道路施工,没有防尘措施,扬尘扰民。

福州

扬尘

    55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道路施工项目未及时采取防尘措施。

属实

    1.55日晚,台江区建设局、台江区安全文明监察站约谈相关责任单位,拟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罚款1万元。台江区相关职能部门今后将加大对工地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对各工地进行督察,加强防治整治工作。 
    2.台江区建设局要求施工队立即整改,现场设置扬尘防治措施,对工地裸土当晚覆盖清运,并按要求设置施工围挡。

 

2

133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龙旺?康桥丹堤小区旁边的元峰河,河里、河边垃圾成堆,污水臭气扰民。

福州

水、垃圾

    55日,高新区组织现场核查。发现周边部分村民及龙旺?康桥丹堤小区部分业主将生活垃圾丢弃在河道周边,垃圾较多,河水发黑。

属实

    1.56日,高新区南屿镇成立元峰河整治工作小组,部署河道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元峰河垃圾基本清理完毕。
    2.58日起,南屿镇政府在龙旺?康桥丹堤小区和元峰河周边区域增设垃圾桶,聘请人员加强卫生保洁,并在河道周边和小区加强巡查,及时制止乱扔垃圾现象。
    3.高新区管委会拟安排资金约310万元,对元峰河河道进行全面疏浚清淤整治,预计年底前解决水体黑臭问题。

 

3

133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下山头村,下山头村门牌号4243555号的工厂,台谊石业、东亚机械、金伯明工艺园夜间臭气扰民。

厦门

大气

     1.经现场检查,信访反映夜间臭气扰民问题属实的有:(1)位于下山头里42号的双成鑫铁件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未收集处理直接排放;(2)位于下山头里43号的亿成兴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有机废气、粉尘、苯乙烯(恶臭污染物)直接排放;(3)位于下山头里555号的普瑞达木板加工有机废气、粉尘未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精业五金、景鹏工贸机打磨粉尘未收集处理直接排放(4)金伯明工艺园的通邑佛具工艺品喷漆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直接排放。   
    2.经现场检查,不属实的有:(1)台谊石业采取湿法切割、打磨工艺,配套喷雾除尘设施,夜间没有生产,2015年以后处于半停产状态;(2)乔纳森电气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3)下山头里555号的全盛前工贸加热炉燃料废气配套了二级湿法除尘设施,429日起停产改造(将生物质颗粒燃料加热炉改造为燃气加热炉);(4)东亚机械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粉尘采取密闭收集措施,配套建设2套水帘喷淋除尘+UV光催化净化处理设施、1套布袋除尘装置和1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80/天);2015-20173月共监测3次均达标;(5)金伯明工艺园内的金皇冠佛衣刺绣加工无生产废水废气;(6)金伯明工艺园内的万玉堂佛具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密闭收集措施,并配套活性碳净化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

    56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分别对双成鑫和亿成兴铁件焊接厂、普瑞达木板加工厂、精业五金、景鹏工贸机打磨加工点和通邑佛具工艺品依法立案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1.对双成鑫责令立即即停止生产使用,处以罚款0.6万元、2万元。
    2.对亿成兴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处以罚款0.5万元;对其喷漆设备实施查封措施,并处罚款4万元。
    3.对普瑞达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处罚款0.6万元;对其喷漆设备实施查封措施,并处罚款2万元。
    4.对精业五金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处罚款2万元。
    5.对景鹏工贸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处罚款2万元。
    6.对通邑佛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处罚款1.5万元;对其喷漆设备实施查封措施,并处罚款2万元。
    7.201756-7日约谈了双成鑫、亿成兴、普瑞达、精业五金、景鹏工贸、通邑佛具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环境宣传教育。
    8.56日组织对万玉堂佛具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监督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4

133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福峰路72号香山春天小区,56家餐馆(万州烤鱼、种田人家等)油烟直排扰民。

福州

油烟

    香山春天1号楼位于晋安区新店镇象峰一路72号(原五四北延伸段秀峰路末端东南侧),楼下共有8家餐饮店,3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5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均通过1号楼商铺专用烟道排往顶楼。但专用烟道被人为封堵,造成油烟直接经1号楼一层架空层处外排。景桥小吃店等3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金尚座食府东侧门窗存在油烟飘出现象。万州烤鱼(不在上述8家之内)存在店外占道经营问题,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属实

    1.55日,晋安区环保局责令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5家餐饮店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整改完成前不得继续营业。
    2.55日,晋安区环保局责令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的3家餐饮店57日前按规范进行检修清洗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56,晋安区新店镇政府责令香山春天物业管理处,对金尚座食府东侧门窗有油烟飘出问题进行整改。目前,金尚座食府东侧门窗已封堵。
    4.56日,晋安区新店镇政府对万州烤鱼店店外占道经营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占道部分已完成取缔。
    5.56日,晋安区新店镇要求香山春天小区物业管理处立即对1号楼商铺专用烟道进行疏通,并于59日封堵一层架空层公用管道被人为打开孔洞。
    6.58日,晋安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新店镇等单位共同组织对三六五厨房餐厅等8家餐饮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目前,8家餐饮店均已停业整顿。

 

5

133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夏浦小区店面,我家休闲吧烧烤店,晚上8点多到凌晨营业,油烟直排扰民。

漳州

油烟

    经查,该烧烤店露天占道经营烧烤,油烟直排。

属实

    55日晚,对该烧烤店露天占道经营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劝导歇业,避免扰民。现已停止从事烧烤。

 

6

134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格内村山仔尾组,旧村村委会地址5楼,铁件加工厂无环评手续、无营业执照、无消防措施。该企业喷漆工艺没有防护措施,喷漆臭气、噪声、(生产机械、空压机)扰民。包装废料、废铁等垃圾倾倒在工厂旁边的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作。

泉州

大气、噪声、其他

    信访反映的铁件加工厂,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
    1.该加工厂并非在“旧村委会地址5楼”,而是在格内村自建楼房中的1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2017411日,南安市环保局、梅山镇政府曾联合对该加工厂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从事喷漆加工的设备和车间,但作业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生产车间配有灭火器。
    2.55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梅山镇政府再次联合检查,该加工厂已于412日停产,但是车间部分剩余铁皮和生产产生的部分铝合金边角料堆放在该加工厂旁边农田(部分为经营者自家农田,其余为他人农田)。

部分属实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责令该铁件加工厂立即停产,于510日前对堆放在厂房边农田里的边角料进行清理,恢复原貌,现已完成清理。梅山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加工厂切实停产,防止其死灰复燃。

 

7

134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上楼自然村,山宝石渣厂石渣堆在山宝农场,导致农田无法耕作。

福州

土壤

    罗源县白塔乡三宝弃渣堆渣场位于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上楼自然村。该渣场是白塔乡石材加工企业废渣板底集中堆放场,建有挡渣坝和污水处理设施。2016年底罗源县石材企业关停后,该渣场也于今年1月关停。
    55日、6日、8日,罗源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三宝渣场位于三宝农场西南方,三宝农场水泥路以下存在石渣倾倒现象,但均为裸地,未发现占用农田。现场无法认定是否为三宝渣场业主所为。

部分属实

    针对三宝农场内存在石渣倾倒问题,白塔乡政府于58日着手开始清渣并进行覆土绿化工作,计划515日前完成整改。

对赤岭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8

1342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建瓯市徐墩镇镇区内,多家屠宰场,凌晨23开始工作,污水直排,臭味扰民。

南平

    55日,建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徐墩镇政府等单位对徐墩集镇区的生猪屠宰点进行排查。经查,徐墩集镇区共有6家小型生猪屠宰点,日屠宰量合计20头,均无污染治理设施。

属实

    57日上午,建瓯动物卫生监督所对6个屠宰点逐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产关闭,并做好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工作。
    58日和510日凌晨,建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两次实地督查,6个屠宰点均已停产关闭。

 

9

1343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大田县广平镇长江铅锌选矿厂的尾矿库建在铭溪河道中间,更改河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三明

其他

    1.信访件举报铅锌选矿厂为大田县长江矿产品有限公司,20118月停产至今。该厂建有2个池子,第一个池子为环评批复的尾矿库,第二个池子为2015年初趁河段整治项目实施期间占用河道建设,用于贮存尾矿渣(目前未建成)。经测量,并由大田县水利局与2013年批复的岸线进行对比,发现该公司的第二个池子占用河道右岸平均宽度14米,占用河道最大宽度22.9米,占用河段长度190米,占用河道总面积2652平方米,占用河道20年一遇的行洪最大断面60.5平方米,严重影响该段河道的行洪安全。
    2.该公司还存在雨污分流不完善,尾矿库回用水高位水池回抽水管未固定且高位水池底部设置可控阀门等问题。

属实

    1.大田县水利局责令大田县长江矿产品有限公司在15日内拆除占用河道的池子,恢复河道原岸线,确保该河段行洪安全,由大田县水利局、生态综合执法局及广平镇政府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2.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占用河道、雨污分流不完善、尾矿库回用水高位水池回抽水管未固定且高位水池底部设置可控阀门等问题立案查处。
    3.大田县供电公司已停止该公司的生产用电。
    4.大田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改正雨污分流不完善、尾矿库回用水高位水池回抽水管未固定且高位水池底部设置可控阀门的违法行为。

 

10

134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南坑村洪祖墓山上有一机砖厂,未经环保审批,臭气扰民。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机砖厂”名为泉州侨通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6月。53日,南安市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东田镇政府联合对企业现场检查。
    1.关于项目用地情况。侨通公司所用的土地和厂房系向南安市东田清景建材厂租用,并未占用新的土地。经查,20126月起,东田清景建材厂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东田镇南坑村南坑自然村洪厝墓角落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南安市国土局已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关于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经南安市环保局调查,侨通公司年产1000万块环保砖新建项目环评于20125月通过审批;年产8000万块环保砖改扩建项目环评于20144月通过审批,尚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南安市环保局已于201610月责令其停止生产,此次检查时,企业停产。南安市环保局已认定侨通公司年产8000万块环保砖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南环〔2014153号)失效,不得再生产经营。
    3.关于项目用林调查核实情况。经南安市林业局调查,侨通公司所租用东田清景建材厂的地块非法占用农地。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已于20168月对清景建材厂业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属实

    56日,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南安市委书记、市长等带队现场督办,组织南安市公安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电力公司、东田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该厂取缔拆除。

 

11

1347

投诉人反映:对先前投诉的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认为监测报告所显示的指标不充足,未包含CODBOD等,且水量不符合实际。

泉州

    5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南工业园区联合现场检查,并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染物排放再次进行采样监测。
    1.关于“监测报告所显示的指标不充足,未包含CODBOD等”问题。根据环评文件要求,该公司医疗废水排放口出水口污染物执行CODcr250mg/LBOD5100标准,公司总排口执行CODcr500mg/LBOD5300标准,2017510日福建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闽科瑞测(2017)第0560号),医疗废水排放口检测值为CODcr134mg/LBOD528.3mg/L,总排口检测值为CODcr122 mg/LBOD524.1mg/L,全部达标。
    2.关于“水量不符合实际”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总排污口已按要求安装流量计,调阅201610月至20174月流量记录表,月均流量约7435吨,查阅水费缴款记录,加上洗涤行业进水与排水折算系数和流量计比对,日排水约247吨,外排污水未超量。

不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责成惠南工业区管理机构督促该公司加强管理,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其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12

1348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尤溪县县政府旁文宫桥桥头,几家夜间烧烤摊,油烟扰民。

三明

油烟

    1.55日,经尤溪县城监大队现场检查,文公桥头附近共有5家烧烤摊。
    2.5家烧烤摊存在未经审批,占用人行道和临时停车位从事烧烤经营活动,影响行人通行和车辆停放等问题。5家烧烤摊均已安装环保处理箱,但不能全部吸纳油烟,有部分油烟外溢,且环保处理箱使用不稳定,出故障时就不能吸纳油烟。

属实

    1.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监大队已责令当事人对存在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自行改正。
    2.58日晚,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监大队安排执法人员再次进行检查,该地占道经营烧烤摊的现象已经消除。

 

13

135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惠安二中边上石材加工厂,粉尘扰民。

泉州

扬尘

    经排查,信访反映的石材厂应为福建惠安县照阳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惠安县螺阳镇下埔村廖厝前自然村,厂区北面距离惠安二中约100余米,主要从事墓碑石加工。55日,惠安县环保局、螺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企业的厂房已采取封闭措施,雕刻车间北侧和东侧共设置10个排气扇和吸尘罩,但现场检查时有部分粉尘从排气扇排出外面。同时,该公司因旧厂房翻建,将原有污水沉淀池填平,导致切割及水磨工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部分排至厂区东面的花圃内,部分排至厂区北侧水沟内。

属实

   55日,惠安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57日,惠安县环保局复查时,该公司已自行拆除手拉切机生产设备。

对惠安县螺阳镇副镇长约谈。

14

1355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邵武市下沙镇红星村福建省橡胶有限公司武夷轮胎厂以及边上2家无证橡胶代加工厂,排放废气、臭气扰民,噪声扰民,排放油污入河、造成水体黑臭,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南平

水、大气、噪声

    投诉人反映的是福建省邵武市正兴武夷轮胎有限公司、邵武天泉橡胶有限公司和正兴武夷公司炼胶车间。55日,邵武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领邵武市环保局赴现场检查。
    1.未发现两家企业排放油污入河。经检测,晒溪不存在黑臭水体。
    2.正兴武夷公司正在生产,经检测,该公司废水总排口、锅炉废气排放口均未超标。但其再生胶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厂界噪声超标。
    3.天泉橡胶公司正在生产,经检测,炼胶车间外雨水沟、冷却水外排口未超标。但其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未按环保违规项目备案要求完成整改,擅自开工生产;再生胶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

    56日上午,邵武市市长约谈两家公司负责人,责令正兴武夷公司立即关闭再生胶产品生产车间,责成天泉橡胶公司停产。
    58日,邵武市环保局责令正兴武夷公司停产整改,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拟罚款81830元;责令天泉橡胶公司停产整改,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拟罚款6万元。
    目前,两家公司均已停产。

约谈正兴武夷公司负责人和天泉橡胶公司负责人。

15

135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建阳东路(在建道路)穿越居民区,离南湾香骏小区楼房仅5米,交通噪声扰民。

漳州

噪声

    据现场调查,55日承建单位在进行龙腾南路交叉口桥2-a9桩基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因该桩基于54日安装钢筋笼,直至55日上午12点清空达到设计标准含砂量要求,原计划于14:30进行混凝土浇筑。为防止该桩基塌孔,调整至14:02进行砼浇筑,导致在14:0014:30时段噪声扰民。

属实

    1.55日责成该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明施工作业时间段规定,科学安排施工计划,从即日起禁止施工时间由12001400延长到1430;夜间2200后禁止施工提前到2100
    2.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保证严格按规定的施工时间组织施工,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3.加强对该项目的跟踪巡查,督促落实,一旦发现超时施工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16

136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沙西镇屿头村跟阿边村中间的201省道,烧海蛎壳的厂,该厂长期在路边烧海蛎壳,臭气扰民。

漳州

大气

    据经营者所述,该壳灰厂已经营多年,经营场所设有一窑炉,用于煅烧海蛎壳,炉子旁有一部滚筒筛分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壳灰厂为小散乱小作坊,不具备废气监测条件。

属实

    56日上午,责令该壳灰厂停止经营,并组织对该厂的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17

136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机电学校,教师宿舍旁边一排餐饮店(特别是烤鸭店),福新东路跟东水路交界处一排餐饮店,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21号旁机电学校教师宿舍前一排独立沿街店面共有7家餐饮店。其中,4家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家经营未涉及油烟项目,剩余的风津烤鸭店门口有两台烤鸭炉,烤鸭过程有油烟及异味产生。

部分属实

    1.55日,鼓楼区环保局责令风津烤鸭店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56日,鼓楼区环保局督促该店将两台烤鸭炉搬离。
    2.鼓楼区政府将持续加强对7家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

 

18

136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白中镇的南海陶瓷厂、中亚陶瓷厂扬尘扰民。

福州

扬尘

    55日,闽清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反映的中亚陶瓷厂实为兴亚公司。
    1.两家企业因未完成闽清县环保局下达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均已停产整治。49日,闽清县环保局对南海公司部分原料堆场露天堆放及未采取有效净车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3万元。43日,闽清县环保局对兴亚公司未采取有效净车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
    2.南海公司厂区进出道路运输路面有积尘;瓷土原料堆场不规范;洗车台简陋,清洗效果不佳。
    3.兴亚公司洗车台简陋且故障后未及时修复。
    4.连接南海公司、兴亚公司的攸太村村道部分路段坑洼不平,造成泥土堆积,引起道路扬尘。
  

属实

    1.56日现场核查,连接南海公司、兴亚公司的攸太村道已清洗到位。
    2.闽清县环保局责令两家公司531日前建成高标准、规范化的洗车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闽清县环保局责成南海公司531日前完成原料堆场搭盖,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由闽清县环保局督促两家企业加快厂区道路路面硬化,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4.经镇村企三方协商,由南海公司出资15万元,兴亚公司出资10万元,白中镇政府牵头组织攸太村进行村道路面修复,预计615日前完成。闽清县环保局责成两家企业与攸太村签订路面保洁保湿协议,增加道路洒水频率,同时制定并落实厂区保洁制度。

 

19

136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潭头镇溪新村村书记和社会人员私自挖孔目山,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环境。村书记村长无审批手续,私自在坑湖里自然村非法建陵园售卖。

福州

土壤

    55日,长乐市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反映的地点实为福州东绕城公路东南段工程项目A9溪新大桥施工现场。    
    1.该地点位于福州东绕城公路东南段工程,未超出审批红线范围,未发现私自挖掘孔目山现象。
    2.福州东绕城公路东南段工程A9溪新大桥施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水利部批复。现场已开挖土方面积约600多平方米,水保方案落实不到位。
    3.20166月起,福建鼎贤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潭头镇溪新村土地(面积2191.8平方米)建设陵园,未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属违规建设。20166月,长乐市国土部门对其进行处罚。20169月,业主已对被破坏山地部分植被复耕。未发现村书记村长建陵园外售行为。

