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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160件均已办结)

2017-05-16 10:35: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159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宝莲花园楼下店面基本全是烧烤,油烟乱排,周围居民常年不敢开窗,污水横流,散发臭味,晚上经营噪声扰民。

厦门

水、噪声、油烟

    经查,思明区嘉莲街道宝莲花园位于菡青里1号至17号,该处的餐饮店在一楼店面,二楼以上为居民住宅,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无餐饮业专用烟道。目前宝莲花园楼下共有23家餐饮店,其中证照齐全的16家,有照无证的6家,未营业的1家。经整改后无油烟1家,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店合计21家。

属实

    1.对宝莲花园小区变更经营主体及新营业餐饮店的违规行为,思明区执法局于5月6日至8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20份、《行政执法通知书》20份,责令店家限期整改,并已对19家店家进行立案处理(菡青里9号之9、9号之10店面由同一经营者经营,未重复立案,故开具文书20份,立案19起),立案登记表共19份。思明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跟踪督促店家进行整改,区法院也将整合省、市各级查控系统,对经营户财产进行定期查控,一旦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立即采取措施。
    2.5月6日起,思明区政府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及属地嘉莲街道办,对宝莲花园楼下店面油烟扰民、污水横流、经营性噪声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采取暂扣炊具、没收椅子强制措施。思明区执法局将加强每日午餐及晚餐前后的巡查,并在夜间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

 

2

1598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有一养猪场,有五六百头猪,新建违建,占用林地破坏农田,猪粪污水排到小溪。

龙岩

水、其他

该猪场为永定区怡新生态农场,位于桥河村坪上岗牛古凸境内山场,地处限养区内,生猪总量控制分配指标为330头。
    1.该农场目前有猪舍共4栋,存栏生猪493头(含仔猪180头),总占林地面积4.8亩(其中:815㎡已处罚)。

2.依据抚市林业站提供的《证明》,未经批准新建猪舍与生化池面积为2385㎡,属占用林地违建行为,坎市森林公安已立案处理,永定区林业总公司丰田国有林场于2017年1月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3月15日永定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终审判决。

3.经永定区环保局现场勘查,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该养殖场自行升级改造的沼气池、曝气曝氧池、沉淀池、贮液池、集污池现已建成。

属实

1.对该猪场总量超控养殖问题,作出如下处理:(1)处罚:关于超规模养殖的问题,抚市镇已于5月8日征收排污费2000元;关于新推平台拟建猪舍815㎡的问题,坎市林业派出所于2016年7月4日处罚款0.815万元。(2)整改:永定区抚市镇已组建该农场整治工作专班,实行每日跟踪,责令该农场5月25日减栏至330头以下。

2.对占用林地未批先建问题,因涉法涉诉,于2017年3月1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区法院口头表示,该案会在2017年6月前终审,到时将立即执行判决结果,并依法依规完备各项手续。

3.对未安装曝气曝氧治污设备问题,永定区将督促猪场加快曝气曝氧、固液分离机、压榨机、抽灌机等安设备装进程,确保5月2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

4.强化巡查监管,防范偷排污水违法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养殖场有违规排放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约谈永定区抚市镇政府农机站站长;通报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党支部书记。

3

159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嵩屿南路宏大花园小区一楼店面,大部分从事餐饮,噪声、油烟扰民。

厦门

噪声、油烟

    1.经查,宏大花园涉及油烟噪音扰民的餐饮店共有17家,均未设置专用烟道,其中6家无采取净化措施直接向小区排放油烟,5家通过自设油烟净化设施后向小区直排,6家采取设置油烟净化器后分别向自设油烟间或下水道、卫生间、雨水道排放油烟。17家中,4家(嵩屿南路83号、93号、121-1号之一、131号)以经营蒸煮类和半成品类食品为主,煎炒炸项目较少或为经营者日常生活用餐产生油烟,其余13家以煎炒类食品经营为主,产生油烟且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5月6日晚上营业期间,海沧区城管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3家(嵩屿南路103-105号、85-87号、93号)设置排气扇产生噪音的餐饮店进行噪声监测,其余14家因噪音源未达到监测条件无法开展。检测结果显示1家超标(嵩屿南路93号),其他2家未超标。

