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昨日发布的2015年度我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去年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省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投诉99344件,解决90587件,解决率91.1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817.3万元。
一些外地驾校打着“快速”“便宜”的旗号诱惑学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交通执法部门昨查处三家违规驾校;辨别正规驾校请关注“厦门驾训” 福隆驾校用私家车培训被查处。 教练不跟车指导,副驾连脚刹都没有,私家车培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王绍亮 江雨丰 实习生 谢翔莹 通讯员 魏晓红 郑柏华)学车费用比别的驾校便宜几百元,而且不到两个月就能拿到驾照,甚至不用考试只要花一万元就能“买”到驾照……这样的驾校可信吗?“他们就是先低价把学员招进去,然后再一步步收费,这不是坑人吗!”市民林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反映,在海沧新垵一带,有些外地驾校不在晚报公布的正规驾校名单上,明目张胆违规招生。 记者将情况反馈给交通执法部门后,昨天上午,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沧大队前往突击检查,共查处3处违规培训点,查扣8辆车,其中4辆是私家车。 【诱惑】快速拿证学费还便宜?其实算下来一点都不划算 上周,本报独家发布了全市82家正规驾校的报名点信息,并同时在“厦门驾训”微信平台推出,引起市民关注。 “要不是有这份名单,我们很难分辨哪家驾校是正规的。”林先生说,他发现海沧新垵一带有些驾校开价很低,而且还打着快速拿证的旗号,引诱一些想学车的人去报名。细心的林先生记下了几家驾校,比如江西的好运驾校声称“45天—60天拿证,免收补考费”,广东的福隆驾校称“50天至85天拿证”,还有一家外地的平安驾校则称“35天至55天快速拿证”。 “这些驾校都不是本地的,在这里租块场地,用私家车培训,考试得到外地去。”林先生说,本地驾校一般收费5000元左右,这些外地驾校只要4000元多一点,看起来很有诱惑力。“不过,到了考试的时候就要收别的费用了,因为到外地考试食宿什么的都得自费,算起来并不划算。”他说。 【暗访】掏1万元连走过场都免了,考完当场就能拿驾照 这些声称能快速领证的驾校,都是怎么培训的呢?在林先生的引导下,记者走访了这几所驾校的报名点及培训点。 记者联系上了江西好运驾校一名李姓教练,他说,在不同地点考试费用也不一样,其中有一种考试“包过”的,在海沧新阳练车,到江西考试。据他说,报名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考科目一,30天后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一起考。 “在厦门培训有教练,到江西考试还有其他教练对接。”李教练说,到时候坐动车或开车去,江西的教练会安排好食宿,不过这些费用得学员自己付。 “考试就是走个形式,摸着方向盘在考场绕一圈就可以了,开得怎么样无所谓,都可以过的。”他说,这种“包过”价格要贵一些,五六千元。如果肯掏1万元,那就连走形式的考试都可以免了,直接拿驾驶证。 “外地的驾照比较好考,而且拿证很快。”平安驾校的李教练称,江西那边最好考,价格跟厦门的差不了多少。“去江西考试两趟就可以了,科目一去一次,科目二、三、四去一次。那边会安排好食宿,午餐三菜一汤才10元,住的20元左右,最多40元。”他说,提前安排好了,去了该怎样就怎样。 “肯定能拿到证,考完科目四在外面等20分钟左右,就可以拿到驾照了。”李教练用很肯定的口气说,就算真的有一两个没过的,也可以免费补考。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查处】没考过科目一就开始学车,考的驾照是外地的 前天傍晚,记者将暗访的情况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反映。昨天上午,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沧大队采取了突击行动。昨天上午9点左右,执法人员到达新阳医院附近的一块空地,好运驾校的两辆私家车正在这里培训。 学员杨先生说,他刚上车,执法人员就来了。“朋友介绍来这里的,我跟教练谈好了学费,不到5000元。”他说,学费还没交,姓李的教练就告诉他考完后拿的驾照是漳州的。“因为我是漳州人,所以就想拿个漳州的证。”杨先生说,他还没考过科目一。 执法人员正准备开具扣车单,一名自称管理人员的中年男子和另一名小伙子来了,小伙子情绪激动地说:“新垵有一二十家这样的驾校,为什么只查我?要查都查,别人罚一万我也罚一万,别人罚十万我也罚十万!” 正规驾校违规培训,将被处罚2000元 新阳惠佐路边上的一块空地,有好几辆车正在培训,路口围墙上挂着福隆驾校的牌子。