部分属实

    1.56,长乐市水土办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水土流失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采用栏档和播撒草籽和苫盖等临时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
    2.长乐市国土局于20166月向福建鼎贤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用地行为;于201610月处罚款41276元。
    3.201611月,潭头镇组织相关部门对违占点临时搭盖设施进行拆除,已督促业主对被破坏山地部分植被进行复耕。
    4.长乐市民政局于2016712日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同意潭头镇筹建一座公益性公墓(面积为15亩)。
    5.长乐市政府责成潭头镇积极做好公益性公墓筹建工作,耐心做好溪新村村民和周边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责成长乐市国土局、林业局、水土办对东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周边加强巡查。

 

20

1366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顶窑村石古农场顶楼作业区,合华养猪场无任何手续,病死猪乱扔,没有任何排污设施,臭气扰民。

漳州

大气、其他

    经查,合华猪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舍面积3000平方米,生猪存栏600头,建有130立方米沼气池,污水经沼气池后外排,猪粪便露天堆放,采用传统的深埋对病死猪作无害化处理,现场未发现乱扔死猪现象。

部分属实


    1.56日上午,督促该养猪户清理全部生猪。
    2.56日下午,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养猪户的3000平方米猪舍进行强制去功能化。
    3.加强巡查防止回潮反弹。

 

21

136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玉湖村,龙马溪内有淤泥、生活垃圾、杂草丛生、恶臭扰民,无人管理。

泉州

水、垃圾

    该段河流上游土壤是沙质土,泥沙容易被流水冲刷淤积于此;时下正值春季,万物复苏,杂草生长较快。为确保河道通畅,泉港区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各镇的河道清淤工作进行补助。玉湖村也按照界山镇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龙马溪玉湖段的巡查和保洁工作,开展河道清淤除草,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53日,玉湖村启动今年的清淤除草工作,56日该河段清淤除草工作完成。55日,泉港区环保局、界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未发现溪内有生活垃圾、恶臭扰民的问题。

部分属实

   泉港区人民政府责成界山镇和玉湖村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大保洁和清淤力度,确保保持龙马溪水清河洁岸绿的自然生态环境。

 

22

1371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福林村、岱峰村、高峰村交界处的垃圾中转站,离居民区太近,垃圾转运不及时,臭气扰民,少量垃圾渗滤液流入溪流中,影响周边水井水质。

莆田

水、垃圾

    1.经核实,该垃圾转运站北距岱峰村、高峰村居民区约300米,南距福岭村居民区约400米。近日由于莆田市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北高镇实行垃圾限量,每天仅可清运处理30吨。经统计北高镇每天产生垃圾量约40-50吨,限量后每天产生约10-20吨垃圾的积压,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截止55日约积压150吨。
    2.该转运站的垃圾在压缩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有部分溅到地面上,存在下雨天时会被冲流入西侧沟渠的可能。
    3.该垃圾转运站日常管理不到位,站内卫生没有及时清理,建设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进场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影响了群众交通和垃圾清运的便利。
    4.该转运站选址毗邻居民区。随着近几年周边群众建房较多,又处在岱峰、福岭、高峰3个村的交界处,影响较大。

属实

    1.荔城区北高镇于56日完成积压垃圾转运,并指定专人对垃圾转运后站内的卫生进行清理、消毒。完成道路修补硬化,保证群众交通的便利和垃圾清运的顺畅。
    2.荔城区北高镇于57日完成转运站西侧沟渠的清淤;58日完成站内三格式化粪池的建设,并在转运站的门口挖设隔离沟,防止垃圾渗滤液及站内污水的外流;安排人员及时对发现有飘落在沟渠的零星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沟渠清洁不污染。目前正在对水井水质进行监测。
    3.目前正对转运站周围加装封闭防护挡板,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站内日常卫生管理,每天垃圾转运后对站内场地进行清场、冲洗和消毒。
    4.荔城区北高镇今年拟另选址再建一座转运站,分流垃圾转运量。计划投资300多万元,按照新型垃圾转运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一座新的转运站。

 

23

137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同集中路774号长荣花园边(仅5米)有一电镀厂,夜间生产,排放废气、污水。

厦门

水、大气

    1.经调查,投诉件反映的“电镀厂”为位于该小区北侧的厦门亿德美工贸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历史处理情况:2016921日,因该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且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使用,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处以罚款6万元;20161125日,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查封该公司前处理车间,并延期至2017124日;36日,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查封该公司前处理车间3个行吊、1个进水阀门、1个涂装线控制柜(厦环(同)查字〔201736号);328日,同安区政府在组织对残余废酸槽渣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基础上,依法拆除了该公司生产设备,并对厂房进行了破坏性拆除。

部分属实

    1.同安区政府加快亿德美公司所在地块收储进程,按照《同安区机砖厂、水泥厂、饲料厂等落后产能关停并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厦同委办〔201725号)文件精神,6月份前对厂房进行彻底拆除。
    2.同安区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亿德美公司等高污染行业企业的信息告知周边群众。

 

24

1376

1.三明市三钢集团下属小蕉炼钢厂往路边倾倒废渣,下雨时,冲刷废渣堆后带着刺鼻臭气的雨水绵延数公里、污染环境。2.三钢劳福公司,含炼钢废渣的废水乱排,已聚集成67米深度的水坑,呈现牛奶色。3.三明市永安市贡川镇公路旁两家造纸厂(和宜纸业、宏发纸业),排放蓝色工业废水入沙溪河中。

三明

    1.信访件举报的小蕉炼钢厂为福建闽光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曾在小蕉老虎踏窠弃土点倾倒垃圾(该公司场地清理、设备修复产生的弃土和废铁件等垃圾约300立方米),20172月,梅列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不得随意倾倒固废并对已倾倒的固废组织清理。201755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处有新倾倒废渣的迹象,场地已覆盖黄土。在小蕉老虎踏窠弃土点周边未闻到有刺鼻臭气。56日,经对该弃土点上、下游河道采样监测,结果显示pH值达标,铅、镉、砷均未检出。
    2.经现场检查,三钢劳福公司钢渣热闷生产线废水(主要来源为闷罐喷淋抑尘冷却水)进入浊循环水池回用,无外排,但厂区雨污未分流,尾渣堆放点抑尘水、淋溶水进入投诉人称的“水坑”,现有存水约3000立方米,未见外排。“水坑”内废水经监测,pH值超标。该“水坑”的区域原为三钢弃渣点,于1958年三钢建厂时投入使用,主要堆存三钢产生的钢渣,1979年为处理三钢转炉渣,配套建设三钢劳服公司热闷厂并投入生产,由于该“水坑”地处厂区地势最低点,雨水、山水、淋溶水等汇集长年积滞,呈碱性。该公司还存在原料堆场 “三防”措施不到位,磁选生产线尾渣积存量过大、堆放零乱,热泼场、钢渣处理线生产现场无组织排放现象比较严重等问题。
    3.福建三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和宜纸业),圆网纸机生产线在调试,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回用池水质颜色为黄色,未发现有蓝色工业废水产生,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无废水排放。
    4.福建农正实业有限公司(原宏发纸业),生产项目均处于在建状态,55日、6日对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前期调试设备的生产废水贮存在收集池中。公司目前正在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无废水外排。

部分属实

    1.责令福建闽光建材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小蕉老虎踏窠弃土点水保措施,消除水土流失隐患。
    2.责令福建省三明钢铁厂劳动服务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雨污分流方案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水坑”隐患。
    3.梅列区环保局依法对福建省三明钢铁厂劳动服务公司原料堆场 “三防”措施不到位,热泼场、钢渣处理线生产现场无组织排放的问题分别立案查处,分别处罚款10万元、3万元,并责令该公司完善原料堆场“三防”措施,按环保相关要求及时清运外售磁选生产线尾渣,完成热泼场、钢渣处理线车间密闭、围挡措施,增加喷淋装置,切实做到有效防尘抑尘。
    4.督促福建三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到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5.责令福建农正实业有限公司尽快健全完善环保设施,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手续。

 

25

1377

南平市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倾倒闽江,316205国道边的建溪河畔可看到大量垃圾堆积。

南平

垃圾

    55日至6日,经延平区人民政府、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赴现场联合调查,发现205国道、316国道沿河两岸乱倾倒建筑垃圾违弃点共16处,包括延平区大横镇片区7处、西芹镇片区5处、黄墩街道片区4处;大横镇葫芦坵村大块小组地段,以修涵洞的名义填土造地,有大量的弃土侵占河道岸线;大横镇埂埕村天富公司厂区内河段修防护堤,河道内有少量的弃土。
   延平区政府已开展现场调查,发现建溪河边的弃土、弃碴是修建莲花大桥施工便道导致。延平区政府已要求当事人整改。56日,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对该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场地有围挡,场地内没有新的弃土、弃渣,但简易钢构施工桥下有少量的漂浮垃圾,施工便道外侧岸线有零星垃圾,施工车辆进出有少量的粉尘。

部分属实

    南平市水利局已责令莲花大桥项目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要求天富公司业主在30天内补办涉河工程的相关手续,工程完工后将河道内的弃土清理干净。
    南平市、延平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对316205国道旁乱倾倒各类垃圾的监管,对违章倾倒的生活垃圾、二次装修垃圾展开集中清理,对违章倾倒的工程弃土进行场地平整、覆盖绿化。西芹镇、黄墩街道等要求业主单位进行清理平整、覆盖绿化。大横镇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建筑垃圾乱倾倒点采取清理转运、土地平整等整治措施。
    在重要路段设置警示牌,在部分路段聘请村民24小时值班专门管护,一经发现马上制止并处理。
    延平区政府下发文件,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反复清理反复倾倒”的现象。

 

26

1382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怡板村川中出口的石材加工厂,无证件无环评,洗石污水直接排入霍童溪,曾经已有反映,但整改无效果。

宁德

    1.201610月调查时,碎石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废水直排霍童溪,环保部门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6万元。201611月检查时已建设4个共1000m3沉淀池,未生产。
    2.413日检查时,碎石和洗砂工序正在作业,洗砂作业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霍童溪,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碎石和洗沙工序停止生产,提请政府予以取缔。
    3.55日检查时,碎石场已停止生产,剩余碎石加盖;洗砂设备全部拆除。

属实

    1.59日,业主开始拆除碎石场生产设备,预计525日拆除完毕。
    2.蕉城区跟踪督促业主单位拆除碎石场全部生产设备,防止碎石场擅自恢复生产。

 

27

138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动车站后方,垃圾焚烧厂,每天晚上生产,排放臭味影响村民生活,污水未处理装车拉走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

福州

大气、水

    反映的垃圾焚烧厂实为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56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13号焚烧炉正常使用,2号炉因正进行炉膛温度上传采点改造,处于停用状态。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焚烧烟气以及废水均按照环评要求处理,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显示正常。该公司于今年52日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但垃圾贮存车间有少量的臭气外逸,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责成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提高贮存车间密封性,减少臭气挥发对外界的影响。
    2.福清市政府责成福清市环保局、福清市城管局加强对创冠公司的监管,督促该公司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

 

28

1385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城厢区华林公园内,康源食品厂、帝宝食品厂,污水未处理,每天晚上偷排。

莆田

    经核,被投诉对象实为莆田市城厢区地宝食品加工厂和城厢区康源食品厂,已经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现场勘察发现:两家的厂界南边设有一个简易的废水收集沉淀池,沉淀池的底端装有活动阀门的开关外接PVC管到厂界东面的一个水泥坑中,废水由此坑排到福厦路旁边的雨水沟中。经业主指认,厂界东面水泥坑中的两根PVC管排口,一根有装有活动阀门的管道为康源食品厂的管道,另一根没有装有活动阀门的PVC管为地宝食品加工厂的管道。执法人员现场对企业通过暗管排放的污水进行了取样,根据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两家工厂排放的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均超标。现场已经固定违法证据,责令其拆除暗管。

属实

    55日,城厢区环保局启动立案程序。56日,对两家企业生产配电箱和电闸开关设备进行查封,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并对两家企业各处以10万元处罚。针对企业主暗管排放废水行为,城厢区环保局于58日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城厢区环保局对环境监理所中队长因巡查监管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包片干部巡查监管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问责2人。

29

1386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诗浦路,阿傻碳烤鱼,油烟、污水影响附近居民。

漳州

油烟、水

    55日晚现场核查,阿傻碳烤鱼(营业执照登记为“芗城区蒙香源小吃店”)未按相关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

属实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疏通污水管道,避免污水外流。
    2.对该店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的行为立案处罚。

 

30

138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与上雁路交叉口南侧,私人圈地约200米,加工建材,噪声、粉尘影响附近居民。

福州

噪声、大气

    55日晚,仓山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年初至今,当事人私自占用上雁路施工用地约700平方米储存、销售建筑材料,涉嫌无照经营,并利用小型切割机在空地上加工木材,切割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影响周边。

 

    1.55日,仓山区政府责令当事人于510日前清空围挡内所有货物、设备设施,清退占用场地,期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目前,已经清空。
    2.55日,仓山区环保局责令当事人当场搬离切割机。目前,切割机已搬离。
    3.56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若当事人确实存在无照经营行为,则予以取缔。
    4.待清空围挡内空地后,金山街道将对围挡进行重新加固维修,封闭当事人私自设置的出入口,并加大巡查力度。

 

31

1389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柳城办事处下都村砖厂,废气、粉尘影响村民。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砖厂主要从事粘土实心砖加工生产,占地面积约5亩。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56日,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但近期有生产迹象。该厂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属实

    1.56日,南安市环保局已责令该机砖厂停止生产,并处罚款7.4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81号);南安市国土局责令该机砖厂停止违法行为,并在7日内恢复土地原状。
    2.57日上午,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该厂强制拆除厂房设备并予以关闭。

 

32

1393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岩溪镇古农农场白石作业区,漳州市金农威农牧有限公司,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臭味影响附近村民。

漳州

    漳州市金农威农牧有限公司,20141月更名为漳州市九为农牧有限公司,20102月通过县环评审批,审批存栏规模2800头,现存栏2400头,20174月份已申请环保竣工验收。56日,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主要处理设施包括沉淀池、黑膜沼气池、生化处理池、人工湿地、阳光棚堆粪场等,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喷灌系统灌溉果树苗木(消纳土地面积约80亩),对人工湿地和出水沟渠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猪场内实现雨污分流,雨水沟底未发现猪圈排放物沉淀,未发现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养殖场距离最近的村庄约1.1公里,养殖场内阳光棚堆粪场、沉淀池等存在臭味,但场外未闻到臭味。

部分属实

    责令养殖场立即进行卫生清扫,保持猪舍清洁,加强卫生管理,及时清粪,增加绿化面积,最大限度消除臭味。

 

33

139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民天食品厂,每天晚上排放刺鼻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闽江。

福州

大气、水

    反映的福州民天食品厂是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国有独资企业,从事传统酱油、鱼露(也称虾油)、酱油、食醋、黄酒等调味品生产和经营。55日,福州市环保组织现场核查。
    1.该厂设有两台燃气锅炉,一开一备,经监测其废气排放达标。生产过程中散发特殊气味,虽监测达标,但由于新建居民楼离厂界过近,在特定气候条件下,仍会对周边造成影响。
    2.该厂配套建有污水治理设施,废水处理后排入洋洽河,经监测显示达标。现场未发现废水直接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1.2015年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民天食品厂新厂建设项目调整至闽清白金工业园区,201512月完成土地交付。20169月新厂房动工建设,预计2018年上半年竣工,6月进行生产试运行,年底完成现厂区整体搬迁,界时将从根本上解决气味扰民问题。
    2.福州市环保局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厂搬迁前按环保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4

139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侨福社区前圃西路沿街店面都从事餐饮,油烟直接从店面往街上排,晚上经营噪声扰民。

厦门

噪声、油烟

    经思明区执法局现场排查,侨福城小区前埔西路沿街18家餐饮店中有5家无油烟问题。其他具体情况如下:
    1.3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拟于519日强制执行。
    2.2家已立案查处。
    3.其余8家存在不同程度油烟扰民的现象。

属实

    1.前埔西路315号“小王大排挡”,该店主要经营炒菜类项目,已依法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320号)。
    2.前埔西路317号“一鸣瓦罐煨汤馆”,该店主要经营炒菜类项目,已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321号)。
    3.前埔西路319321号“飘香大排挡”,该店主要经营炒菜类项目,已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319号)。
    4.前埔西路323号之二“口口碑炸鸡”,该店主要经营油炸项目,已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322)
    5.前埔西路299号之二店面“一鸣瓦罐煨汤馆”,该店经营煎炒炸等产生油烟的项目,已立案处理(厦思城执立字〔20170317号)。
    6.前埔西路301号店面“嘉香味排挡”,该店经营炒菜项目的大排档,属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已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316号)。
    7.前埔西路293号(兄弟烧烤),该店经营烧烤类项目,已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332号)。
    8.侨兴里4号之二B室(之一)(黄焖鸡米饭),该店经营炒菜类项目,已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333号)。

 

35

1397

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有5家(2家榨油厂、3家肉粕厂)、龙园村1家(龙玖肉粕厂),龙湖亭村1家(闽汇旺肉粕厂)、亭店村1家(美琼肉粕厂)、泉州市洛江区双阳朝阳社区1家(洛阳双阳闽真味加工厂),投诉这些食品加工厂:没有手续,污水乱排乱倒,直排废气,散发臭气。

泉州

水、大气

    1.关于“没有手续”问题。被投诉的9家食品加工厂中,有8家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7家持有《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1家《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已于201753日通过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验收,9家均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关于“污水乱排乱倒”问题。晋江市8家食品加工厂污水主要为清洗猪肉产生的废水,污水经沉淀池、化粪池或者格栅简易处理,然后排入农村纳污水沟或下水道;洛江区双阳闽珍味食品店没有配备废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没有经营,未发现污水外排,但该店水沟内有排水痕迹。
    3.关于“直排废气”问题。晋江市8家食品加工厂废气主要为猪肉油炸产生油烟,有配套油烟机或油烟收集装置。洛江区双阳闽珍味食品店现场检查时未进行经营加工,未发现油烟排放。
    4.关于“散发臭气”问题。晋江市8家食品加工厂主要从事闽南传统名小吃“肉粕”加工,原料为猪肉和甘油,工艺为油炸,配备冰柜或冻库,当天生产当天包装,现场检查时没有闻到明显臭气。洛江区双阳闽珍味食品店现场检查时未进行经营加工,未发现臭气散发现象。