属实

    1.对17家店面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在5月6日夜间与环境监测专业机构到现场进行了噪音检测。
    2.在5月6日、7日、8日连续对这17家店面中未进行停业整改的店面进行整治,采取现场教育、暂扣经营工具等措施,督促当事人落实整改。
    3.8日完成14家店面的笔录调查,对未落实整改的13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关闭并处罚款金额共16.55万元。
    4.5月11日上午,海沧区法院、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督局、嵩屿街道、嵩屿边防派出所、区公证处、北附小社区到场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封停嵩屿南路宏大花园沿街油烟扰民餐饮店面。目前17家食品店加1家咖啡店共18家全部关停。

 

4

1601

漳州市长泰县古农农场,污水排到龙津溪,溪水流往九龙江北溪,溪水倒灌污染附近一水厂取水口水质。

漳州

    据调查核实,古农农场辖区内的地表水主要汇集到古农高排渠后流入龙津溪,影响水质的主因是古农高排渠沿线生猪养殖场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外加上游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岭美社养殖业污水和鱼塘污水影响。

属实

    1.责令古农农场抓紧实施整改方案,并将古农高排渠沿线作业区7处污水处理设施纳入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工程包,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彻底解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2.2015年-2016年古农农场已关闭拆除影响高排渠水质猪舍87户,2017年3月关闭拆除了与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岭美社交界处18户养猪场,并加大对华安县丰山镇及农场本辖区内鱼塘的巡查力度,杜绝鱼塘抽淤泥,2017年4月份以来古农高排渠水质已得到改善,今后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反弹,同时定期对高排渠进行清淤。

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10人。

5

160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锦园东里聚镇小区,正新轮胎、富士特橡胶、永大橡胶等企业在督察组到达后暂停排放一阵子,昨晚凌晨一点左右,又闻到排放臭气味。

厦门

大气

    1.5月6日上午和夜间对正新公司进行检查,正新公司1个混炼车间和2个硫化车间正常生产,对应的3套混炼废气处理设施和1套硫化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仍存在部分硫化车间(6个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尚未建成的问题。
    2.5月6日夜间和5月7日下午对富士特和永大公司进行检查。富士特公司放假停产、未排污,厂区及周边无异味,4月27日检查发现的蒸汽硫化工艺废气收集不彻底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新增了两台废气收集风机。永大公司停产、未排污,原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和异味的塑胶脚踏垫生产线设备已拆除或封存,厂区及周边无异味。
    3.富士特公司5月5日夜间至5月7日处于停产状态,不会产生臭味气体。永大公司已停产,不会产生臭味气体。

部分
属实

    1.此件为重复交办件。目前3家公司已按此前查处的要求进行整改。
    2.针对正新公司部分硫化车间尚未配套设施的问题,4月30日,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就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生产车间未密闭问题,对该公司依法立案,处以罚款10万元。

 

6

1603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北渠(市里饮用水从此流过)边,有人开大排档,经营到半夜,噪声扰民。

泉州

水、噪声

    1.信访反映的大排档为“毓才大排档”,位于丰泽区城东街道北渠东星段毓才花苑小区北侧空地,为露天大排档。
    2.4月29日该大排档私自调装集装箱到现场装修,5月1日开始营业。5月6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东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排挡排污、排气均通过下水管道排进污水管网,未发现往北渠排污的情况。该大排档经营时段为夜间,存在经营噪声扰民的情况。

属实

    5月6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东街道办事处责令“毓才大排档”停业,督促业主自行清理该处的经营物品;并于5月7日组织移除“毓才大排档”集装箱及相关设施。目前该大排档已被拆除。

对丰泽区城东街道环保站站长、区行政执法局、城东街道东星社区居委会委员约谈。

7

1605

泉州市南安市仑苍镇园美村园美街53号住宅,门面挂着香港马老爹膏药,在后院加工铜件,日夜生产,产生刺鼻呛人味道,影响邻居生活。曾向环保局投诉,没有解决。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铜件加工点名为李普照快开阀芯加工厂,位于南安市仑苍镇园美街,主要从事快开阀芯组装加工,未办理营业执照,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仑苍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以螺丝牙口加工的小型设备为主,无打磨加工、喷涂、酸洗等工序,未配套噪声防治设施,作业时可能会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南安市环保局未曾接到过对该厂的投诉。