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中3辆教练车属于厦门正规驾校嘉骑驾校的教学车辆,但在未经批准的场地外培训,属于违规培训;另外两辆私家车是福隆驾校的,属于违法培训。 “我是跟朋友来玩的,刚上车就被你们叫下来了。”正在福隆驾校场地用私家车训练的小万说,他是四川人,在新垵打工,是朋友推荐的驾校,教练说最后去潮州考试,拿的驾照也是潮州的。 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暂扣了两辆从事教学活动的私家车,同时对场地外培训的嘉骑教练员采取扣证处理。 昨天上午,另一家厦门正规驾校众发驾校的3辆教练车,未经批准在新阳海新路口一处空地上培训,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此次检查,共查扣8辆车,其中4辆私家车,4辆教练车。按照相关规定,用私家车进行培训属于违法行为,将给予一万元处罚;教练车不在规定场地内训练的,处罚2000元。 【温馨提醒】 学车得找正规驾校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沧大队表示,由于厦门驾校的培训费普遍较漳州等周边地区高,已发现有些外地驾校和“野鸡驾校”以低价为诱饵招收学员,并违规进行培训。去年以来,海沧大队共处罚驾培违规案件28起,其中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培训24起,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车辆开展培训活动2起,未按规定携带教学车辆证2起。 整治中发现,违法违规驾培行为大多隐藏在乡村或山边空地,学员训练中教练员未上车指导,“野鸡驾校”甚至使用私家车培训。 这样的培训不仅不正规、不系统,难以让学员学到真正的驾驶技术,而且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学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执法人员提醒准备学车的市民,一定要选择正规驾校,切勿为省小钱引出大问题。 |
东南网3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明明是展厅车,却当成新车卖给消费者,厦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为此付出了代价。昨日,海沧区法院对外发布了这样一起消费维权官司。最终,一审判决认定汽车销售公司构成欺诈,要按购车款的1.5倍进行赔偿,支付363000元赔偿金给消费者。 据介绍,在这起维权案当中,购车的消费者能够成功维权,关键在于取证,消费者不仅拍下了车行展厅车的车架号,还将与车行销售经理的对话全部录音。 事件:付新车钱,买了展厅车? 陆先生今年30岁,是一位白领。据陆先生起诉称,前年6月6日,他到海沧一家车行选购车辆,双方签的《销售订单》写明了车型,订单成交总价为25万元,订金2万元。 付订金两天后,陆先生发现厂家生产的这款车一共5个版本,但是,其中并没有车行向陆先生出售的风雅版,于是,陆先生到车行进行协商。 车行销售人员对该版本车辆的配置进行了说明,解释说风雅版系在同款尊享版的基础上加装导航等套餐而成。经双方协商,车行减价8000元。 购车后不久,陆先生发现了问题,先后向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海沧区工商局投诉,认为车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将展厅车作为新车出售,诱使陆先生产生错误理解,其行为属于欺诈。 焦点:如此卖车,算不算欺诈? 但是,车行否认自己弄虚作假,也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陆先生将车行告上法庭。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是涉案车辆是否为展厅车。对此,陆先生称,他再三向车行强调要求必须交付新车,不要展厅车。事后,车行将购车发票的照片发送给陆先生,陆先生核对发票记载的车架号与此前在车行展厅拍摄的车辆照片,发现是同一辆车。 但是,车行却在法庭上答辩说,车行并没有欺诈陆先生,其销售给陆先生的车辆系新车,具备合格证。车行还说,汽车只要没有挂牌就属于新车。因为,在汽车销售市场上,不存在展厅车概念。汽车在未销售前可能存放在展厅,也可能存放在仓库。 真相:录音照片,揪出展厅车 双方各执一词,法官该听谁的?最终,陆先生提供给法庭的照片与录音资料揭开了真相。 虽然车行没有将《销售订单》的原件交给陆先生,但是陆先生用手机拍摄了《销售订单》照片保存在手机里,更关键的是,陆先生还拍了车架号及车辆照片。 为何会拍下车行展厅车的车架号?对此,陆先生说:“同事跟我说用车架号就可以自选车牌,于是我就听从了同事的建议,拍了车架号。” 另外,陆先生还提供了他与车行销售经理的对话录音。录音当中,陆先生再三强调说:“我买的是新车,你不要把展厅车和二手车给我啊。”陆先生还说:“我朋友上次买了一个捷豹的展厅车,对方明白告诉他是展厅车,砍了二十几万的价。”销售经理说:“那不会的……” 面对陆先生的质疑,车行的销售经理还提议:“我们现在确定下车子,你可以把车架号都拍回去,车架号也一起拍回去,就不会错了。” 