部分属实

    1.晋江市龙湖镇8家食品加工厂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晋江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各罚款6万元。龙湖镇政府会同环保、电力等部门,依法对这8家食品加工厂实施强制断电、强制停产。
    2.洛江区双阳街道办事处责令闽珍味食品店停业关闭。目前该店已停业。

 

36

1401

福州市仓山区螺州镇天福村塑革实业,排放废气,散发臭味。

福州

大气

    55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
    1.该公司炼胶车间未配套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炼胶和密炼车间未完全密闭,炼胶产生的废气直排。
    2.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增部分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

属实

    1.针对该公司未配套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炼胶和密炼车间未密闭,炼胶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周围环境问题,仓山区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处罚款3万元。
    2.针对该公司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扩大生产规模问题,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拆除新增的生产设备,恢复原状。
    3.仓山区环保局将强化后督察,若发现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将依法予以查处。

 

37

140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黄山村良口自然村靠山的旁边碎石洗砂厂、往玖溪村的路边山脚下碎石洗砂厂,粉尘影响村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下游河道,影响农田耕作。

泉州

水、扬尘

    信访反映的企业涉及南安市官桥镇黄山村范围内的3家陶瓷原料厂和3家破碎场。201756日,南安市环保、国土部门、官桥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泉州市树林建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1125日通过南安市环保局审批(南环〔2011935),但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处于停产状态,部分生产设备已自行拆除,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接排放现象。
    2.南安市旭豪陶瓷原料加工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1021日通过南安市环保局审批(南环〔2013383),2015年被列入环保违规项目清理,至今未完成整改,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处于停产状态,部分生产设备已自行拆除,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接排放现象。
    3.南安市碧峰陶瓷原料有限公司。2015年被列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20161230日通过南安市环保局备案。现场检查处于停产整改阶段,雨污分流尚未整改完成,堆场粉尘防控设施尚不完善,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接排放现象。
    4.3个破碎场均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处于停产状态,部分生产设备已自行拆除。

属实

    1.57日,南安市国土、环保、水利、行政执法局、官桥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依法拆除这6家企业的生产厂房及部分生产设备。
    2.南安市国土、环保、水利、行政执法局、官桥镇政府将加强对官桥镇黄山村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38

1405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华丰造纸厂,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附近山林地树木不生长。

三明

    1.55日,尤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福建省尤溪县华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日公司停产,在公司外环境巡查未发现有直接排放的痕迹,公司为了保持生化池活性污泥的活性,曝气池仍在运行中。
    2.现场检查时,福建省尤溪县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周边树木茂密,长势良好。

不属实

    1.尤溪县环保局加强对福建省尤溪县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立即开始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自觉做好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
    2.要求该企业安装COD、氨氮、PH、流量计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利用科技手段,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24小时监督,一经发现超标、偷排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39

140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上李水产集团和文曾花园中间,感恩来大排档,噪声扰民。

厦门

噪声

    关于厦门市思明区感恩来小吃店(店招:感恩来排档)噪声扰民问题,自201612月底开始接到该排挡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的投诉,思明区执法局均在第一时间到现场纠正并暂扣占道摆放的桌椅。经核实,该店占道经营引起噪声扰民,噪声源系食客划拳等行为产生。

属实

    55日下午,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所辖街道等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整治,拆除“感恩来排档”店门外的帐篷,清理了占道的桌椅,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No0025720)暂扣了灶头一台;开具了《限期改正通知书》(No2013291)和《行政执法通知书》(No2051274),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58日前改为无煎、炸、炒、烤的餐饮项目。经营者现场签收并表示愿意配合进行整改。本案已于 57日立案处理(厦思城执立字〔20170330号)。经我市执法人员多次不同时段巡查,目前“感恩来排档”已关门停业。

 

40

1409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坪坑牛古凸,大型养猪场,占用农田违建,污染严重。

龙岩

其他

    被举报对象(永定区怡新生态农场),位于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坪上岗牛古凸境内山场,该养殖场地处限养区内。
    1.关于大型养猪场占用农田违建问题。经区林业局技术人员对该养猪场所处区域进行现场测绘鉴定,该场区域为林地;区国土局技术人员对该区域进行测绘,经比对该猪场红线地形图,表明该猪场没有占用农田。依据抚市林业站提供的《证明》,未经批准新建猪舍与生化池面积为2385㎡,属林地违建行为,坎市森林公安已立案处理。     
    2.关于大型养猪场污染严重问题。经区环保局现场勘查,该猪场存栏493头,超规模养殖,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该养殖场自行升级改造的沼气池、曝气曝氧池、沉淀池、贮液池、集污池现已建成,但尚未安装曝气曝氧设备、固液分离机、压榨机、抽灌设备。

属实

    1.林地未批先建问题,区人民法院已于2017315日开庭审理养猪场林地违建问题,抚市镇已商区人民法院依法加快对该案件的审理进程,区法院表示,该案会在20176月前终审,到时将立即执行判决结果,并依法依规完备各项手续。
    2.对该猪场总量超控养殖问题,作出如下处理:(1)处罚:关于超规模养殖的问题,抚市镇已于58日征收排污费2000元;关于新推平台拟建猪舍815㎡的问题,坎市林业派出所于201674日进行处罚0.815万元。(2)整改:抚市镇已组建该农场整治工作专班,实行每日跟踪,责令该农场倒排时间节点执行减栏计划,确保525日减栏至330头以下,并督促猪场加快曝气曝氧、固液分离机、压榨机、抽灌机等设备安装进程,确保52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

约谈永定区抚市镇政府农机站站长;通报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党支部书记。

41

14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元洪投资区,宏港纺织厂、经纬纺织厂、鸿生混凝土等几家工厂,还未使用清洁能源,烟囱排放黑烟。

福州

大气

    1.福州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于20161213日投产并为元洪投资区供热覆盖范围内的企业提供蒸汽,目前元洪投资区供热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已全部签订供气合同。宏港纺织和经纬新纤分别于26日和427日起开始使用集中供热蒸汽;鸿生建材因供热管道尚未铺设,暂未使用集中供热蒸汽。
    2.56日,福清市环保局组织现场核查。宏港纺织125t/h燃煤锅炉和115t/h燃煤锅炉已用,112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正常使用;经纬新纤320t/h燃煤蒸汽锅炉已停止使用,21500万大卡燃煤热媒炉正常使用;鸿生建材因设备检修于430日停产至今,20t/h 燃煤锅炉未使用。经对宏港纺织、经纬新纤在用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未发现冒黑烟现象。
    3.虽然宏港纺织、经纬新纤已使用集中供热蒸汽,燃煤蒸汽锅炉已全部停用,但因生产工艺用热需要调试,两家企业的燃煤热媒介质锅炉仍在使用,鸿生建材尚未使用集中供热蒸汽。目前,宏港纺织、经纬新纤正着手进行生产设备及供热管道系统改造。

部分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责成宏港纺织、经纬新纤加快生产设备及供热管道系统改造进程,同时要求鸿生建材及时与集中供热方对接,尽快接入集中供热蒸汽,过渡阶段确保在用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福清市政府责成福清市环保局及元洪投资区管委会加强监管,一旦发现冒黑烟现象,立即依法处理,同时督促区内企业全面接入集中供热。

 

42

14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新门诊大楼,每天不间断的机器噪声。

福州

噪声

    56日,福州市环保局组织现场核查。该院新门诊大楼(医疗保健综合楼)六层平台上风冷模块机组未配套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经监测噪声超标。

属实

    鉴于该院为民生项目,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下文责令该院:
    1.68日前完成医疗保健综合楼风冷模块机组噪声整改。
    2.78日前完成医疗保健综合楼环保竣工验收。

 

43

141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西路新洋巷16号婆一手饭庄,整改结果为烟囱加高一层,投诉人家住8楼,烟囱加高后油烟仍向居民家排放。要求:油烟从通往楼顶的旧烟囱排放。

福州

油烟

    1.52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该店从当日起关门停业。
    2.53日。鼓楼区环保局对其油烟超标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油烟污染行为。
    3.56日,鼓楼区政府组织再次现场核查。发现停业整改期间该店擅自将烟道加高3米,但该店目前已停业整改,不存在油烟污染。

部分属实

    1.52日至今该店仍处于停业整改阶段。现场核查发该店擅自将烟道加高3米。现场责令其拆除已加高的烟道,56日已完成拆除。
    2.鼓楼区环保局要求该店联系有资质的环保治理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待区环保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并要求该店在油烟排放问题未整改到位之前不得营业。
    3.56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该店店主,重申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开展餐饮服务。

 

44

141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北环加油站往郑厝村方向1公里,养鸡场臭气熏天,影响村民生活。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实为活禽调运临时中转站(非养鸡场),位于晋江市安海镇前埔村。该中转站主要用于暂存从漳州南靖调运过来的鸡鸭,鸡鸭产生的粪便由周边农户运至农田施肥。
    55日,晋江市安海镇政府、农业局联合现场检查,该中转站现场存放鸡鸭约1000羽,主要来源于漳州市南靖县,附有调运手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鸡鸭粪便产生的气味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晋江市安海镇政府、农业局责令业主加强环境卫生保洁,消除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至55日晚上10点,已全部清空存栏活禽,业主也明确不再调运活禽。56日业主自行清洗场所,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45

1415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顺昌县三优街迎宾大厦与原计生委综合楼之间,幸福快车、蓝天KTV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南平

噪声

    418日,接到群众投诉,顺昌县环保、文体、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对两家KTV进行现场检查,均正常营业,发现其包厢门均采用普通木质门,隔音效果差。419日,顺昌县环保局约谈两家KTV负责人,并责令整改。426日、428日,顺昌县文体局先后约谈两家KTV负责人,要求立即停业整顿。201752日晚,顺昌县环保、文体、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上述两家KTV进行突击检查,两家KTV未营业。
    54日晚,接该信访件后,顺昌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环保、文体、公安消防等单位赴现场检查,两家KTV未营业。55日,顺昌县环保、文体、公安消防等单位前往检查,两家KTV未营业。

属实

    顺昌县政府责成顺昌县环保、文体部门严格要求两家娱乐场所停止营业,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46

141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福玉路聚兴包装还在使用燃煤锅炉,排放黑烟。

福州

大气

    55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锅炉使用的燃料为生物质颗粒,未发现煤炭存放于现场。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锅炉烟气经监测达标。

不属实

    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聚兴公司的监管,督促聚兴公司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

 

47

1418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山天马猪场,有一部分地方是属于秀屿区下郑村,下郑村是禁养区,散发的臭气扰民。

莆田

大气、其他

    经核实,天马公司位于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与秀屿区笏石镇下郑村交界处。天马村是畜禽养殖禁建区,下郑村是禁养区。其中:属于下郑村的地块为饲料加工车间、闲置储粪间和猪舍,没有养殖生猪;生猪养殖的地块均属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现场检查时,配套的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外排,但沼液存储池、集水池上方为开放式,容易高温暴晒,产生臭味。56日至7日,该公司自行委托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在公司周边布点检测恶臭气体,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都未超标。

部分属实


    荔城区环保局要求天马公司于59日前在沼液存储池、集水池上方加装遮阳、防雨装置。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48

1420

莆田市仙游县园春镇后蔡村白浮山上挖矿,周边水库水源均在山上,离居民区两百多米,破坏生态环境,居民抗议被打。

莆田

生态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经核,园庄镇后蔡村白浮山上挖矿(后蔡村白浮山即是后蔡村白牛寨)位于仙游县园庄镇后蔡村,矿山名为仙游县海港建材有限公司园庄白牛寨凝灰岩矿。该矿山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尚未取得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调查,业主向群众租用矿山生产临时用地用于开采堆料场,涉及后蔡村3个小组,堆料场现状共占地面积5332平方米,其中:果园4104平方米,耕地1228平方米。因群众纠纷导致矿山业主无法开展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经多方协调后仍未解决,该矿山至今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无法进行正式开采。在颁发采矿许可证之前,安监部门已对居民点的距离也做了评估,不存在安全隐患;后蔡村白牛寨周边没有水库,周边只有一处小山塘。

不属实

    对园庄镇后蔡村矿山在未取得合法矿山开采相关审批手续之前,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矿山依法依规开采。

 

49

1421

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河尾新村农村信用社宿舍楼一楼店面做餐饮,油烟用鼓风机向外排,有的将锅灶放在室外,油烟扰民。

漳州

油烟

    经查,一楼沿街店面有6家从事餐饮,分别为蔡某饮食店、溢香猪脚饭、河尾小吃、阿强小吃、艺川早餐店、金益快餐。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其中在店外乱摆锅灶、占道经营的有3家,分别是蔡某饮食店、艺川早餐店、溢香猪脚饭。

属实

    1.55日晚上,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对经营条件不规范的餐饮店商家限期整改,对占道经营、店外店、乱堆放炉具餐具等现象进行规范劝导,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占道经营及店外店立即取缔。
    2.55日晚上,对6家餐饮店油烟不规范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6家餐饮店立即停业整顿,未整改到位不得营业。

 

50

1424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龙旺?康桥丹堤小区的旁边的元峰河,河里、河边垃圾成堆,污水臭气扰民。

福州

垃圾

    55日,高新区组织现场核查。发现周边部分村民及龙旺?康桥丹堤小区部分业主将生活垃圾丢弃在河道周边,垃圾较多,河水发黑。

属实

    1.56日,高新区南屿镇成立元峰河整治工作小组,部署河道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元峰河垃圾基本清理完毕。
    2.58日起,南屿镇政府在龙旺?康桥丹堤小区和元峰河周边区域增设垃圾桶,聘请人员加强卫生保洁,并在河道周边和小区加强巡查,及时制止乱扔垃圾现象。
    3.高新区管委会拟安排资金约310万元,对元峰河河道进行全面疏浚清淤整治,预计年底前解决水体黑臭问题。

 

51

142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严村 南严化工、汇严化工,存在十几二十年,排放废气,黑烟滚滚,散发臭味。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南严、汇严化工,实际为“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和“汇盈化学品实业(泉州)有限公司”。
    1.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泡花碱、白碳黑、铝硅铝酸钠、无机硅产品。20104月通过环评审批,项目分两期建设,分别于20109月、20139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756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检查。该公司已于201751日自行停产,建有泡花碱生产线1条、燃用热煤气熔化炉2座、2t/h燃煤锅炉1台,熔化炉废气经旋流喷淋脱硫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高空排放。该公司于201612月、20173月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熔化炉和锅炉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2.汇盈化学品实业(泉州)有限公司。52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汇盈公司已于430日自行停产,锅炉房已停止供热,压力表为零。该公司配有链条式燃煤锅炉3台,均已办理环保手续。其中,1台锅炉已于20163月报停用,另2台锅炉废气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属省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南安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均对其锅炉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201611月、20172月各项监测指标均达标。该公司原环评批复手烧热风炉6台(总风量48000立方米/小时),优化技改为1台节能高效直燃热风炉(总风量40000立方米/小时),该热风炉的尾气最终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部分属实

     53日,南安市环保局向汇盈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117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于63日前就热风炉节能环保性能作出补充说明。南安市人民政府责成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要加强巡查,待该公司补充说明编写完成,并对排放尾气监测达标后方可同意其恢复生产。

 

52

1426

宁德市古田县大桥镇潮洋村(盆地)古田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在村里山头建风力发电机组数台,离村民住宅不足500米,饮用水源就在山上,担心运行期间噪声扰民。

宁德

水、噪声、生态

    1.该项目距离最近居民区800多米,符合环评“在风电机外200米范围内设噪声防护区,不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设施”要求。
    2.该项目处于动工建设阶段,对场内道路进行优化,避开村水源点汇水面动土,采取临时隔挡、截排水沟、及时坡面绿化等措施,控制对水源的影响。

不属实

    1.古田县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区水源、噪声等生态环境不利影响控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内,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督促业主在项目建成投运后,严格执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并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

 

53

142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华鸿花园319号楼下有家阿呆姜母鸭,每天上午九十点、下午四五点煎鸭子,味道油烟扰民。曾向思明区城管、12369反映,好几个月未解决。

厦门

油烟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自2017年以来,思明区执法局共收到投诉31件次。经查,20171月开始,当事人在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251号店面经营厦门市思明区福在小吃店(店招牌为阿呆姜母鸭),在经营过程中将产生的油烟经排油烟机、自制烟道延伸至该店面门前下水道排放。

属实

    1.此前投诉反映的思明区华鸿花园319号楼下阿呆姜母鸭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已立案查处,并于57日发出《告知书》,目前依法送达中。55日思明区执法局引导店家合法经营,依法暂扣可能产生油烟的厨具,引导店家转变经营业态或自行改进加工工艺,采用不产生油烟的生产工艺。
    2.56日上午,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所属街道开展综合执法,发现思明区华鸿花园319号楼下阿呆姜母鸭已关门暂停营业。

 

54

142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日出东方小区附近漆线雕工厂喷漆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

反映的为实为福州脱胎漆艺制作中心,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75号,作为福建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福州脱胎漆艺”的传承、研发基地。55日,晋安区环保局组织现场核查。该中心无法提供环评审批文件,脱胎漆艺制作过程中使用生漆,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通过排气扇直排外界。经了解,该中心已启动迁址工程,大师工作室与高校漆艺培训工作室等近期将迁往连江贵安,现址仅保留展厅与办公室。

属实

    56日,晋安区环保局责令该中心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其取得环保审批后方可进行制作,并依照规定安装废气处理设备。

 

55

1432

1.龙岩市新罗区龙岩监狱后面,福建三木森沥青搅拌站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2.新罗区江山镇江山隧道口有一个石料破碎厂,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诉求:依法查处。

龙岩

大气

    55日、6日,新罗区政府组织专项核查小组先后两次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
    1.福建三木森沥青搅拌站已于416日停产,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无污染物排放,暂时无法监测恶臭总体排放情况。核查小组走访了距离该项目最近的两个环境敏感目标西陂街道崆口村(距该项目直线距离约1.5公里)及龙岩监狱(距该项目直线距离约400)。西陂街道崆口村主任表示从未接到关于该公司的相关环保投诉;龙岩监狱办公室主任及部分巡逻武警表示,以前经常在夜间能闻到沥青恶臭气味,但近期未闻到恶臭气味。
    2.石料破碎厂属于龙岩市英明建材有限公司西陂大坑采石场,现场没有生产,破碎工段安装了水喷淋装置,破碎机房及输送系统均搭建了钢构钢棚,除进料一侧外均进行了封闭处理。厂址周围5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

部分属实

    1.福建三木森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属未批先建项目,由新罗区经信局责成供电部门停止向该企业供电。56日,新罗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处理。责令企业于520日前完成整改。
    2.龙岩市英明建材有限公司西陂大坑采石场:1.新罗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限期于516日前完成破碎车间加装水雾喷淋装置,破碎工段安装布袋除尘器,整改完成后向新罗区环保局申请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未经新罗区环保局批准,不得复工。2.企业项目虽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申请验收就投入生产,决定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拟罚款2万元。

约谈福建三木森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厂长、环保负责人;行政拘留福建三木森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约谈龙岩市英明建材有限公司西陂大坑采石场法人代表。

56

1434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和平村,翻新轮胎厂无证经营,没有环评手续,燃煤锅炉排放黑烟,噪声扰民,向村委会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莆田

大气、噪声

    经查,被投诉业主在“两违”未拆除到位、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未配套任何有效污染防治设施等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轮胎粘合加工,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部分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55日,仙游县枫亭镇政府约谈了和平村主干和业主,责令在516日前将违章建筑物拆除到位,并安排驻村工作队及村干部到现场落实并跟踪督办。
    2.仙游县环保局对该厂环境违法行为下发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并进行立案查处。55日起,该厂已停止生产。

 

57

14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林洲路彼岸城小区,多家餐饮店(秘觉餐饮店,品煎堂)占道经营,通宵营业,噪声扰民,油烟直接排放,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福州

噪声、油烟

    1.反映的“金山街道林洲路彼岸城小区”,实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林洲路9号正荣融信现代城小区。该小区楼下现有秘觉餐厅等6家餐饮店(反映的“品煎堂”已改为麻将馆)。其中,2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1家经营未涉及油烟项目;3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未发现餐饮店占道经营现象。
    2.2016年以来,仓山区政府共收到6件由12345平台转办的相关投诉,仓山区政府现场检查16次,责令商家整改共11次,暂扣经营用具7次,下发环境监察书1次。

属实

    1.55日,仓山区环保局对3家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于512日前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未按时安装将责令停业整改。目前,1家已经完成安装,1家设备到货正在安装,1家已被市场监管局责令关闭。
    2.仓山区政府加强该处市容管理,每天安排至少3批次执法人员巡查,坚决取缔餐饮店占道经营行为,并要求所有店家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对食客喧哗噪声的管理。

 

58

1437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金源超市东北方向,废品回收站没有环评手续,垃圾随处堆放,焚烧垃圾,来往车辆噪音扰民。

福州

垃圾、噪声

    反映的“废品回收站”位于洪光村金源超市东北方,面积约1000平方米,从事废纸及废塑料瓶回收加工打包。55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
    1.该废品回收站无工商营业执照,垃圾无序堆放占用村道,叉车和运输车辆作业产生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2.由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相关要求,故该废品回收站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1.55日,仓山区政府责令该废品回收站停业整改。56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封该废品回收站。
    2.55日、6日,仓山区政府组织保洁人员对废品回收站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3.仓山区建新镇已将该废品回收站列入重点监管对象,56日起,每日安排两批次人员进行现场巡查。目前未发现该回收站恢复经营。

 

59

144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南林镇梨渡村梨渡水库有几万只鸭子放养在里面,使得该水库变黑变臭。

福州

水、大气

    反映的的养鸭户,散养在梨洞水库库区周边的鸭子有近万只,对水体造成污染。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养殖。梨洞水库为小(一)型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不属于饮用水源地。

属实

    59日,福清市政府组织强制清除了库区的所有鸭子。福清市水库管理中心将加强库区监管,确保不再反弹。

 

60

1445

龙岩市武平县中堡镇悦洋村受紫金矿业和三鑫集团两家公司影响,使得该村村民无法种地,饮水困难,该村村民恶性肿瘤患病率上升。

龙岩

水、土壤

    1.关于悦洋片区村民无法种地问题。经查,悦洋片区三个村拥有耕地1742亩,除部分农田耕作路途较远或地势较高,耕作条件差,群众主动弃耕抛荒外,其余农田有种植作物,现场看到部分村民在农田春耕备种。
    2.关于悦洋片区饮水困难问题。经查,悦洋片区三个村,地表植被较少,又处于银多金属矿区,涵养水源能力差,是历史以来的缺水区域。武平县委、县政府和中堡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实施了五大项目。同时,武平紫金在尾矿库周边设置有4个地下水观测井,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水质符合要求。武平紫金尾矿库外排水流向经悦洋沟系下游进入汀江河,未经流悦洋村片区。三鑫矿业尾矿库外排水流向下村村村尾(谭溪里),汇入中堡河下游。两个尾矿库都有水循环利用设施,外排水都有省联网24小时监测。
    3.关于悦洋片区所述患病率上升问题。200998日至10日,省疾控中心派出专家联合武平县疾控中心对武平县悦洋片村20052009年居民死因开展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悦洋片村居民的所述病症死亡率为119.8 /10,与我省居民恶性肿瘤死亡率(138.0/10万)和我市周边县死因监测点死亡率(118.7/10万)相比较,悦洋片区三个行政村居民所述病症死亡率基本相近,没有高出当地和全省的水平。

不属实

1.县政府召开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会议,责成县直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武平紫金、三鑫矿业规范作业,严格按生产标准组织生产。做到环保、安全不达标不放过。
    2.责成中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镇干部,进村入户做深、做细、做实当地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解疑释惑。

3.督促中堡镇政府加快推进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力争20179月底前竣工通水,彻底解决悦洋片区人饮问题。

61

144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101号原法拉电子厂,现已违规改造成了酒店和商业办公,4组中央空调的冷却水塔(体积很大)安装在屋顶,靠近居民住宅小区,噪音扰民(24小时开机),尤其到夏天有南风的时候,热气直往居民住宅大门里吹。

厦门

噪声

    1.经查,法拉电子厂金桥公司租赁原法拉电子厂厂房,改造成酒店和商业办公。经厦门市规划委查阅档案系统,其建筑使用功能变更均未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也未能提供所在区政府相关认定文件。
    2.该公司的中央空调冷却水塔(简称“冷却塔”)于2011年投入使用,冷却水塔原有的外部隔音设施在2016915日“莫兰蒂”强台风中损毁。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思明分局委托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56日上午和55日晚上,分别对该冷却塔昼、夜间的边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昼间达标排放,夜间超标排放。

属实

    1.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思明分局于56日下午约谈金桥公司副总经理。该公司于当天递交《整改承诺书》,承诺于511日前完成整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完成整改前,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和热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511日,经执法人员现场巡查,金桥公司已在进行整改中,目前使用临时隔音板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固定隔音板已向厂家定制,5月底前完成所有整改任务。
    2.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四)的规定,开征噪声超标排污费。
    3、思明区执法局于55日对该公司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按环保标准进行防噪降噪整改;针对该公司冷却塔设备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于59日依法立案查处(思城执立字〔20170387号)。

 

62

144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六灌路迎津新村13栋楼下本是储存间现违规改造成餐饮店(包括有南昌特色小吃店、北大荒饺子馆、东池便当、19都小吃店):1.餐馆的污水直排路边上,餐馆的垃圾脏乱差;2.油烟往小区直排,使得小区居民不敢开窗;3.经营到深夜噪音扰民。

泉州

水、噪声、油烟

    55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丰泽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1.信访反映的南昌特色小吃店招牌名称为“南昌特色小吃”,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丰泽区翔仔小吃店”;北大荒饺子馆招牌名称为“北大荒饺子馆”,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丰泽区于家饺子馆”;东池便当招牌名称为“东池便当”, 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丰泽区西驰餐饮店”;19都小吃店招牌名称为“十九都小吃店”, 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丰泽区十九都小吃店”。
    2.4家餐饮店所处为迎津新村小区沿街店面,店面与小区内楼下储藏间打通,储藏间经改造作为厨房使用,均已配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经设施净化后排入小区污水管道。4家店面经营时间为8002300,存在经营到深夜噪声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
    3.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丰泽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近年来对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持续整治。现场检查未发现4家餐饮店存在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1.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信访反映的4家餐饮店经营者下达“门前三包”行政指导意见书,指导商家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做好“门前三包”环境卫生工作。
    2.丰泽区环保局向该4家餐饮店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合理设置油烟排放口。
    3.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公安分局、丰泽区丰泽街道办事处责令该4家餐饮店恢复储藏间原状,要求其务必注意营业时间,避免深夜经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4.丰泽区人民政府将加强跟踪督促,充分发挥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化作用,由社区负责管理小区内排污管道,及时清理疏通,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对丰泽区丰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丰泽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丰泽区行政执法局丰泽中队中队长约谈。

63

145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雁头路:1.多家大排档(田园柴火鸡等)油烟、噪声扰民。2.洗车店直接将洗车废水排入龙津河。

福州

水、油烟

    雁头路位于仓山区盖山镇,东起连江南路,西至龙津河,总长约670米。该路段共有大排档15家、洗车店3家,18家店均未经工商部门登记。55日,55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
    1.该路段3家洗车店无证经营,洗车污水直排龙津河。
    2.该路段3家大排档无证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存在占道经营行为,噪声扰民。

属实

    1.55日,仓山区政府现场责令该3家洗车店立即停业整改。告知在取得相关证照资质、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并经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验收后方可营业,若擅自恢复营业将立即予以取缔。
    2.55日,仓山区政府现场督促3家大排档拆除占道设施,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告知在取得相关证照资质、安装油烟净化器,并经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市容局验收后方可营业,若擅自恢复营业将立即予以取缔。
    3.55日起,仓山区政府针对信访人反映的15家大排档和3家洗车店每日开展两批次巡查。

 

64

1457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浦城县七里头工业园区闽欧铝厂,排放废气,黑烟滚滚,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南平

大气

    投诉人反映的是南平闽瓯铝业有限公司。
    55日,浦城县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赴现场检查。该公司压延铝加工生产线未生产,未排放生产废气和生产废水,正在安装脉冲布袋除尘设备。
    经核实,该公司因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于201610月停产至今,于20173月开始对厂区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改造,目前正在进行中。20174月,该公司为减少停产损失,开始收购废旧铝材经挤压设备压缩后出售。

不属实

    55日,浦城县环保局责令闽瓯公司待设备完成安装后,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

 

65

1459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建瓯市徐墩镇富头村富头小学旁,富头养猪场(1万头)靠近居民区,废水直排村中小溪,猪粪乱堆,臭气熏天。

南平

水、大气

    投诉人反映的是福建金盘牧业有限公司。
    55日,建瓯市环保局、徐墩镇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检查。该公司有20座猪舍,现存栏生猪2830头,雨污分流、农灌系统、红泥沼气池、干湿分离器等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的迹象。
    经查,该公司于20171月起自行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改造,现已建成18000立方米沼气池,200平方米猪粪堆场,正在建设800立方米曝氧池和3000 立方米黑膜氧化塘;但猪粪堆场未建设防雨棚、围堰、淋溶水收集池,造成淋溶水流入场内竹林。

不属实

    建瓯市环保局于55日责令该公司完善猪粪堆场的“三防”措施,完成整改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期间产生的猪粪应暂存在空猪舍内,并将产生的废液收集至沼气池内,不得外排,同时,予以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66

1465

三明市大田县华兴乡京口工业园区,多家皮革、塑料企业晚上偷排污水,排入均溪河。

三明

    1.大田经济开发区现产生工业废水的企业有5家合成革企业和2家塑料再生企业。通过现场核查,园区内每个企业仅有一个排污口,未见企业设置其他排污口;沿洪坑溪东侧进行排查,未发现园区企业周边及均溪河有偷排迹象。
    2.4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三明旭日纺织有限公司存在环保设施未验收及危险废物未及时处置等问题,大田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并立案处罚。
    3.42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三明市康华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三明华盈塑胶有限公司两家塑料企业雨水沟废水超标,已立案处罚。

不属实

    1.58日,大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成三明旭日纺织有限公司针对环保设施未验收及危险废物未及时处置等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求于68日前全面整改完成。
    2.大田县将严格落实处罚措施,认真督促旭日纺织公司按照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并对园区所有企业加强监管,做到规范管理,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67

1466

三明市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和兴橡胶厂、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新泰革业有限公司晚上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三明

大气

    55日至56日夜间,尼葛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市环保局连续两个夜间派员到相关企业巡查。
    1.在福建和兴橡胶有限公司大门口未闻到生产异味,该公司车间靠园区道路一侧门窗多数处于开启状态,车间内橡胶气味可通过门窗外排,主要产生异味点在硫化内胎车间和成品仓库。经监测,厂界非甲烷总烃和噪声监测数值达标。
    2.福建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52日开始停产,根据该公司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显示,无组织排放氯化氢、丙酮、乙醇均未检出,无组织排放VOCs浓度达标。
    3.福建新泰革业有限公司三条湿法生产线和两条干法生产线正常生产,同步进行废气回收处理,后处理车间喷涂工艺已由原来油性溶剂改为水性溶剂,减少了异味产生,靠近大门口和厂区背后道路一侧的边界没有闻到异味。

不属实

    1.责令福建和兴橡胶有限公司责令该企业对硫化内胎生产车间橡胶异味切实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对生产线异味进行自查,加强车间日常管理。
    2.永安市将举一反三。一是约谈和兴橡胶、科宏生物、新泰革业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各公司制定减少异味整治方案,并于2017630日前完成整治;二是要求园区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委托第三方加强园区异味的监测分析,根据监测分析结果,要求问题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气味源头;四是积极倡导清洁生产,采取科学合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五是继续加强园区环保联席机制及群众和企业互督互查行动,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8

146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百叶小组公交站旁,洛江自来水调度中心,工地夜间施工,噪音严重扰民。诉求:在规定时间内施工。

泉州

噪声

    55日,洛江区住建局、行政执法局联合现场检查,该项目位于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53日、4日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未经审批进行施工,对周边居民与单位造成噪音污染。

属实

   1.55日,洛江区住建局、行政执法局责令洛江自来水调度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夜间停止一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洛江区行政执法局对洛江自来水调度中心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千元(泉洛执罚字〔201723号)。
    2.5522:00左右,区行政执法局、双阳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工地已收工,未发现夜间施工行为。

 

69

1471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福建人才公寓后山建筑垃圾填埋河道,台风来临,由于河道变窄,水蔓延到福建人才公寓小区。2.福建人才公寓大门口(状元岭登山口边上)对面民房凌晨宰羊,废水直排马路上,再流入下游的河中。

福州

    56日,晋安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
    1.因前阶段大雨冲刷,该溪道存在从上游流下的零散树枝干等杂物;距此溪5米处的空地处堆放约100立方米的二次装修垃圾。
    2.现场发现有宰羊工具以及活羊30只,为私人在未办理相关证照情况下进行活畜宰杀,属于无证私宰。污水直排到汤斜溪支流河道中,污染环境。

部分属实

    1.晋安区于428日聘请施工队在人才公寓旁设计一条新的排水渠,以分担台风期间溪道排水压力,目前该排水渠正在施工中;对小溪中零散树枝干等杂物和溪旁二次装修垃圾进行移除,56日已清理完毕;安排人员对该处进行定点值守。
    2.56日,晋安区政府组织对该私宰店予以取缔,并对现场与河道卫生进行清理。同在全区范围进行全面排查,防止问题回潮。

 

70

147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中鲜工业区振华大厦二楼一公司(专门为企业处理危化品的公司,主要处理污泥、废酸、废碱等)将废水直排下水道或者海边;2.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农场海埔工业区蓝保水处理有限公司没有开五联单,可处理废酸有限,剩下的废酸无法处理去向不明。

泉州

水、生态

    信访反映的福建洋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港六街振华大厦2205号,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批发(无储存设施)。
    55日下午,泉港区环保局、安监局现场检查,调阅该公司2016年-2017年供销货物签收单进货单138份,供销货物签收单出货单138份。56日上午,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联合现场检查,询问法人代表了解经营情况。该公司主营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液氨等产品销售,未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许可经营范围。该公司日常经营为贸易经营,即委托运输公司直接从厂家运输到客户指定地方,本身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也未租赁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目前在泉港区无实体经营性厂房,振华大厦二楼只是办公地点。

不属实

    泉港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

 

厦门

水、生态

    该信访件是重复投诉件。57日,接到信访件后,厦门市环保局调查小组前往后溪农场和后溪工业组团东岭路8号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429日调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再次核查蓝保公司五联单使用情况和台账记录,均未发现异常。
    2.现场核实蓝保公司20156月至20175月废酸(HW34类)回收利用台帐和每月统计报表(需要说明的是,该公司废酸液的入库计量是用地磅称重,而出库数量(即利用数量)是反应釜的液位计量(反应釜的容积为27吨))。该公司从2015年至今所回收的表面处理废物(HW17类)数量为25.55吨,目前已全部利用完毕。综上所述,该公司从2015年至今所收集的危险废物(包括HW17HW34)总数为8670.36吨,未超出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规模。
    3.根据查阅台账记录和现场调查情况,初步判断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5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429日现场核查时发现设施观察取样口未密闭,可能造成氯化氢气体外逸,企业已将该观察口封死,完成整改。

 

71

1474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霞葛镇五通村霞葛机砖厂:产生的废气臭气熏天(传统土窑,烧原煤同时再加树木烧)。

漳州

大气、扬尘

    经核实,信访人举报的“诏安县霞葛镇五通村霞葛机砖厂”系福建省诏安县松兴建材有限公司,该砖厂采用无顶窑工艺进行生产,该工艺已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列为淘汰项目。
    56日现场检查时,该机砖厂处于停产状态,未能现场核实废气排放情况,建有废气除尘脱琉装置,但现场未发现木材燃料,查阅该公司相关废气《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厦门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未发现废气排放超标项目。该砖厂厂区场地未硬化,未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存在粉尘污染。   