判决:欺诈消费者,赔偿36万元 近日,海沧区法院判决认为,陆先生在与车行销售经理对话时再三强调不要展厅车,车行亦予以承诺,表明原告、车行达成排除出售展厅车的约定。然而,车行在未明确告知陆先生的情况下,实际交付的车辆却是展厅车。车行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出售车辆为展厅车的重要事实,并对陆先生的权益造成损害,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由于车行违反双方约定,已经构成欺诈。因此,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支持陆先生的索赔请求,一审判决要求车行赔偿陆先生购车款 242000元的 1.5倍,计363000元。 |
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江雨丰 张婧玮)为迎接从外地来厦聚会的同学,缪女士到名典商旅酒店预订40个房间。当晚,酒店工作人员告诉她,没有足够的房间,又帮她联系了另一家酒店。但她却在和销售经理商谈时起了争执,最终房间也没订成,还闹得很不愉快。为此,缪女士致电本报市民热线投诉,她觉得,酒店应当给出房间,并且自己受到了精神损害。 【消费者】 酒店承诺预留房间 最后又说房间不够 缪女士说,3月底,她的高中同学要在厦门聚会,不少人还是从国外回来。2月24日,她到名典商旅酒店看了房间,并拍摄视频发到同学群中。见同学都很满意,她准备下订金,但工作人员表示,等确定人数再说。 缪女士说,之后酒店的态度就一直反复,最后告诉她,没有40个房间。随后,酒店经理助理黄先生为她联系了隔壁同名酒店的销售经理梁先生。 但见面后,缪女士认为对方刻意抬价,且态度恶劣。“我以前就是做酒店行业的,他们的房间可以150元一天,订金可以只付2000元,但梁经理却坚持每间房间一天房费180元,订金要交5000元。”她觉得很不合理,“他却说‘你爱订不订’,‘我就是不订给你又怎么样’”。 “我拍了视频,证明酒店带我看房时口头承诺给我预留房间,我会找律师起诉他们!”缪女士认为,酒店不但出尔反尔,后来的销售人员态度恶劣,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此外,她还要求,等她在其他酒店订好房间后,由名典来补高出的差价。 【酒店】 已告知房间数量不够 也没道理由对方定价 名典商旅酒店经理助理黄先生说,当时缪女士来订房间的时候,人数也没有确定好,而且酒店只接受现金支付订金,所以当时并没有收订金,后来也明确告知缪女士房间数量不够。他说:“如果缪女士交了订金,她可以直接来找酒店,我们会双倍赔偿。” 梁先生说,缪女士没看过他们这边的房间,就要求房费要按150元一天,酒店没道理必须按这个价格。至于被指责态度不好,梁先生也觉得纳闷:“价格谈不拢,她又不确定到底要几间房,就莫名其妙跟我发火。”他坚称,作为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他们有职业素养,不会那样对消费者说话。此外,他表示酒店订房要按流程办,“不确定房间数,又没交订金,哪个酒店也没法给她预留房间。” 【律师说法】 未明确订房细节 合同条款难成立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萍萍认为,从记者提供的信息上看,缪女士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酒店曾答应过要预留房间,至于精神损害,也没有依据。高律师说,合同是一种邀约形式,合同的内容和意向必须非常明确,例如要订的房型及数量等。她认为,具体要看缪女士所拍摄的视频里面有没有明确这些信息,如果没有这些细节,也是视为合同条款不成立。 |
消费者到该婚纱摄影店交费的收款收据。 厦门日报讯 (文/图 何炳进)小杨最近有点郁闷,结婚现场没有婚纱照,只因为交了拍婚纱照的钱,但婚纱店却关门了,老板也“跑路”了。与小杨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多达上百名,涉及资金17万元左右。律师认为,该店负责人可能涉嫌诈骗,消费者已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权。 【追踪】 婚纱摄影店食言 婚礼现场没照片 上个月28日是小杨的大喜日子,但在这喜庆的日子小杨却有些遗憾,婚礼现场没有一张与爱人的婚纱照。 去年12月,小杨在同安找到一家名为“米兰维多利亚婚纱摄影”的公司拍婚纱照,但至今没有拿到婚纱照。“一开始找到这家摄影公司,是因为优惠活动,买一套送一套,当时交了一半的定金。一月份拍完照片又给老板付了尾款,总共3000多元。”小杨称,拍完婚纱照后,店老板一直让他等待。 “老板每次都跟我说明天来拿,还给了很多保证,结果每次都食言。甚至婚礼都办完了,也没能把照片给我,还跟我说会给我满意的答复。”令小杨意想不到的事,店老板不仅没给最终答复,直接“失踪”了,而婚纱店从春节后就再也没开门过。 上周,小杨被该店员工拉进一个微信群才发现,与他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多达上百个。 【尴尬】 集赞送青花瓷礼品 实则促销卖套餐 去年年底,不少同安市民转发一条由“同安维多利亚婚纱摄影”发出的《亲,青花瓷!你的4件套青花瓷!完全免费赠送!》微信公号文章,转发量达10万+。文内要求在2015年12月11日至27日期间,分享到朋友圈集满28个点赞就能到同安区同新北路磐金文化城263号的“米兰维多利亚婚纱摄影”领取精美4件套青花瓷一件。 “送东西倒是真的,但领礼品的时候一定要听完工作人员推销店内的摄影优惠套餐。”叶女士称,不少人觉得促销优惠大,当场支付购买了拍写真套餐。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交了钱后,“米兰维多利亚婚纱摄影”以各种理由拖着没给照片。从春节开始,该店一直关门至今,店老板孙女士近期也联系不上。 【调查】 这是一个山寨店 老板拖欠员工工资 记者联系上了去年12月份在“米兰维多利亚婚纱摄影”做促销的青青(化名),她和其他几位员工是该店临时员工,“当时是有朋友介绍过来,说帮忙做促销活动,做完就结算工资走人,我们也没想到老板孙女士会突然‘失踪’,我们也联系不上。” 青青告诉记者,店内其他几位员工告诉她,孙女士在去年12月份办活动的时候还拖欠了店内固定员工的工资。“做活动的时候就觉得有点蹊跷,店内没有刷卡机,顾客支付只能现金或者微信转账,当天再统一转给老板。” 据青青透露,17天的活动大概做了17万元左右的金额,只有少部分消费者因为办了加急处理,最终拿到了照片。 记者也从婚纱摄影的业内人士了解到,“米兰维多利亚婚纱摄影”其实是一个山寨店,“米兰是一个品牌,维多利亚是一个品牌,两个组合起来只是混淆消费者的山寨店。”业内人士说道。 【部门说法】 第一时间介入 支持消费者维权 由于“米兰维多利亚婚纱摄影”的店老板孙女士多次食言,不少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相关部门也早早介入。 “1月26日起,我们就陆续接到关于‘米兰维多利亚婚纱摄影’的投诉,截至昨日已有37起,涉及金额41843元。”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介入调解。“我们根据孙女士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信息联系她,但两个联系电话都关机,店里的电话也打不通。在2月2日的时候确认锁定了孙女士的经营资格。” 工作人员称,因多次联系孙女士未果,无法进行调解,最终在3月3日依法终止调解。但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共同投诉的消费者较多,同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联系了22名消费者代表开会,建议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起诉孙女士,同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会积极配合提供证据。 【律师说法】 婚纱店老板 可能涉嫌诈骗 “店老板孙女士可能涉嫌诈骗。”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表示,第一,“米兰维多利亚婚纱摄影”以给顾客优惠价格的理由,诱骗消费者进行消费,付款后没有给消费者提供服务。第二,涉嫌的金额较大,人数较多,店老板孙女士又联系不上。“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孙女士。” |
“援媛”维权志愿团代表。 志愿者开展活动。 厦门晚报讯(文/图记者 戴懿 通讯员 苏青青)“援媛维权有你有我姐妹携手梧村先行”,40名梧村街道的妇女工作者郑重地在志愿者登记表上签下名字,组建成“援媛”维权志愿团,推进开展梧村街道反家暴工作,维护温馨家庭。 上周五,在梧村街道举办的“美丽梧家生活会”之“援媛”维权讲坛上,市妇联权益部、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和合之家”反家暴中心、梧村司法所等相关负责人,与妇女干部交流社工服务、司法援助等经验。 志愿服务队走街串巷,开展反家暴宣传 2013年,梧村街道文灶社区获评全国妇联权益部授予的首批妇女之家“反家暴工作”示范点。平时,在文灶社区有一支志愿服务队,走街串巷开展反家暴宣传。接到求助时,志愿者积极联系社区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提供对接帮扶,同时与思明法院组建反家暴联动工作组,调处各类家暴案。 新成立的“援媛”维权志愿团也将法律顾问、专业社工、专职妇女工作者等囊括其中。梧村街道妇联还将继续发布征集令,吸纳社会资源,建立维权人才库,进行反家暴的培训及预防工作,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家事调解、法律援助等帮扶。 此外,梧村街道妇联将继续延伸维权服务领域,深入辖内的小区、楼宇等,成立“邻里互助会”,通过外力介入、居民自治、宣传维权等,共同促进建立和谐家庭关系。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美丽梧家生活会,今年将惠及更多女性 近日,梧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获评市级“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该中心秉承“一张笑脸、一个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和一到即办”的宗旨,创设“党团员延时服务岗”“民意365”等项目,展示巾帼服务团队的风采。 