部分属实

    1.现场采取断电措施,拆除部分窑体及窑前工棚。
    2.针对粉尘污染问题立案查处。

 

72

1475

龙岩市永定区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长期违法生产,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废气、粉尘污染严重等问题。

龙岩

大气、其他

    1.关于反映“龙岩市永定区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长期违法生产”的问题。经核实,“国产实业”属于台资企业,是由台湾上市公司国产实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水泥项目,自投产以来生产经营均能依法依规,不存在违法生产行为。
    2.关于“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的问题。因“国产实业”项目系当时市、县重点投资项目,为实现项目早日落地建设,进一步加快项目立项审批,根据国家制定的《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县政府按照2004115日作出“在项目投产前,完成‘国产实业’6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及单位搬迁安置工作”(永政综〔2004314号)的承诺,开展了相关工作。目前,经入户调查核实,该区域涉及搬迁总户数约650户,搬迁人数约2600人,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约193000平方米,搬迁资金约10亿元,已建成罗星坝安置房建筑面积92223.25m2,总套数608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0040 m2,有效保障了防护区内居民的搬迁安置房源,已完成55户群众的入户测量计算工作,签订搬迁安置协议11户,其中已搬迁入住1户。
    3. 关于“废气、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今年来共开展监督性监测3次,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结果表明该公司能做到达标排放,该公司不存在“废气、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部分属实

    1.调整充实国产实业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解决遗留问题。坎市镇党委、政府成立搬迁工作组,分为4个工作小组,深入居民做好调查摸底和动员搬迁工作。
    2.重新修订《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卫生防护线内居民搬迁计划和补偿安置调整方案》(20175月至20177月)。对已测量的55户居民再次入户逐一核实,对同意搬迁的由拆迁公司负责按方案补偿,与各户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20178月至201712月)。对其他搬迁户实行先易后难、分期分步实施的原则,具体分二批实施:第一批主要对愿意搬迁116户的签订协议,其中居住在水泥厂周边的约60户居民,具体地段为大塘、三堂屋、国产大门正对面、田泽、大石板等搬迁户,要求在9个月内落实并签订协议(时间安排:20181月至9月)。第二批对暂时还不愿意搬迁的居民,由坎市镇各工作队继续入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意一户、落实一户、签订一户,切实尊重居民的意愿。具体片区是:日新片15户、碧溪片141户、小溪片42户、东联片270户(201810月至201912月)。

 

73

147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的某发射塔距离居民区不足80米,影响居民健康。

福州

其他

    56日,福州市环保局会同福建省环保厅现场核查。该发射塔距离居民区最近不足80米。项目现场周边设有明显警示告示牌。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对该项目周围环境进行现场监测,结果满足《电磁辐射控制限值》要求,不存在电磁辐射环境污染问题。

属实

   福建省环境监督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周边电、磁场强度均满足《电磁辐射控制限值》要求,不存在电磁辐射污染。

 

74

148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桐梓村附近有三百多家废旧塑料加工企业和作坊,大多没有合法手续,废气废水污染严重。

厦门

水、大气

    经现场排查,桐梓社区存在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395个,包括废旧塑料回收贮存、分选、清洗、破碎、造粒,其回收、清洗、加工点大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陈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简陋,产生的废水、废气给环境带来了影响。接信访件交办单之前,厦门市已着手开展桐梓村废旧塑料回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56日上午,经现场核查,大部分加工点已处于停工状态。

属实

    395家企业中,已有238家企业签订停产停业承诺书并接受验收(现有187家已停产),剩余157家将于531日前完成停产停业承诺书的签订,630日前完成验收。个别拒绝签订承诺书或拒绝验收的,将强制关停、拆除,予以彻底清退。 

 

75

148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7V8音乐迪吧,每日从晚十点开始营业至次日凌晨2点,音响噪声扰民严重,多次投诉到相关部门都未能解决。

福州

噪音

    1.329,晋安区对福州盈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结果超标。
    2.421日,晋安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目前已进入听证程序阶段。
    3.55日,晋安区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2间包厢和10个软包正在使用,3个低音炮和12个全频音箱均在使用。

属实

    晋安区环保局已于前期对该公司噪声超标问题进行立案处罚,于42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以人民币6万元的罚款。目前该公司已关门停业。

 

76

1484

龙岩市上杭县白砂镇塘丰村横岗两处养猪场,一处在山下里,一处在矮山子里,两家养猪场距离村庄不足百米,没有合法手续,也没有污染物治理设施,污水直排入小溪中,污染严重,恶臭扰民。

龙岩

水、其他

    信访投诉中所反映的白砂镇塘丰村横岗两处养殖场。第一家养猪场,共有2栋猪舍,属于限养区范围,面积为458.18平方米,现场清点存栏生猪170头(其中母猪25头),建有沉淀池5立方米、沼气池60立方米,沼气池出口未发现废水外排,猪舍旁水渠中可见废水外排痕迹。第二家养猪场,共有2栋猪舍,属于禁养区范围,2013年部分拆除后复养,面积为430.82平方米,现场清点存栏生猪140头(其中母猪20头),正在新建一座沼气池,无其它环保治理设施,猪舍养殖废水通过白色PVC管收集后外排,现场检查时PVC管道内有少量废水外排。

属实

    1. 55日,对两家养猪场采取断电措施。
    2. 56日,两家养猪场清栏完毕。
    3. 57日,两家养猪场全部拆除完毕。
   

诫勉上杭县白砂镇塘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包片村干部;约谈上杭县白砂镇副镇长、白砂镇农技站站长、副站长。

77

148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的流花溪位于海峡奥体和浦上大道南边,目前已被大量垃圾和渣土包围,成了一条令人掩鼻而过的臭水沟。

福州

垃圾

    1.2016年流花溪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实施,业主单位福州市水务集团已于201610月进场施工,预计今年底整治到位。
    2.经现场核查,流花溪泰禾红树林段沿岸有流花溪综合整治项目所涉及高宅村、红江村拆旧遗留的渣土、垃圾堆积,河面有部分垃圾漂浮。沿线高宅村、红江村拆迁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情况,造成流花溪泰禾红树林段水体黑臭。

属实

    1.仓山区已于56日安排人员对河面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运垃圾13车。同时,沿岸设立值班岗亭,安排4名保安24小时值班值守,并与区市容局配合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杜绝垃圾乱倾倒行为。
    2.仓山区政府协调配合流花溪综合整治项目业主单位加快综合整治工程,确保2017年底完成流花溪沿河截污调蓄系统建设和滨河步道建设。
    3.仓山区市容局、建新镇责令拆旧公司做好流花溪周边拆迁项目拆旧渣土、垃圾的防尘网覆盖工作,目前已全部覆盖到位。

 

78

148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康美镇的南安三氏洗涤厂废气直排,废水直排晋江支流东溪,严重污染水源。相关部门都对其进行过查处,但是该厂依然在夜间违法生产。

泉州

水、大气

     55日夜间,南安市环保局、康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该公司于20161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水喷淋+水封”处理后通过一根30米的烟囱进行高空排放。该公司正常生产时间主要是夜间,但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无法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生物质锅炉产生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黑度均能达标排放。
    2.该公司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洗涤废水经“混凝+厌氧+好氧+二沉池”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口没有污水外排,无法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论,项目经处理后外排的洗涤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达标。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康美镇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79

1490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茶会路的农家食府酒店,排烟和噪声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55日,晋安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店正常营业,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该店海鲜池增氧泵设备故障,噪声超标,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该店大厅堂食顾客喝酒、喧哗产生的噪声,对西侧紧邻的凤会小区4#楼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晋安区环保局已对永祥农家食府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增氧泵,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同时,要求永祥农家食府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规定的清洗频次进行清洗。
    2.晋安区鼓山镇及鼓山派出所现场检查时,即对永祥农家食府经营负责人口头批评提醒,并劝告顾客不要大声喧哗扰民。同时,要求永祥农家食府在包厢内张贴“文明用餐,严禁喧哗”提示牌,一旦发现客人喧哗应及时劝阻,避免扰民现象。

 

80

1491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的福州昌盛鞋业厂,异味扰民。

福州

大气

    经现场核查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反映的“福州昌盛鞋业厂”,但在城门镇城门村有一家名称相似的“福州川盛鞋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外购成品、手工组装塑料拖鞋业务。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手工组装台1条和1台空压机。现场核查时,8名工人正在手工组装人字拖鞋,空压机正常作业,未产生废气。但该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

不属实

    56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该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8万元。

 

81

1492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上迳镇福昆线旁马路边的一家沥青搅拌站废气和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

    反映的实为福建省一荣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55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未生产。但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等相关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建设,产生的噪声及废气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1.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建设并进行设备调试问题,福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配电房及一条传输带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上迳镇对该公司下达了关停通知书,目前该公司已处于关停状态。
    2.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上迳镇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巡查。

 

82

149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浦口村有几十家根雕厂(从橘园洲大桥桥下到博士后官邸小区有条小路,路两旁都是成片的根雕厂),长期违法生产,烟尘和异味扰民。

福州

大气

    反映的从橘园洲大桥桥下到博士后官邸小区路段,涉及闽侯县上街镇浦口村和高新区建平村。其中闽侯县上街镇浦口村浦口洲根雕加工厂(店)7家,高新区建平村上南路(从橘园洲大桥下涵洞起至九使亭止)两侧根雕加工厂34家。
    1.55日,高新区相关单位现场检查,34家木雕加工厂均已停产整改。
    2.55-6日,闽侯县组织相关单位对上街镇浦口村进行摸排。经实地调查,橘园洲大桥桥下至博仕后官邸小区沿线涉及上街镇浦口村浦口洲共7家根雕厂(店),均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且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目前均已停产关闭。

属实

    1.428日,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已联合综合执法局、国土环保局等单位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责令34家木雕加工厂(店)立即停产整改,对拒不停产的进行断水断电处理,同时,集中约谈加工厂负责人,告知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55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进行核查,34家根雕加工厂(店)均处于停产状态。村镇办组织环卫工人对上南路段的垃圾进行清理。
    2.56日,闽侯县上街镇政府组织供电、城管、镇综合执法队及国土等部门对7家根雕厂(店)实施断水断电处理。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整改。闽侯县环保局对7家根雕厂(店)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
    3.57日,闽侯县上街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等约谈7家根雕厂(店)主,要求其于515日前将根雕及设备全部搬离(目前已搬清2家),逾期拒不搬离的,将予以取缔。
    4.57日起,闽侯县及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对上述加工厂开展巡查执法,严禁其擅自恢复生产经营。

 

83

149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万寿路假日万寿公寓小区楼下老地方大排档、佳诚小炒、阿猛小馆,油烟扰民。

厦门

油烟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自20165月以来,思明区执法局共收到投诉8件,查处情况如下:
    1.厦门市思明区黄和聪鸭肉小吃店(店招牌为老地方大排档)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于2016225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自行整改,并将情况抄告思明环保分局进一步处理。
    2.厦门市思明区惠猛小吃店(店招牌为阿猛小馆)现场核查存在经营油烟扰民项目,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自行整改。
    3.厦门市思明区佳诚小炒,在经营过程中将产生的油烟经排油烟机、油烟净化器、自制烟道延伸至该店面后方的下水道排放。思明区执法局分别于20163月、12月两次立案处理。
    经现场再次调查核实,上述3家餐饮店均不同程度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属实

    1.55日思明区执法局对3家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分别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和《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厨具。57日,对3家餐饮店立案处罚(厦思城执立字〔20170327号、厦思城执立字〔20170328号、厦思城执立字〔20170329号)。
    2.55日起,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所属街道对上述3家餐饮场所开展综合执法,特别是加强每日午、晚餐前后的巡查,并于夜间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对发现仍存在经营产生油烟项目的商家,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立案的案件,在履行法定程序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4

1502

龙岩市武平县中堡镇林坊村,龙岩旭峰矿业未做环评,无证开采破坏环境。

龙岩

生态

    据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龙岩旭峰矿业有限公司有石材开采情况,不存在开采破坏环境情况。该项目尚未开展环评,项目停滞中。

不属实

    1.县政府再次要求龙岩旭峰矿业有限公司必须依法依规,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群众利益,暂停该项目前期工作。
    2.中堡镇已在56日组织全体包村干部深入林坊村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85

150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人民政府明确要求:“2016年全面淘汰长乐滨海工业区内企业自备燃煤锅炉、实现集中供热”。但时至今天,长乐滨海工业区还在应付,未真正开展集中供热建设。诉求:请调查处理,促进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福州

大气

    根据滨海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等要求,该工业区无需实行集中供热。但考虑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等因素,长乐市政府决定在滨海工业区拓展区域即供热需求较集中的松下片区,招商引进集中供热项目。长乐市政府于313日重新明确由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特公司)和元成豆业公司合作组建一家新公司,对原有用汽锅炉提升改造、新建扩能后,向园区松下片区集中供热。
    1.滨海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采取“一周一碰头”制度加快项目协调推进,促成和特公司与元成豆业签订合作协议并于328日完成和特(福州)热电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
    2.项目于426日在发改局完成备案手续;项目涉及的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管委会已委托福建省东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编制;其中规划、可研报告预计5月上旬可完成编制,环评报告预计5月中旬可完成编制。
    3.建设单位和特(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于315日举行动工仪式,正式启动对原有的2台锅炉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首条2700米的对外供热管网也已经启动建设。
    4.目前,和特热电公司已与华冠针纺、德运科技2家用热企业签订了用热协议。

不属实

    1.313日,长乐市政府召开第7次常务会议,要求成立福州滨海工业集中区(松下片区)集中供热覆盖区内企业自备锅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长乐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统筹协调区内企业自备锅炉专项整治工作。
    2.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草拟了《关于印发滨海工业集中区(松下片区)集中供热覆盖区内企业自备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该件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近期长乐市政府将予以下发实施。

 

86

1509

投诉人反映:位于三明市大田县福田大道26号的一废品收购站粉尘污染严重。诉求:请调查处理。

三明

扬尘

    信访举报的地址为一家瓷砖店,并无废旧物品回收站。经对该地址周边进行检查,发现在均溪镇福田大道28号有一家废旧物品回收站,未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主要从事废纸、生活废旧塑料品与废旧金属回收,店内未见加工设备,现场未发现对废旧塑料等废品进行水洗、加工等生产活动,店内外未发现明显粉尘。经向该店周边商店了解,均反映无明显粉尘,一般情况下对周边影响不大。

部分属实

    1.大田县商务局已责令当事人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当事人已于56日办理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2.督促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轻拿、轻放、轻装卸,避免扬尘污染,并做好店内外环境卫生,配备消防器材,抓好安全生产。

 

87

151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已经投运多时,按要求区内燃煤锅炉必须关停,目前,区内还有四家企业高污染的自备燃煤锅炉在运行。诉求:请督促落实。

福州

大气

    1.426日,福州市鸿生建材有限公司已签订供热合同,截止56日,燃煤锅炉目前还仍在使用中。
    2.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长福织染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签订供热合同,目前导热油炉还在运行。
    3.福建经纬新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已签订供热合同。

部分属实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项目于20161213日投入运行,集中供热覆盖区范围内用热企业已全部签订供热协议。目前,元洪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已督促福州市鸿生建材有限公司加快厂区内的管道铺设及供热管线的改造,尽快使用集中供热;督促福建省宏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长福织染科技有限公司加快导热油炉的工艺改造进度,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工艺改造。加强对因特殊工艺尚无法使用集中供热的经纬新纤公司及坤彩材料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8

1514

投诉人反映:福州罗源县宝钢德盛镍业原料厂区距松山镇下土港村村庄直线距离500米,污染了村民的生活,窗台上都是厚厚的粉尘。

福州

大气、扬尘

    51日,罗源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
    1.罗源县松山镇下土港村村庄距宝钢德盛公司原料场直线距离约870米,罗源县政府已启动对该村整村搬迁工作,目前已无村民在内居住。
    2.现场核查发现宝钢德盛原料场在储存、转运过程中仍存在少量扬尘情况,部分原料堆放场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
    3.201512月和今年4月对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的2次监测情况分析,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部分属实

    1.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厂内原料堆场防尘网设施建设,并采取遮盖、喷淋等抑尘措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原料堆场扬尘情况已有明显改善。同时,该公司已启动红土镍矿皮带通廊输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于2018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将从源头上解决原料堆场无组织扬尘问题。
    2.罗源县松山镇下土港村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但罗源县政府已启动群众搬迁工作。目前,全村140户群众已签约拆除131户,未签约的9户群众已于2014年搬离,不在村内生活居住。罗源县政府将加快推进剩余9户群众的搬迁工作。

 

89

1516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诏安县汾水关旅游区上营村的漳州连润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离居民区很近(不足100米),环境污染严重。诉求:1.在上营村公示该公司环评报告,并做出通过环评的法律依据说明;2.请国家权威机构对该公司排气、排水及周边土地进行污染情况检测,并在上营村公示检测报告。

漳州

水、大气、土壤

    诏安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漳州连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处于异辛烷项目试生产中,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1.其工艺过程化学反应可归纳为:丁烯+异丁烷=异辛烷。
    2.项目的生产产生的工艺废水很少(68立方米/年),这些少量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作为脱硫碱洗液循环使用。检查同时发现,连润公司将厂区所有的废水、雨水收集回收处理后再利用(因企业所在区域缺水),无废水外排。
    3.导热油炉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经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废气排放浓度为:SO2:309mg/m3, NOX:212mg/m3,颗粒物:72mg/m3,均未超过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SO2:400mg/m3, NOX:400mg/m3,颗粒物:80mg/m3)。
    4.经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厂界噪声,监测7个点位,噪声值为:5464dB(A),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65dB(A))。
    5.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17323日发出“关于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现行所有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全部由目前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变更为“国家推荐性标准GB/T”,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环保审批要求:“异辛烷项目以甲B类罐区、生产装置区、装卸区和酸碱罐区外50米为卫生防护距离。二甲醚项目生产装置区外150米作为卫生防护距离。”
    现场检查发现,在以上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住房等环境敏感目标。