在梧村街道机关、社区和非公企业中,活跃着十多支巾帼志愿者队伍,人数已达800多名,积极参与到妇女维权月、美丽梧家生活会、火车站春运志愿服务、“爱心快递114”等活动中。 今年,梧村街道妇联将分季度在各片区开展“美丽梧家生活会”,让更多女性从溪东社区“好妈妈课堂”、东坪社区“芳邻美社”项目,浦南社区亲亲“换享”吧,万寿北社区“援媛”创业孵化基地等项目中受益,打造一张美丽梧家新名片。 【活动预告】 明天下午3点,梧村街道将在双涵路口城立方广场举办“3·5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包括妇女维权知识有奖问答、母亲健康快车、保障性住房政策咨询、法律宣传、手工品义卖、防空知识宣传、工会维权、科普宣传等便民服务活动,欢迎参加! |
维权“律师团”合影。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熊飞(左一)为公职律师颁发聘书。 督察民警向一线民警了解工作情况。 2月26日上午,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维权法律顾问聘任会现场,8位律师手捧聘书笑容满面,这是我市警方首次聘任维权法律顾问。 维权“律师团”履行五项工作职责 厦门日报讯(文/蔡东庆 张玲玲 图/郑燕足 朱利军)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重要举措,市公安局首次提出聘任维权法律顾问,并得到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2月26日上午,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会议室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聘任仪式,3位社会律师和5位来自公安系统的公职律师组成了无偿维权“律师团”,接受了市公安局的聘书。“律师团”从即日起履行维权顾问职责,包括为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职提供法律咨询和工作建议;按照公安机关保障委或保障办的要求,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公安机关保障委或保障办委托,代理参加诉讼等的五项工作内容。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康儒才说,“我们觉得市公安局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这种引入第三方维权机制非常好,会提升公安执法的公信力,有利于消除对公安机关不信任的不利影响,执法将更顺畅、更和谐。接到市公安局的邀请后,我们通过律师协会向所有律师发出邀请,并层层选拔推荐了王桂英、吕远铮和陈利群3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担当维权法律顾问。”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五位公职律师自愿无偿兼职当顾问除了3位社会律师,5位公职律师也积极加入“律师团”,他们来自市公安局各部门,都是公安民警。而他们从警年限,最高已有23年,最少也有15年,在执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这本红色证书沉甸甸的,我很光荣,但是责任很重大,作为警察,又是公职律师,我责无旁贷。”刑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王前明说。 会上,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熊飞谈及此次聘任维权律师的目的时说,市公安局聘请维权法律顾问,特别是让专业律师参与民警维权工作,引入第三方的维权机制,是公安机关深化维权工作的有益探索,是公安机关自身维权向借助社会力量维权的拓展,既有利于提高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也提高了对侵权不法行为的威慑力,树立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以营造良好的执法社会环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案释法】 酒后报假警又袭警 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林某峰成为“刑九”实施以来我市首个因暴力袭警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 2015年12月28日,依法对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林某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也成为《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九”)实施以来,我市第一个因暴力袭警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民警凌晨接假警还被报警人殴打2015年11月9日凌晨1时许,集美公安分局后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后溪一栋出租房内发现在逃人员。当天值班的民警颜德钦不敢怠慢,马上出警赶到现场。民警在后溪镇岩内村一篮球场找到了报警人林某峰,他浑身酒气、醉态百出。他说坐公交车时看到警方《追缉》栏目播出一个在逃人员,就住在旁边一栋出租房里,说着他手指向这栋出租房的三楼。虽然报警人说的是“醉话”,但颜德钦为求证还是决定上去看看。 来到三楼,颜德钦敲开了门,只有一名男子独居,经过询问及核实男子身份,排除了男子是在逃人员的嫌疑。颜德钦下楼刚要质问林某峰为什么报假警,没想到林某峰看见民警下来,开始撒泼骂人,脱衣服在地上打滚耍赖,甚至要自残。颜德钦见状立即上前劝阻,并试图帮其穿衣服,没想到林某峰突然抓住其胳膊用力推搡拉扯,造成颜德钦右小臂受伤。随后,林某峰家人赶到现场,诬陷民警打人,并以带林某峰去医院就医为由,逃离了现场。 回到派出所,颜德钦将情况上报给集美公安分局,集美刑侦大队对此展开调查。经鉴定,颜德钦的伤势为轻微伤。结合民警当晚执法记录仪里拍摄的内容,集美刑侦大队判定犯罪嫌疑人林某峰暴力袭警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决定对其展开抓捕。 “90后”男子醉酒暴力袭警被判刑 次日上午,民警在集美区后溪镇一家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90后”犯罪嫌疑人林某峰抓获。他交代昨晚因为家庭纠纷,借着酒劲报假警,想让警察把亲属当逃犯抓走。后看到警察没有抓人,他心生不快,辱骂殴打民警,致使民警受伤。集美刑侦大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峰采取刑事拘留。2015年11月16日,集美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林某峰,并将此案移送到集美区法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28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林某峰暴力袭警违法犯罪事实成立,依法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而林某峰也成为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首个因暴力袭警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 【声音】 ●“我从事律师行业有30年时间,对一线民警执法被侵权感触很深,有时候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侵权,但因为第一时间没有公开、透明处理,很容易给社会造成误解,引入第三方律师,不仅体现公平、公正,而且能够减少行政成本,这个方法很好。” ——吕远铮(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 “我在这5名公职律师中,身份最特殊。当时市公安局找到我时,我很犹豫,因为我们纪委就是要挑民警‘毛病’的。我当初以为两者是矛盾的,后来仔细想,发现不仅无矛盾,而且相互促进。我一手抓纪律,一手抓维权,既确保公安队伍清正廉洁,又能引导民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执法权,确保队伍公正严明,何乐而不为呢?” ——洪清彪(思明公安分局纪委监察室副主任) |
厦门日报福州讯(特派记者 张珺)昨日,省食药监局发布今年首批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在对茶叶及相关制品的抽检中,共有94个批次的茶叶抽检不合格,包括天福正山红茶在内的多个品牌茶叶抽检中发现了食品添加剂。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针对茶叶产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指标,抽检范围相当广泛,覆盖省内9个设区市1120家企业和省外84家企业生产的3053批次产品。 抽检结果显示,茶叶产品不合格样品数为94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联苯菊酯);检出禁用农药(氰戊菊酯、草甘膦、三氯杀螨醇);检出食品添加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微生物指标超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记者了解到,此次抽检的茶叶产品有包装规范的品牌茶叶,也有散装称重的茶叶。不合格茶叶中,比较知名的如:天福正山红茶(100克,2014/11/12生产)抽检发现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等食品添加剂,这些添加剂是不得在茶叶中使用的。 其他抽检不合格的茶叶还包括2015年4月20日生产的宁德福安意自在红茶(草甘膦超标);2014年11月13日生产的南平武夷山金井窠肉桂(检出氰戊菊酯);2015年1月24日生产的宁德福安忆江南金骏眉(检出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等等。 |