部分属实

    1.诏安县环保局于56日上午在上营村村务公开栏公示连润公司环评报告和批复。因报告内容太多,只公示环评文件摘要,环评文件(含专家评审及复核意见)全文电子档案拷贝在上营村村委会办公电脑,可供村民调阅。
    2.56日上午在上营村公开栏公示了漳州连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诏安县环保监测站负责监测)。

 

90

1519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的省交通厅食堂油烟污染严重。诉求:查处。

福州

油烟

    福建省交通厅食堂厨房位于二层,厨房油烟经净化集中收集后向二楼北侧位置排放,该单位对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维护。根据58日监测报告,结果为达标排放。

不属实

    1.鼓楼区环保局要求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清洗维护工作制度化,制定长效管理制度,按规定一年至少清洗维护4次,并函告福建省交通厅加强监管,督促清洗维护工作落实到位。
    2.鼓楼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食堂日常监管,督促其按环保要求定期维护净化设备,确保油烟净化效率。

 

91

1520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霞浦县境内玉潭溪污染严重,流域上游的禽畜养殖场粪便直接排入溪内;位于贝旧村的旧塑料加工塑料米厂废水直排溪内;流域上游的重山乱建坟墓和乱搭建现象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

宁德

水、生态

    1.2016年以来玉潭溪流域新增畜禽养殖12户,水鸭养殖4户。
    2.贝旧村的旧塑料加工塑料米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3.玉潭溪上游共有18座坟墓,均为2000年之前建成。
    4.玉潭溪上游存在零星乱搭乱建现象。

属实

    1.县政府组织各部门整治玉潭溪流域畜禽养殖污染,至55日已拆除6家养猪场,56日拆除5家养猪场和4家养鸭场,510日拆除最后1家养猪场。目前玉潭溪流域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拆除到位。
    2.55日,由松城街道牵头,霞浦县环保、国土、市管、城建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该废塑料加工点、捣毁生产机械设备,并查扣废塑料米粒约5吨。
    3.56日,松城街道组织镇村力量对裸露旧坟进行植被恢复。
    4.松城街道联合城建大队展开行动,对零星乱搭乱建建筑进行拆除。

 

92

1521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政和县杨源乡筠竹坑村村主任挖山填田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养猪场,导致1000多亩森林被毁。诉求:恢复农田林地原貌。

南平

生态

    投诉人反映的是福建新东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5日,政和县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杨源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迹象。
    56日,政和县林业局再次前往现场勘查测绘,确认新东泰公司占林地面积共14.6003公顷,其中已审批面积8.0666公顷,未审批面积6.5337公顷(已恢复造林面积4.6622公顷、未恢复林地面积1.8715公顷)。
    59日,政和县国土局再次前往现场勘查测绘,确认新东泰公司占用耕地面积3.1386公顷,已审批面积0.394公顷,未审批面积2.7446公顷。

部分属实

    1.针对新东泰公司征占用林地项目少批多占的违法行为,政和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镇前森林派出所已立案侦查。
    2.针对新东泰公司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超过规定面积的情况,政和县国土资源局已责令该公司15日内将超过规定面积用地自行改正或恢复原状,同时函告政和县杨源乡政府负责督促纠正。

 

93

1522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闽清县白中镇保林村两个养猪场污染严重。2.福州市闽清县白中镇保林村、朱中村、普贤村矿山大量开采,造成水土大量流失。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生态

    1.反映的两个养猪场为闽清三松养殖有限公司和闽清宜辉养殖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为闽清县保留场并经标准化升级改造的生猪养殖场。未超规模养殖。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均运行正常,周边和下游未发现偷漏排痕迹。经对两家公司总排放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闽清县宜辉养殖有限公司的总磷超标。
    2.八十年代初,闽清县陶瓷企业开始兴起,当时矿山开采审批门槛较低,白中镇保林村、朱中村、普贤村片区矿山均顺利取得采矿许可证,因此该矿区是闽清县的传统采矿区,采矿历史悠久,采矿量较大。20154月,闽清县政府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白中镇保林村、朱中村、普贤村矿山进行整合,公开拍卖闽清县白中镇普贤矿区陶瓷土矿并发证。该矿山年开采量约6万吨,开采量较大。现场发现,废弃矿点未复绿,现有采矿点排洪沟损毁未修复,无拦沙坝、沉沙池等水土保持设施。

基本属实

    1.闽清县环保局对宜辉养殖有限公司总磷超标的违法行为处以应缴排污费数额五倍的罚款。
    2.闽清县水利局于56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矿山业主于511日前完成沉沙池、排水沟和拦沙坝等防治水土流失设施的修复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

对国土资源局地环科科长进行诫勉谈话;对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闽清县水利局、白中镇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提醒。

94

1524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村民在国家明令严禁改变用途、严格保护的厦门市饮用水取水口及周边生态区大肆扩张违法建设大型建筑物,导致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

漳州

水、生态

    1.经查,张某承认建设的厦门市取水口附近建筑物有5处,分别为:(1)位于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江东港堂边一座二层砖混建筑(2006年建成),占地面积428.58平方米。(2)位于漳州市公安局射击训练场附近二层砖混建筑(2006年建成),面积约100平方米。(3)位于江东港堂连惠河家对面铁棚内大型建筑物(2006年建设钢棚,2009年再次翻新,并向漳州执法局缴纳罚款人民币45465元,20163月在钢棚内套建两层砖混房屋),总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4)位于江东港堂连惠河家对面建筑(2005年建成一层砖混建筑,20163月增盖一层)。该建筑占地面积约140平方米。(5)位于江东港堂石竹坑射击场,原为果园地,系2008年张某向别人长期租用,2016120日漳州市公安局租用该地作为射击场。以上建筑未取得土地和建设等相关手续,且射击场占用林地0.97亩。因建筑物建设时间较长,现场勘察未发现明显毁坏植被和水土流失。
    2.据张某陈述,他人所建的建筑物有两座:厦门取水口正对面水磨山脚下两座建筑,其中靠近水塘的二层砖混建房为他人所有,占地面积约140平方米,另一座靠近林地的二层砖混建房为长洲村村民所有,均未办理用地和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1.对位于厦门取水口正对面山脚下的两座二层砖混结构违法建筑(面积约594平方米)进行强制拆除。其余涉嫌违法建筑正作进一步核实取证,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分步依法进行处置。
    2.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问题已立案查处。

 

95

152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岐尾村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周边生态林被毁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生态

    56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祥谦镇岐尾村“五灵岩寺”附近山场有马尾松被砍伐,被伐山场位于林业基本图祥谦镇岐尾村2大班020607小班,属生态林,位于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范围内。该片马尾松松林因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需要,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省级第三轮松材线虫病防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祥谦镇政府作为项目业主,于201611月采取皆伐除治或择伐除治措施对相关林木进行砍伐,采伐面积7.47公顷,采伐生态林149.3立方米。该项目经林业部门审批,已取得相关林木采伐许可证。目前,被砍伐地还有5.67公顷的采伐迹地未完成造林。

部分属实

    1.闽侯县祥谦镇于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5.67公顷采伐迹地造林更新工作。
    2.闽侯县林业局、祥谦镇、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应组织专职护林员加强巡山,发现毁林行为及时制止、报告,做到第一时间处置。

 

96

1526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前亭镇圩仔村东园内4家养猪场未取得环保手续,环境污染严重。

漳州

    经查,漳浦县前亭镇圩仔村东园内现有3家养猪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另一家已于329日被去功能化拆除,现存3家猪场猪舍面积共6100平方米,仅配备简易环保处理设施,外排污水影响周围居民生产和生活。

部分属实

    1.56日上午,督促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3家养猪场清理生猪1180头,当天下午,组织执法人员对3家养猪场全部猪舍强制去功能化。
    2.加强巡查防止回潮反弹。

 

97

1528

投诉人反映:位于宁德市福安市溪北洋前浦岩下村的福安市泽华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污染严重。诉求:拆除该养猪场。

宁德

    1.投诉的为福安市泽华农业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已于20145月关闭,资产被法院冻结。320日,村民利用该养猪场的2个猪舍养殖50多头生猪,养殖废水进入化粪池,未发现外排。
    2.福安市相关部门于42755日先后6次对养殖户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其将所养殖的生猪转场清栏到位。

属实

    1.56日福安市农业局现场勘察时,猪舍已清栏,周边环境未受污染,猪场已封闭。
    2.福安市责成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止该养猪场恢复生产。
    3.目前猪场已关停封闭,未发现其他新问题。

 

98

15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境内的闽江河畔两岸存在填土盖房、乱倒生活垃圾等行为,破坏了生态,污染了河水。

福州

水、生态

     闽江流经闽侯县小箬乡、鸿尾乡、竹岐乡、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上街镇、南通镇、祥谦镇、尚干镇等乡镇,在闽侯县流域面积广,沿江岸线长。近年来,闽侯县水利、国土、规划及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在对闽江流域岸滩进行巡查中,陆续查处了一些填土盖房及随意倾倒垃圾的案件。56日,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赴闽江沿线现场进行巡查,未发现填土违建和将生活垃圾倾倒入江现象。但闽江(闽侯段)流域面积广,沿江岸线长,大部分河段难以及时监控到位,确实存在极少数群众填土盖房或乱倒生活垃圾的不良行为。

属实

    1.428日上午,闽侯县政府组织召开治违工作专题会,部署江边、河边、溪边、水库边“两违”拆除整治工作。结合闽侯县开展的闽江两岸“两违”综合整治行动,规划、国土、水利等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大沿江两岸巡查力度。
    2.闽侯县政府将全面落实河长制,并面向社会招收180名村级河道专管员。村级河道专管员负责村(居委会)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
    3.闽侯县沿江(闽侯段)乡镇(街道)加大闽江两岸沿江村(居)的基础环卫设施投入,包括增设生活垃圾收集点、增加垃圾转运频次、增强环卫保洁人员力量等。
    4.加强闽江流域(闽侯段)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闽江生态公园内开展水源保护宣传等系列活动,提高群众水源保护意识。

 

99

1532

平潭澳前镇龙山村山子兜被运来的垃圾随处放置,成为垃圾村,天热后满是恶臭。希望予以查处。

平潭

垃圾

    55日下午,区交通与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澳前镇政府、区环卫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赶到澳前镇山仔兜自然村,发现在村道两侧多处耕地被偷倒建筑装修垃圾。56日上午,区交通与建设局、澳前镇政府再次进村调查,发现有个别村民私自承揽建筑和装修垃圾运输业务,将外来的建筑和装修垃圾运到山仔兜村周边耕地上倾倒。

属实

    1.区环卫部门和澳前镇立即组织力量分别对进村道路两侧垃圾和村内区域进行全面清理,56日下午已完成垃圾清理工作。
    2.严厉打击偷倒建筑垃圾行为。56日上午8时,区综合执法局已暂扣两辆偷倒建筑垃圾车辆,并依法立案。

 

100

153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五里华瑞华园一期被44家餐饮店、大排档包围,油烟和噪声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噪声、油烟

    经思明区城管执法局排查,华瑞花园一期楼下共有餐饮店37家,5家无油烟问题,已立案查处3236起(其中4起属重复立案),具体如下:
    1.思明区城管执法局已经立案查处并移送思明区法院执行,但涉案被执行人仍在经营,具备执行条件的共有7家(原为8家,后有两家合并为一家,故为7家)。
    2.思明区城管执法局已经立案查处并移送思明区法院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停止营业、转让、更换经营主体,致使法院无法执行的共有11家。
    3.思明区城管执法局法定行政程序立案查处过程中,由于商事主体中途注销、变更、整改后环保豁免等原因案件中止、办结的共计17家。
    4.思明区法院已于53日对具备执行条件的7名商户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执法、环保、卫生、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门到场配合。至此,目前华瑞花园一期店面符合执行条件的被执行人已全部停止营业。
    5.思明区城管执法局于58日至9日再次摸排,发现上述28家立案未执行的餐饮店中有11家存在油烟问题,已着手调查取证,并对案件程序中止的餐饮店重新立案。
   

属实

    1.接到第3次投诉以后,思明区执法局继续对该小区进行排查,对于原已立案尚未执行完毕的28家餐饮店,59日至10日排查发现共有14家还存在油烟问题,经核实确认后于510日对前期案件程序中止的5家餐饮店予以重新立案,立案号分别为:厦思城执立字〔201704230428042904300431号。先期已立案处理的其余9家,思明区执法局正按法定程序处理中。
    2.思明区法院已启动案件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对其中14家未执行案件的个人财产账户进行账面查控,同时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部分经营活动,敦促执行。

 

101

153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积山多丞食品有限公司,环评不过还继续生产,工厂排污问题未得到处理,污染周边生态环境。诉求:请查处。

漳州

    “多丞食品”全称为“福建多丞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55日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购买排污权,201667日投入试生产,建有一套日处理12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接入开发区污水管网,201754日长泰县环保局审批科正式受理其环评文件,尚未取得批复。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由于设备检修于2017426日开始停产,锅炉停止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未见排水。

属实

    1.约谈企业主及相关单位责任人。
    2.责令福建多丞食品公司立即停产整改。
    3.对福建多丞食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02

154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村民在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环保设备的前提下,非法搭盖简易棚设置简易洗沙设备,从事洗沙作业,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扬尘严重,污染环境。诉求:关停取缔非法洗沙场。

漳州

扬尘

    经核实,被举报砂场只用于堆砂,经加工后出售,未从事洗砂作业。砂场占地面积约2亩,东西南侧均为村民的田地,北侧为村道,检查未发现大量毁坏耕地的情况,该砂场地面未硬化,未采取防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属实

    54日上午,对该砂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强制拆除。56日早晨,经再次检查,整个场地已清理完毕。

 

103

154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槟榔东里187号对面的潮汕鲜牛肉、湖边烧烤、巴蜀鸡公煲油烟和噪声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噪声、油烟

    经查,3家餐饮店均位于沿街一楼的店面,二楼以上为居民住宅,与居民住宅相邻楼层,未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属于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1.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33号“厦门市思明区理上鑫和小吃店”(潮汕鲜牛肉),该店经营项目为火锅、粥,且已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但其厨房有一个基准灶头,设置炒锅,以及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
    2.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29号之2“厦门市思明区虾米夏餐厅”(湖边烧烤),该店主要经营烧烤,从事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201756日思明环保分局现场检查时已停业。
    3.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31号厦门市思明区巴蜀鸡公煲,该店中式正餐,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三楼墙体外排放,对楼上的居民有较大影响。

属实

    1.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虾米夏餐厅、沈惜明小吃店2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家进行现场行政指导,督促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虾米夏餐厅目前已转让,联系不到原经营者,现场正在装修,未见营业。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其进行系统锁定,禁止办理任何工商登记业务。
    2.思明区执法局已于13日对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33号“厦门市思明区理上鑫和小吃店”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思明环保分局55日现场检查时该店已拆除基准灶头,同时经思明区执法局现场核实,目前当事人已整改完毕,不再经营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思明区执法局将对其做结案处理。
    3.思明区执法局于55日对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29号之2“厦门市思明区虾米夏餐厅”油烟、噪音扰民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424号)。
    4.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5日对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31号厦门市思明区巴蜀鸡公煲油烟、噪音扰民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347号)。

 

104

1542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长期存在20多家造纸厂,其中7家小型纸厂是土法生产黄纸,污染环境,诉求:关闭这7家小纸厂。

漳州

水、噪声

    1.南靖县辖区内原有21家造纸厂,目前为16家。2013年至今完成淘汰纸厂落后生产设备纸机共22台,涉及厂家8家,关闭淘汰和责令停产造纸5家。423日,南靖县聘请专家对全县13家产能在5万吨以下造纸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行现场鉴定,建议淘汰3家纸厂的造纸机4台。
    2.反映的7家小型纸厂分别为南靖县国元纸业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再生迷信纸)、南靖县山城顺发纸厂(生产生活用薄型纸)、漳州银湖纸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再生迷信纸)、南靖县恒华纸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生活用薄型纸)、南靖县林星纸业有限公司(生产迷信纸)、南靖县鑫福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生活用薄型纸)、南靖县欣达纸品加工厂(生产生活用薄型纸),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其中5家采用“烧碱地池法”,而非国家明令淘汰的“石灰地池法”,其余2家产品为再生迷信纸(国元纸业以废纸制浆,银湖纸制品为废纸制浆搭配外购生物烧碱地池法竹浆)。
    3.近期检查情况:55日至6日,两次对益龙纸业、雄发纸业,顺发纸厂、国元纸业、银湖纸制品、恒华纸制品、林星纸业、鑫福纸业等8家造纸企业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其中6家迷信纸企业已停产整改;国元纸业、益龙纸业、雄发纸业的落后生产线正在拆除。
    4.55日晚上,对全县16家造纸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特别是对尚未停产的4家企业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南靖县国元纸业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废水超标。

部分属实

    1.56日拆除了国元纸业、益龙纸业、雄发纸业等3家纸厂的4条落后生产线。
    2.责令南靖县国元纸业制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治,处罚款0.4184万元。
    3.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中淘汰类第(十二)款轻工的第13点“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的规定,淘汰不达标的造纸生产线,并对其他造纸企业将继续加强监管。

 

105

1543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金井镇丙州村福建锦兴集团工业污水直排大海,尤其是夜间排放污水又臭又黑,污染村民种植的紫菜。

泉州

    信访反映的福建锦兴集团名为福建正麒高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英林镇锦兴工业园,环保手续齐全。55日,晋江市英林镇政府、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中水回用池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COD 26mg/L、氨氮0.448 mg/LpH 8.33SS 18 mg/L(晋环监督监测水〔2017〕第227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现场排查,未发现工业污水直排大海现象。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将持续密集加大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环境排查,加强夜间、节假日错时执法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106

1544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前面村田中央866号“华瑞塑胶”日夜排放废气,地处居民区,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多次向市环保局反映都说已停产,实际上是夜间生产,危害更大。诉求:取缔该塑料厂或搬离居民区。

莆田

大气

    经核,“华瑞塑胶”全称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华瑞鞋材商行,在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正式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未见明显异味,在该公司厂界西侧旁围墙发现有偷排冷却水现象。存在生产、仓储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属“三合一”场所。根据20169月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的无组织废气和锅炉废气均能达标。