福州新闻网3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华大综)通过朋友介绍办理信用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卡没收到却收到消费1.9万余元的账单邮件,办卡人员承认截留自用但迟迟没有还款。昨日受害人田女士向华大派出所报案。 去年10月,田女士想办理一张信用卡,可是因为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无法办理额度较高的信用卡。朋友江某称有熟人专门办理信用卡,不需要太多申请材料就可以办理信用额度较高的信用卡。田女士信任江某,未到银行柜台办理,而是经他介绍找到办卡人员,提供身份信息等材料后,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 对方承诺信用卡很快就可以办好,通过邮局寄出一两个月就可以收到,可是田女士迟迟未收到信用卡,她以为没有申请成功就把这事淡忘了。不久前,她查看邮箱时看到一封账单邮件,信用卡欠款1.9万余元。她赶紧与银行客服联系,对方告知她申请的信用卡已于去年12月寄出,上个月被开卡消费。 田女士与江某联系,江某称不知道什么情况,要询问办卡人员。后来江某回话,该信用卡确实已经办理下来,办卡人员将信用卡截留自用,他答应偿还欠款。可是此后近一个月,对方找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偿还欠款,直到前日过了还款日,1.9万余元的欠款均未偿还。田女士向华大派出所报案,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
东南网3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赵杨 肖春道)因为充值返现,福州林女士一下子在福州台江某商场内的新开心牧场餐厅存了2000元。可令人尴尬的是,刚消费了一次,前日再去,就发现该店已经关门,这让林女士傻了眼。 “一个月前刚充值2000元,只吃了一次。”林女士说,当时餐厅做活动,工作人员一直游说她办理会员卡充值,充值300元返现30元,充值500元返现60元,充值1000元返现160元,随后她充值了2000元。如今店倒了,会员卡中还有不少钱,林女士纳闷该向谁要? 前日,记者来到新开心牧场餐厅。虽是午餐时间,但大门挂着一把U形锁,店内空无一人。记者拨打餐厅的订餐热线,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隔壁一家火锅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新开心牧场时尚小火锅已经关门歇业两天。“昨日店老板刚将店内的食材等搬走。”而这两天,也有不少办了会员卡的客人来,听说餐厅倒闭后,都是一脸吃惊。 记者随后找到了该餐厅所在商场的客户中心。当时客户专员表示,待周一正常上班后,相关工作人员会给予回复。昨日记者再次联系商场相关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正与商家沟通,督促退钱。商家核实相关信息后,将在一个星期内将未消费的本金退还,赠送部分没有办法退还。而之所以没有贴出告示,是因为刚刚停业没有几天,还没有来得及张贴。昨日晚间,林女士向记者证实,已经拿到了退还的本金。 |
东南网2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陶小莫/漫画)业主维权,应当适度,更要合法,否则,“过度维权”也要担责。近日,业主邱先生因抹黑开发商,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20000元给开发商。 引发争议的商品房项目位于集美区,由原告厦门龙湖德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数年前,邱先生购买了该项目一套预售商品房,随后又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 邱先生买房后,与开发商发生了争议。双方主要争议包括: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向规划局申请项目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小区的别墅区与高层区之间设置墙体问题;车位的土地使用年限约定为40年等。 发生争议后,去年10月,邱先生在自己的白色轿车上粘贴了“龙湖地产忽悠你一生”及“欺诈销售,无良奸商,欺压业主”等字。 