部分属实

    1.55日,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会同涵江区环保、安监、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公司生产所用电源当场实施查封并责令停产。
    2.55日,涵江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停产,启动立案查处程序,拟处罚款4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停产。

 

107

1545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磁灶镇马鞍山陶瓷厂等,在中心小学门口有四家都是淘汰工艺推板窑,还使用燃煤为燃料,污染环境。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4家推板窑企业为晋江市马芸山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德兴陶瓷有限公司、晋江嘉艺陶瓷有限公司和琉璃瓦加工点,均位于磁灶镇磁灶社区。55日,晋江市磁灶镇政府、环保局现场检查。
    1.关于“四家都是淘汰工艺推板窑”问题。4家企业采用的窑炉工艺为多孔窑,属于淘汰类落后工艺。
    2.关于“使用燃煤为燃料,污染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时,除琉璃瓦加工点未在生产,窑炉已自行封堵外,剩余3家企业正在生产,窑炉皆使用煤作为燃料。4家企业均没有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生产项目及其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竣工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属实

    1.55日,晋江市环保局责令马芸山公司、德兴公司、嘉艺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责令吴俊德琉璃瓦加工点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晋江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各罚款2万元。
    2.55-6日,磁灶镇政府会同环保、经信、行政执法、电力等部门,依法对上述4家企业采取强制断电措施,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晋江市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继续跟踪检查,督促4家企业落实关闭停产要求。

 

108

1547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鸿尾乡牛头山村里有个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喷漆、烤漆工艺排放的废气污染环境,废水未处理直排闽江,污染环境,多次反映到12345未解决。

福州

水、大气

    55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
    1.该公司喷漆工序配有水帘喷漆设备9台,喷塑生产线1条,自带有废气处理设施。未发现有生产废但水外排现象,只有少量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外水沟。该公司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擅自投入生产,未办理地址变更登记。
    2.自今年3月该公司投产以来,在“12345”平台上只查到一次对该厂的投诉件,时间为2017428日。闽侯县环保局于201756日作出答复。

部分属实

    1.57日,闽侯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2.55日,闽侯县市场监督局对该公司生产设备就地封存,责令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
    3.56日,闽侯县鸿尾乡政府组织供电部门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

 

109

1548

投诉人反映:漳州龙文区步文镇坂上村的阿聪汽车维修部向漳州出租车提供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

漳州

其他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店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现场有员工正在对出租车进行维修。

部分属实

    责令其立即关闭停业,并处罚款1万元。

 

110

1549

投诉人反映:泉州南安市东田镇大量建筑垃圾倾倒兰溪,造成河道变窄、河床抬高。

泉州

生态

    55日,南安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东田镇兰溪村前街通往岭头自然村一座中桥,建设时挖孔留有部分渣土,后来附近村民也在此倾倒建筑垃圾。该河段存在垃圾倾倒现象,但并未造成河道变窄、河床抬高。

属实

    52日,东田镇政府成立巡查督查保洁队伍,并于5月份起聘请2名河道巡查员、四个保洁员专门对河道进行日常全程清理整治。55日组织人员进行清理,至56日已完成清理。

 

111

1551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湖尾村、葫芦坵、埂呈天富等沿闽江河道倾倒建筑、工业、生活垃圾严重污染水源。

南平

生态

    与同批次受理编号为1377的信访件重复。

 

南平市水利局已责令莲花大桥项目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要求天富公司业主在30天内补办涉河工程的相关手续,工程完工后将河道内的弃土清理干净。
    南平市、延平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对316205国道旁乱倾倒各类垃圾的监管,对违章倾倒的生活垃圾、二次装修垃圾展开集中清理,对违章倾倒的工程弃土进行场地平整、覆盖绿化。西芹镇、黄墩街道等要求业主单位进行清理平整、覆盖绿化。大横镇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建筑垃圾乱倾倒点采取清理转运、土地平整等整治措施。
    在重要路段设置警示牌,在部分路段聘请村民24小时值班专门管护,一经发现马上制止并处理。
    延平区政府下发文件,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反复清理反复倾倒”的现象。

 

112

1552

投诉人反映:漳州长泰县陈巷镇长期开采654#饰面花岗岩石,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树林被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特别是新吴、吴田两自然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漳州

生态

    1.信访反映的吴田山矿区隶属陈巷镇管辖,矿区范围内有吴田村、新吴村2个行政村和祖地村三娘仔自然村,10个采矿权先后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1231日。由于多年的开采,矿区地形地貌发生较大变化,生态环境受到较大破坏。2013年起,长泰县国土局每年牵头组织吴田山采矿权人开展植树绿化,累计绿化面积4508亩。长泰县林业部门、水利、安监部门都根据各自职能有强化对矿区生态的日常巡查监管。
    2.56日上午,长泰县政府组织国土、林业、水利、安监等部门和陈巷镇到矿区现场检查。吴田山矿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生态环境问题:(1)矿区海拔高,气候条件差,加上矿区裸地碴土混杂,土地贫瘠,植被恢复效果一般,植树成活率偏低,生长慢。(2)在采矿过程中,存在因矿区倾倒废石渣造成林木植被破坏,且造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3)采矿权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吴田山矿区现有10本采矿证已全部停产,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关闭的三娘S3矿段,植被恢复良好,矿区业主正在组织对今年新种植的苗木进行施肥管理和补种。

属实

    1.长泰县政府立即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求相关单位强化履责,督促采矿权人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2.县国土局督促采矿权人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加强树苗的后续管护。20171231日采矿证到期后将关闭,实施生态恢复治理。县林业局将加强执法巡查,防止少批多占等情况发生。
    3.县水利局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10个采矿权人,共处罚款37.6万元,并责令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4.县安监局责令10个采矿权人停止生产,并作出立案查处决定。同时,责令企业恢复生产前必须向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113

1553

宁德寿宁县托溪溪洲村仙岩采石场开采石材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污染溪洲村的环境问题已受到省环保厅的重视,进行了通报处理,但长年开采矿石的废料仍危害村民的生活。诉求:恢复生态环境。

宁德

生态

    托溪乡溪洲村仙岩采石场原有2个持证饰面用凝灰岩矿山:
    1.后壁仔矿区饰面用凝灰岩矿于20173月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建设,目前复绿效果不明显。
    2.三条岗矿区饰面用凝灰岩矿于20161222日关停到位。目前,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尚未进入施工阶段。

属实

    1.后壁仔矿区饰面用凝灰岩矿采矿权人已足额缴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69.915万元;20177月前,将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三条岗矿区饰面用凝灰岩矿拟于20176月组织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12月前竣工并通过分项工程竣工验收。

 

114

1554

投诉人反映:福州连江“溪山温泉晓筑”温泉度假村的上游,福州市晋安区管辖的北峰山上有养猪场排放的粪便和洋头村生活污水污染严重影响下游西溪的水质。诉求:关停养猪场、建设洋头村污水管网。

福州

    1.洋头自然村有柯、王2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坑塘沟渠自然降解后排入西溪(其中柯户为三格化粪池,王户为两格化粪池),其余户生活污水均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坑塘沟渠自然降解后排入洋头溪(基本符合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2.反映的“溪山温泉晓筑”温泉度假村上游养猪场主要是指弥高生物有机肥公司、北岭食品有限公司及弥高村村民黄某所建的养猪场。(1)弥高公司尚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场核查时,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对猪场处理后的废水储液池水样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对猪场下游溪流(弥高溪)进行排查,未发现暗管偷排及污水溢流至弥高溪现象。监测结果显示达标。(2)北岭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57日,晋安区环保局组织对该公司现场核查并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超标。(3)黄某养猪场为畜禽整治拆除后回潮所建。粪便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养猪场后侧沟渠直接排往山体,污染下游河道河水。

部分属实

    1.晋安区区环保局已对弥高生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款2万元。
    2.57日,晋安区责令北岭公司对环保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水超标问题立即整改,并处罚款4.464万元。
    3.52日,晋安区已组织对黄某猪场组织实施拆除。目前,已全部拆除到位。

 

115

1555

投诉人反映:泉州晋江市安海镇前埔村东环路利达盛塑胶片材有限公司,破碎垃圾的粉尘、清洗的污水严重污染村民的生活。

泉州

扬尘

    55日,晋江市安海镇政府、环保局联合现场检查。
    1.该公司已停产多日,群众反映的“垃圾”为该公司从吸塑厂家回收可再利用的塑胶边角料。由于企业停产,无法核实废塑料破碎粉尘污染问题,但调阅其环评及环保验收材料,均未明确破碎车间会产生粉尘污染,拟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组织对该公司粉尘进行监测。
    2.该公司清洗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至蓄水池,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排入清水池,中水部分回用于挤出压延机台的冷却。因现场未生产,生产废水没有外排,检查该公司生产废水管网路线,并对厂区边界进行排查,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现象。

部分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利用夜间和节假日开展错时执法检查,一旦企业恢复生产,将在第一时间对其实施废水、废气监测,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116

1556

投诉人反映:大田县吴山乡陈共岩采石场,开采、洗砂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

三明

生态

    1.大田县吴山乡陈共岩采石场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安全生产、采矿证等手续,属合法采矿。
    2.现场检查时,该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废水循环回用系统未运行;矿区的淋溶水收集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外排(201754日雨天),没有发现洗沙废水直排小溪现象。经采样监测,该采石场矿山沉淀池内废水污染物浓度均达标。经核对该矿界桩,未发现有越界等非法开采和山体塌方情况。
    3.该采石场存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沉淀池的淤泥未及时清理,石场北山坡有少量植被破坏等问题。

不属实

    1.大田县水利局责令该采石场2017711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目前水土保持方案正在编制。
    2.责成该采石场做好雨污分流措施,完善尾水循环回用设施;及时组织清理沉淀池,防止尾水外排、外溢。目前,沉淀池已清理干净,淋溶水已停止外排,雨污分流设施基本完善,废弃采场撒草籽35斤,种植杉树200棵,因企业处于停产整顿中,尚未启用尾水循环回用设施。
    3.责成采矿权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矿山旧采场、老排土场等裸露区域进一步植草固土,恢复植被。
    4.责成大田县吴山乡政府环保网格员加强巡查监管,认真督促该采石场落实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17

1557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陈埭镇苏厝村源泰皮革有限公司十年来生产的制革废水用一根铁链吊着高压潜水泵,隐藏在压花车间的地窖内,地下污水池约3*6*12平米,污水抽到市政管网排放。

泉州

    晋江源泰皮革有限公司有两个厂区,其皮革鞣制项目位于晋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东园,后整理加工项目位于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苏厝村。信访反映的是后整理加工项目。
    55日,晋江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和陈埭镇政府联合对后整理加工项目现场检查,该项目正在生产,使用一台4T/h的天然气锅炉进行供热,另有一台4T/h燃煤锅炉已停用,供热管道已拆除。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压花车间建有一水池(5.4m×3.5m×3m),主要用来收集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涂饰废气治理设施的喷淋废水,水池四周未发现污水外排口。水池内设有一台抽水泵(4千瓦),主要是将池中废水抽至槽车并转运至本公司位于安东园区的厂区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市政管网现象,该公司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汇入仙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该排污口距离压花车间水池约有80米。

部分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已责令源泰皮革后整理加工项目停产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并处罚款6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17号)。
    2.晋江市市政园林局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生活污水排水许可证行为,责令该公司尽快按规定申报办理。同时将加强对该公司周边市政管线巡检,杜绝该公司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接入市政管网。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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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苏澳雄鹰船厂的船舶废油没有经过环保回收直排大海,生产时喷漆污染周边环境。

平潭

水、大气

    56日上午,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联合区经济发展局、农村发展局、苏澳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福建省平潭县雄鹰船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1.现场检查两个船坞及西侧排水泵房、污水处理设施。根据环评审批要求,两个船坞内的污水都有管道连接到污水沉淀池,经沉淀再由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海。现场操作油水分离器,可正常运行。经取样监测,排水均达标。
    2.该企业已建设危废暂存间,进厂维修的船舶废动力油抽出后用桶装好,由船主随修好的船舶带走收回。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2016年底转移11.8吨,执行了五联单制度。现场周边海域未发现废油直排的痕迹。虽无工人进行喷漆操作,但由于船舶喷漆工艺是在干坞内露天作业、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作业时可能会对周边造成影响。经目测,干船坞北边为山坡、南边为海域、东西边离民宅约700-800米左右。
    3.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已过期未延期办理。

部分属实

    1.56日,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已责令企业停止排污,并就该船厂未延期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5万元。
    2.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与苏澳镇人民政府将继续跟踪调查,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119

1560

投诉人反映:漳州长泰县长期存在的华祥电源、厦鹭电化、长庆化工、海大饲料、鸿大革业、联盛纸业、敦信纸业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政府无法督促他们整改到位,特别是联盛纸业和敦信纸业环保投入不到位、经常在晚上偷排废水废气。

漳州

水、大气

    经对照国家六大高耗能行业标准,长庆化工和厦鹭电化属于六大高耗能企业,联盛纸业有和敦信纸业属规模大、产量大、能耗多的重点耗能企业,华祥电源、海大饲料和鸿大革业等3家公司不属高耗能企业。56日,长泰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
    1.华祥电源停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
    2.厦鹭电化停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
    3.长庆化工正常生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但部分煤渣、粉煤灰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
    4.海大饲料正常生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但鱼料生产车间膨化生产线烘干冷却工序产生的异味未配套相应设施,异味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
    5.鸿大革业正常生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但贮存煤炭、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且未设置不低于煤炭、煤渣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
    6.敦信纸业停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
    7.联盛纸业停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

部分属实

    1.长泰县政府要求各企业立即停产,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截止目前:(1)华祥电源已完成整改。(2)厦鹭电化拟搬迁至古雷经济开发区,将于615日实地考察开发区用地。(3)长庆化工预计610日前完成整改。(4)海大饲料预计2017730日前完成整改。(5)鸿大革业预计525日完成整改。(6)敦信纸业已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方案抓紧实施。(7)联盛纸业所需材料已采购到位,正抓紧施工安装。
    2.56日,长泰县环保局责令长庆化工61日前完成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责令海大饲料730日前完成整改。责令鸿达革业530日前完成整改。

 

120

1562

投诉人反映:泉州晋江市世纪大道宝龙城市广场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现象严重。

泉州

噪声

    1.该工程于2016730日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施工。因临近晋江市体育馆,其施工噪音给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20172月和4月,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根据群众投诉,约谈工地负责人,并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同时加强夜间巡查,于2017314日夜间现场查扣一部超时施工的混凝土搅拌车(证据先行保存通知书编号:0021231)。2017428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对施工单位立案查处;52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5千元(晋执环〔2017〕告字第2号)。
    2.55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再次对该工地进行检查并约谈负责人,督促其文明施工文明。当晚22:00后,晋江市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突击检查时,该工地已按规定停工。

属实

    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已加强对该工地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夜间超时施工扰民现象,将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置;同时督促该公司遵守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文明施工,消除扰民问题。

 

121

1563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陈埭镇鞋都路横坂工业区的三圣鞋材有限公司是生产鞋底的企业,经常夜间排放刺鼻、刺激性的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大气

    55日,陈埭镇政府、晋江市环保局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橡胶大底硫化过程所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有一定的异味。为提高车间通风效果,保持车间空气良好,该车间根据环评要求装有排气扇通风透气。经查,该公司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属实

   1.55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并处罚款2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81号、382号)。
   2.56日,陈埭镇政府会同环保、电力等部门,依法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强制停产,确保整改到位。

 

122

1565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贝溪村溪仔口自然村村民的养猪规模上千头,破坏了贝溪村的居住环境,多次投诉市、县未得到解决,诉求:拆除养猪场。

龙岩

水、大气

被举报养猪场的全称为龙岩市永定区锦兴养猪专业合作社,位于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贝溪村溪仔口。

1.养猪规模上千头的问题。该猪场存栏总量控制分配数为620头,经55日调查组核实,目前存栏数为1080头。

2.关于投诉人反映养猪场破坏了贝溪村居住环境的问题。对照相关要求,该养猪专业合作社所在区域调整为禁养区,应予关闭、拆除。目前,该养猪场实行猪沼果(林)零排放治污处理模式,设备运行正常。经环保局现场勘查,未发现锦兴养猪场废水外排现象。

3.关于投诉人反映投诉市、县未得到解决问题。抚市镇从2016109日起,陆续接9件到市、县转来关于反映锦兴养猪专业合作社污染问题的信访件。收到信访件后,抚市镇已处理了所反映的大部分问题。目前,要求对该猪场给予拆除的请求未解决。

4.关于诉求拆除养猪场的问题。锦兴养猪专业合作社虽已实行猪沼果(林)零排放治污处理,但地处区域被调整为禁养区,是关闭、拆除的对象。

属实

    1.对该养殖场超总量问题,区环保局已发出应收尽收排污费的函到抚市镇,抚市镇已于58日对该养殖场进行征收排污费2550元。
    2.对该养猪场地处禁养区问题,抚市镇已组建锦兴养猪专业合作社关闭工作专班,责令该养猪场按时间节点倒排清栏计划,到524-525日清栏关闭。
   

约谈永定区抚市镇政府林业站干部、通报永定区抚市镇贝溪村党支部书记。

123

1566

投诉人反映:福州上三路师大路段的上三路53号高八斗餐饮店油烟直排污染环境。

福州

油烟

    1.5516时,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有2个灶台正在进行食品加工,国家认证免检的油烟净化器1台正常运行。
    2.由于康山里14号住宅楼下店面在设计建造时未配套公共烟道,该店经营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排向沿街路面。
    3.该店油烟净化器上有大量油渍,导致油烟处理效率低,影响周边群众。

部分属实

    1.55日下午,仓山区责令该店立即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立即建立环保设备定期清理维护的工作台账。
    2.56日复查时,该店油烟净化器已清洗到位。
    3.仓山区督促该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24

1568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省新镇家乐华购物广场西北方向爱尚KTV附近一处垃圾中转站,全镇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在此堆积臭气熏天,蝇虫成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地点并非一处垃圾中转站,也非省新全镇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堆积点,仅为恒利工业园区内的一个垃圾收集点。   
    55日,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省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收集点距离居民区比较近,且未作干、湿分离,部分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堆放在垃圾池外未入池,坑内堆放少量破旧家俱、木板,垃圾池前面堆放隔壁住户自用沙土,周边散落一些垃圾。由于恒利工业园区内企业及生活人员较多,且周边还有一个大型超市,每天产生的垃圾量多,附近工厂也偶有将工业垃圾偷倒在该垃圾收集点内,特别是生活垃圾中混杂较多腐烂蔬菜和水果,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属实

    1.南安市省新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垃圾围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将垃圾全部装车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并将垃圾围内食物残渣清扫干净。同时,镇政府将加强该处垃圾围的保洁管理,增加清运频次,做好防臭防疫灭杀工作,并在周边安装监控,加强卫生环境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
    2.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乡环境考评中心将加大对省新镇卫生环境的巡查执法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25

156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联盛纸厂内有人租用化工成品仓库生产纸用胶水,原料是丙烯酰胺有毒化工产品,还有其它化学添加剂,晚上生产,废水排入雨水沟。

漳州

    1.前期查处情况:20162月,该公司因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增加AKD(烷基烯酮二聚体,造纸常用的一种浆内施胶剂)生产设备,被台投区环安局责令限期拆除,经2016217日复查,AKD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设备拆除后该公司改AKD浆内施胶为施胶剂表面施胶。
    2.近期检查情况:经排查,该公司厂房、仓库未出租均为自用;未发现生产纸用胶水行为,所使用胶水均为外购;夜间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排入雨水沟,生产废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站处置。但检查发现6号生产线仓库还有放着原来拆卸的AKD生产设备。
    55日,对该公司生产原辅料检查中未发现使用有毒性的丙烯酰胺及含有丙烯酰胺的辅料,但在纸浆生产过程中为增强细小纤维附着,使用了无毒的聚丙烯酰胺及含聚丙烯酰胺的助留剂(同时也做为絮凝剂用于该公司污水处理),该公司工作人员平时称该化学品为丙烯酰胺或酰胺,实际为聚丙烯酰胺。

不属实

    经督促,该公司现已将拆卸的AKD生产设备完全清运。

 

126

1570

投诉人反映:惠安县黄塘镇后郭村20多家石材工场严重污染。

泉州

扬尘

    信访反映的黄塘镇后郭村石材工场总共有16家,主要从事香炉、骨灰盒、洗衣池等石制品的生产加工。
    425-26日,惠安县经信、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和相关镇政府,对全县50家石材企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并拆除用电设备。按照全县工作部署,黄塘镇政府已组织镇村力量全面开展整改,告知无环评审批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石雕石材企业要自行停产、全面整顿,上述石雕石材企业处于停产状态。55日,惠安县环保局、黄塘镇政府联合对上述企业再逐一排查。现场检查时,黄塘镇后郭村16家石雕石材加工厂已全部停产。

部分属实

    1.惠安县政府已责成黄塘镇政府加强对后郭村无环保手续石雕石材企业的监管巡查,一旦发现其恢复生产,立即予以制止并通报县直相关行政部门及时查处。
    2.惠安县政府将加快推进石雕石材行业转型提升。一是由县经信局牵头,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转型提升方案,对全县石雕石材行业分类分期开展整治。二是由县经信局按规定,落实石雕石材企业除尘设施专项资金补助。三是由县环保局结合转型提升方案,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集中加工区规范生产。

 

127

1571

投诉人反映:惠安县紫山石材加工厂污水排放污染严重。

泉州

    经惠安县环保局、紫山镇政府联合对紫山镇辖区内所有石材加工厂进行排查,紫山镇辖区内共有石雕石材加工厂22家,主要从事墓碑、石材、石制品雕刻。
    425-26日,惠安县经信、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和相关镇政府,对全县50家石材企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并拆除用电设备。按照全县工作部署,紫山镇政府已组织镇、村力量全面开展整改,告知无环评审批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石雕石材企业要自行停产、全面整顿,目前上述石雕石材企业处于停产状态。56日,惠安县环保局、紫山镇政府联合对辖区内22家石雕石材加工厂再逐一现场排查,上述企业已全部停产。

部分属实

    1.惠安县政府已责成紫山镇政府加强对无环保手续石雕石材企业的监管巡查,一旦发现其恢复生产,立即予以制止并通报县直相关行政部门及时查处。
    2.惠安县政府将加快推进石雕石材行业转型提升。一是由县经信局牵头,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转型提升方案,对全县石雕石材行业分类分期开展整治。二是由县经信局按规定,落实石雕石材企业除尘设施专项资金补助。三是由县环保局结合转型提升方案,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集中加工区规范生产。

 

128

1572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内坑供电所对面东邦色母公司生产剧毒产品(色母素),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多次反映至今仍然生产,督察组进驻期间该企业利用晚上生产。

泉州

    信访反映的晋江东邦色母有限公司,位于内坑镇镇区开发区,从事塑料色母生产,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验收。55日,晋江市内坑镇政府、环保局现场核查。
    1.关于“东邦色母公司生产剧毒产品(色母素)”问题。该公司主要从事改性EVA料粒生产,主要用于拖鞋辅料,并非剧毒产品(色母素)。其主要原辅材料为:EVA胶粒、色粉、硬脂酸、硬脂酸锌、固体石蜡、碳酸钙,以上材料均不属于有毒物质。该项目密炼、开炼、造粒生产温度均小于塑料米裂解温度,主要生产工艺是物质分散。
    2.关于“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根据该公司环评分析,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该公司工艺流程无废水产生,造粒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并未外排。
    3.关于“多次反映至今仍然生产,中央督察组进驻期间利用晚上生产”问题。经核查,20161月至20175月,晋江市环保局未接到关于该公司环保问题的信访投诉。55日,上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夜间复查时,该公司已停产。

部分属实

    1.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晋江市环保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44号、345号)。
    2.55日,内坑镇政府会同环保、电力等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断电,确保停产整改。

 

129

1573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丰洲镇后田村在市政府的整治工作下关停了采石场,但唯有一家龙虾山石子场至今还在开山挖石。

泉州

生态

    56日,南安市国土局、丰州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信访反映的龙虾山石子场名为“南安市丰州镇后田龙虾山采石场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丰州镇后田村龙虾山矿区,2013年开采许可证到期。
    2.该公司矿坑积水,现场遗留部分老化的生产设备,未发现采矿设备及开采痕迹。201353日停止开采后,南安市国土局未再发现该矿区有非法采矿行为,也未接到相关举报。丰州镇政府对该公司定期巡查,未发现该采石场有采石行为。

部分属实

    南安市国土局、丰州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520日前自行拆除撤离现场遗留的相关设备。该公司于57日开始组织拆除,现已全部拆除完毕。

 

130

1574

投诉人反映:闽侯上街大学城水厂是私人经营的水厂,废水、废气、废药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福州

    1.56日,闽侯县对被投诉的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所添加的消毒过滤剂物主要为聚合氯化铝,每日按量配比,密封加注,现场未发现废气排放。经调阅用药量的台账,用药量与购入量平衡,现场未发现有多余或剩余的废药排放痕迹。
    2.工艺流程中,絮凝、沉淀、过滤三个环节产生尾水未经处理排入溪源江,在出水口附近未闻到刺鼻性气味,采样监测未超标。
    3.该公司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部分属实

1.56日上午,闽侯县住建局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59日前整改完毕,确保尾水经过处理后排放。目前企业已完成整改。
    2.57日,闽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经环保竣工验处投入生产行为罚款10万元。

 

131

1575

投诉人反映:闽侯竹岐乡白龙村口工艺品厂废水直排。

福州

    1.投诉所指企业为闽侯县嘉庚工艺品有限公司,55-6日,闽侯县先后两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厂主要为样品展示,仅进行零星手工加工木制品,无生产废水;但有2人居住厂内看守仓库,有少量的生活废水通过一根生活污水管排放至外环境。
    2.该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住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属实

    1.闽侯县环保局于57日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2.竹岐乡政府组织供电部门于55日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
    3.55日,闽侯县市场监督局下文要求该厂于519日之前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

 

132

1576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东南汽车城靠近东福村口福建福州东荫金属工业公司(现改名华强金属有限公司)内自行用砖砌的四方形焚烧炉,长期焚烧各类垃圾;另一家兴晟公司的铣床将切削液长期直排小溪,污染环境。

福州

大气、水

    1.55日,闽侯县先后三次对华强公司、兴晟公司实地核查。华强公司东南角有一个6平米左右的垃圾堆放池,该处可见有垃圾焚烧余烬。
    2.兴晟公司无生产用水,车床工序有使用切削液,车床机台旁装铁屑的废料箱有滴漏现象,车间地面可见少量切削液。该公司露天设置一个约20平方米含废切削液的铁屑堆场,周围未见截流沟等防护措施,且该堆场内高外低,现场可见有切削液流到附近地面的残迹。
    3.兴晟公司和华强公司内其他沟渠、水塘以及外围区域,未发现有废切削液排放痕迹。该公司的废铁屑堆场靠居民区侧围墙的墙角,未发现废切削液渗漏痕迹。

部分属实

    1.55日,闽侯县环保局责令华强公司立即规范处置工业和生活垃圾,禁止焚烧;责令兴晟公司按规范要求,于521日前完成废铁屑堆场改造,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切削液滴漏流至外环境,并完善、规范废切削液的贮存、处置工作。
    2.55日青口投资区管委会约谈华强公司、东荫公司、兴晟公司负责人,并函告三家公司按环保要求做好相关整改。

 

133

1579

投诉人反映:寿宁县鳌阳镇东门新村梨山脚下有一小型养猪场(20-30头)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宁德

    被投诉的养殖场共养殖生猪30头,处于禁养区内,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属实

    1.426日鳌阳镇政府下发关闭拆除通知,限期关闭拆除。
    2.55日,农业局、环保局和鳌阳镇政府再次动员当事人关闭养殖场。56日,鳌阳镇工作人员帮助当事人联系生猪收购方,解决生猪销路问题。
    3.57日养殖场拆除到位。

 

134

1581

长汀县濯田镇安仁村内的福建鑫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违反土地法占用农田建设养鳗厂,违法开采地下温泉,破坏地热资源;多次向长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和濯田镇两委反映,互相推诿,不作为。

龙岩

    福建鑫瑞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于20161月开工建设,占地18.51亩,建成鳗鱼池22口,在养殖过程中需取水并排放养殖废水。公司地处温泉区域。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未经安仁村两委同意,也未经政府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审批,非法开采了13口水井(其中2口为原鳗场所打),其中无水井4口(因无水,当时已回填),冷水井6口,热水井3口。2016年长汀县国土局对该公司违法占用农田行为立案处罚并催告该公司履行处罚决定书。长汀县水利局于2016818日对该公司非法取水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并对该公司罚款2.5万元。长汀县环保局于201682日对该公司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作出罚款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55日下午3点,濯田镇政府、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福建鑫瑞源水产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未发现该公司使用井水,省地热院地质队正在进行回填施工,机耕道路已全部修复。

属实

    1.54日,长汀县水利局督促该公司安装了取水计量设施。55日 ,长汀县国土局会同濯田镇政府对该公司非生产性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2.濯田镇成立工作组,对投诉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现场每天派驻镇村干部、村民代表、业主四方共同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截止56日,省第四地质大队施工队在对第1口渗漏水井做最后的封堵工作,根据现场进度,515日前将完成3口渗漏水井的全部回填工作。56日,已全面完成全程360米的机耕道路修复整改工作;水圳陂头于58日前修复完成,剩余55米水渠挡土墙于511日修复完成。

约谈濯田镇镇长、濯田镇农业局副局长、濯田镇水利局副局长。

135

1585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松溪县湛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捷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南平市政和县石屯镇欧圣项目肉鸡加工厂中违法使用高污染、剧毒性的金矿尾矿填埋300多亩地基,造成饮用水源地严重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诉求:请查处。

南平

水、重金属

    1.欧圣实业(福建)有限公司肉鸡加工厂位于政和县石屯镇高速路口旁,距七星溪75米,周边无饮用水源地。20137月,松溪县湛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捷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政和县石屯镇政府委托负责该厂填方整平工作,201312月起使用政和县大源矿业有限公司回采的尾矿渣进行填方,累计使用10万立方米,填方四周用1米厚水泥挡墙围固,在建设区域填方范围内没有渗水排入周边河流。
    2.大源公司采用物理浮选工艺,未使用氰化物和汞等有害化学物。201311月,经国土资源部福州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对尾矿进行氰根离子、放射性及重金属等内容物含量比例监测,结果显示氰根离子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的A级标准,放射性及重金属量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不属实

    下阶段,政和县政府将积极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努力化解群众的疑惑和顾虑。同时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引导,以问题为导向,抓实环境信访,保障民生确保环境安全。

 

136

1586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下土港村的宝钢德盛二期钢铁原料厂堆场粉尘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扬尘

    1.该钢铁原料厂地块为宝钢德盛公司备用地,已进行土方回填施工和夯实加固预处理。为解决土地沉降和节省地基处理成本,该公司采用红土镍矿代替机械或土石方堆载场地。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但未实施具体项目建设。
    2.今年117日,罗源县环保局针对宝钢公司对已征用地块进行堆载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问题立案处罚3万元,并责令企业在今年41日完成整改。目前,该公司对堆载在该地块的原料矿已遮盖、对裸露地表采取喷淋抑尘措施,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
    3.5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对该地块进行填方施工及堆载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存在扬尘情况。
    4.环保部门201512月、20174月对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质量进行了两次环境质量监测,从监测结果看,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部分属实

    1.对堆载在该地块的原料矿进行遮盖、对裸露地表采取喷淋抑尘措施。
    2.下土港村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但罗源县政府已启动群众搬迁工作。目前全村140户群众已签约拆迁131户,未签约的9户群众已于2014年搬离,不在村内生活居住。罗源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剩余9户群众的搬迁工作。

 

137

158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吉祥家园北侧一层、二层大型餐饮项目油烟、噪声污染严重。

厦门

其他

    1.思明环保分局、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筼筜街道分别对质馆咖啡厅和一味善存日本料理店进行了调查。
    2.思明环保分局调阅了质馆咖啡厅和一味善存日本料理店油烟在线监测数据,至今未发现超标现象。现场未发现其经营场所与备案不相符的情况。
    3.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了质馆咖啡厅和一味善存日本料理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属实

    1.各职能部门要求质馆咖啡厅和一味善存日本料理店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合法经营;同时要加强管理,确保油烟、噪声达标排放。
    2.思明环保分局将于512日对质馆咖啡厅和一味善存日本料理店油烟、噪声进行监测,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3.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6日约谈2家餐饮店经营者,并制作约谈记录。

约谈一味善存日本料理店和质馆咖啡厅负责人。

138

159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元美树馆住宅小区一号楼底层改造成“熊大会馆”餐饮项目后,油烟污染严重。

福州

油烟

    55日下午,鼓楼区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因该楼未配套餐饮油烟专用管道,熊大会馆餐饮店油烟经集中收集净化后低空排放,因通过该净化设备的电压不够,导致净化设备运行无法达到设计效果,有异味扰民。

属实

    55日,鼓楼区环保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熊大会馆餐饮店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目前该店已停业整改。

 

139

1591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溪头村的华榕德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旧轮胎,凌晨2点偷偷生产,严重污染空气。诉求:拆除该公司生产点。

福州

大气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56日,福清市政府组织人员再次对华榕公司夜间生产问题进行现场突击检查。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厂区大门紧闭,公司车间仍处于断电状态,厂区外变压器仍处于断开状态,现场未发现工作人员。

不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在前次处理中已对华榕公司处罚款30万元,福清市供电公司进行断电处理。
    2.福清市政府要求福清市环保局、阳下街道及福清市融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杜绝华榕公司再次投入生产。

 

140

1592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的元洪开发区在新楼村村民的鳗鱼养殖场架设二条大型管道并建窨井,其工业污水管道一直泄漏,污染鳗鱼场,造成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诉求:移除或者修复管道窨井,合理赔偿经济损失。

福州

    1.信访人反映的两条管道分别为污水收集管和原水管道,其中污水收集管是周边企业汇入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干管,原水管道是元洪投资区企业生产配套的工业用水管道。以上两条管道均属为企业配套的市政设施管道。现场检查窨井壁有疑似开裂。
    2.反映的养殖场未发现有养殖迹象。目前该地段属于项目征收对象。据投诉人自诉,前几年没在家,建设管道时没有领到任何用地补偿款。

部分属实

    1.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当场制定窨井修复方案,同时组织施工队伍于56日进场检查和抢修。
    2.福州市元洪投资区已向负责征地和赔青的城头镇人民政府反映对接,城头镇负责进一步核查落实,确保征地赔青费用支付到位。

 

14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工业区鸿新尔克工地:1.其外围没有建挡墙,泥巴乱推乱放,银泰东路成为泥巴路;2.扬尘扰民。

漳州

土壤、扬尘

    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鸿星尔克工地全称为“鸿星尔克(长泰)电子商务工业园施工项目”,由鸿星尔克(漳州)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已开工三个标段,其中第一、二标段施工单位为厦门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正在进行收尾工作;第三标段施工单位为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55日下午,经现场核实,确存在工地外围未建挡墙,银泰东路路面泥泞,施工扬尘扰民情况。
    56日上午,经复查,项目处于停工整改中,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项目施工单位正在组织人员清洗路面泥巴。同时,施工单位正沿银泰东路砌筑临时挡墙、开挖临时排水沟及整理压实边坡,喷播草籽后覆盖土工布,并开始设置围挡。

属实

    1.约谈监管不到位的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经济开发区有关责任人。
    2.201755日,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针对未建挡墙、泥巴乱堆乱放、银泰东路成为泥巴路及扬尘扰民问题立即整改,目前,银泰东路的泥巴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毕。
    3.针对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和厦门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各处罚款10万元。
    4.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不断完善扬尘治理设施;设置完整工地围挡和喷淋系统;加强挡墙边坡裸露土堆绿化及建筑土方防尘覆盖遮挡;安排专职保洁员,加强场地内道路地面冲洗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等。
    5.组织对银泰路进行全面环境整治、清洗路面。
    6.加强该项目巡查,完善防尘降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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