开发商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向邱先生发出一份《律师函》,要求他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 但是,邱先生收到《律师函》后,不但没道歉,还在厦门小鱼网站发布网帖,指责开发商“通过黑社会威胁业主”,还让业主“时不时能够收到律师函”,该网帖中还公布了上述《律师函》等相关内容。 为此,开发商将邱先生告上法庭,起诉称,邱先生在车上贴大字,并在厦门市区流动行驶,进行渲染性散布诽谤性言辞。而且,他还在网上抹黑原告,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侵犯了名誉权。所以,原告请求法院判令邱先生立即停止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还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万元。 面对开发商的巨额索赔,邱先生辩解说,他只是在维权,他在网上发布和车身上张贴的内容也与事实相符,但并未侵犯原告的名誉权。 邱先生还说,购房后,他与其他业主发现楼盘现状与销售介绍并不一致,因此,他才采取了上述行为。 判决 停止侵权赔偿2万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邱先生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判决要求邱先生立即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并公开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0元。因当事人不服上诉到厦门中院,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 法官分析说,原告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企业信誉形象对该公司的运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邱先生在其车辆上粘贴的内容及多次在网上发布的相关网帖,不仅直接披露原告的公司名称及其开发的楼盘名称,并大量使用了“无良奸商”、“欺压业主”、“忽悠”等贬义词句形容原告。 另外,邱先生多次在网帖中发表原告通过黑社会威胁业主等言论,也未有在案证据能够证明符合事实,这些行为已经对原告的名誉产生不良影响,致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所以,其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
东南网2月25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文洁 通讯员 刘启国 林伟武)近日,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确保春节期间来厦游客安全、和谐消费,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五项有力举措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积极营造了良好旅游消费环境,全力维护了来厦游客的合法消费权益。 组织专项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综合大检查工作方案》,围绕鼓浪屿、曾厝垵等重点旅游景区,突出餐饮宰客、芒果缺斤少两等重点问题投诉,先后组织旅游市场多处室专项检查3次、多部门联合检查2次。 加强消费警示 以2015年春节前后消费投诉为导向,依托主流媒体发布旅游、订餐(酒店)等消费警示,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短信平台向来厦外地游客定向推送40万条短信提醒和服务消费者。 畅通诉求渠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指挥中心投诉平台系统检测,加强和改进消费诉求受理方式,合理安排12315、12331两条热线的接诉座席,确保两条热线和短信、来访、来函、互联网、微信等多元化诉求渠道的畅通。 加强值班值勤 加强市局(指挥中心)和区局(科)、市场监管所三级(维权)体系的值班值守,第一时间分流分送消费诉求;对来厦游客的消费投诉,均由指挥中心值班干部电告属地科(所),确保游客消费诉求第一时间到达维权末端。 及时调处纠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15维权网点的作用,及时、妥善处置来厦游客的消费纠纷。春节长假期间登记的23件游客投诉,均做到当天登记受理、当天反馈(联系)消费者。六是强化应急处置。成立餐饮(食品)安全三级(市局和区局、市场监管所)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完善餐饮(食品)安全应急计划方案,及时妥善处置餐饮(食品)等重大安全问题的消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