部分属实

    5月6日,南安市仑苍镇政府联合南安市有关部门对该厂强制断电、停产。仑苍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8

160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和湖滨南路交叉口包印嘉禾花园旁边1米处,夏商集团工地盖办公楼,从早上6点多到晚上10点,中午有休息,2014年开始建设,用风炮打石头,噪声粉尘扰民。曾向市长热线、城管、环保反映,没有结果。

厦门

噪声、扬尘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加强了该项目的管控,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环保条例要求组织施工,组织正常施工时,现场喷淋设施均有开启,未再发现新的违法施工行为。

不属实

    自4月27日接到反映“夏商工地”施工噪声粉尘扰民一事的信访件后,市行政执法局除加强日常巡查外,还约谈了该项目负责人,并于5月5日,通过厦视一套《厦视新闻》报道市执法局加强“夏商大厦”项目监管访谈节目。5月8日上午,由市执法局牵头,组织了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方召开了“降尘防噪音环保整改协调会议”,制定了六条整改措施。5月8日,市执法局依据程序完成对该项目2017年4月以来查实的3起违法施工行为的告知书。5月10日将告知书送达该项目。从4月28日以来市执法局持续在日常和禁止施工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超时施工、噪声超标、粉尘污染的情况。项目业主提供5月8日夜间-9日晨工地停工监控视频为证。

 

9

160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曾林村后垵新村,之前有多家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到水渠内,目前养猪场已停止经营,但是水渠内污水未清理,村前左手边(村的正北边)的水渠恶臭扰民。

厦门

    经调查,2016年翔安区开展生猪清退工作,该地域6家养猪场纳入清退对象,并已于2016年12月底全部清退完成。目前虽已不存在养猪污水排放的问题,但原养猪污水排入渠道,久未清理淤积较为严重,存在黑臭水体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属实

    5月7日上午,翔安区农林水利局通知马巷镇溪流养护保洁单位到现场,立即组织清淤疏浚。由于清淤治理工程量较大,计划在5月15日前完成工程量的10%,5月25日前完成50%,6月10日前完成100%。

 

10

160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蓠柄村古塔路46号,爱勤KTV,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曾向晋江市市长热线反映,整改效果不佳。

泉州

噪声

    群众反映的“爱勤KTV”实为晋江市新爱群KTV娱乐厅,位于安海镇菌柄村古塔路46号。该KTV娱乐厅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1.5月6日,晋江市公安局、环保局、文体新局、电力公司、安海镇政府等部门联合现场检查,福建省晋江市新爱群KTV娱乐厅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夜间经营产生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4月14日,晋江市环保局接到晋江市市长专线交办该KTV噪声污染的问题,4月18日,晋江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KTV 正在营业,晋江市环保局责令该KTV 停止营业。4月20日、22日夜间,晋江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KTV 没有营业。

部分属实

    1.5月6日,晋江市安海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关停该KTV电源,责令停业整顿。经核查,该KTV自5月6日起停业整顿至今。
    2.5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KTV娱乐厅违反环保“三同时”问题立案查处,罚款5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99号)。
    3.晋江市公安局约谈KTV法人代表,责令场所务必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杜绝噪声扰民,营业时间不能超过凌晨2时。

 

11

1609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坪坑牛古凸,大型养猪场,占用山林和农田违建。

龙岩

其他

依据抚市林业站提供的《证明》,该猪场未经批准新建猪舍与生化池面积为2385㎡,属占用林地违建行为,坎市森林公安已立案处理,永定区林业总公司丰田国有林场于2017年1月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3月15日永定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终审判决。

属实

对占用林地未批先建问题,因涉法涉诉,于2017年3月1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区法院口头表示,该案会在2017年6月前终审,到时将立即执行判决结果,并依法依规完备各项手续。

约谈永定区抚市镇政府农机站站长;通报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党支部书记。

12

161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象峰一路72号香山春天1号楼下,365餐饮、连江锅边、华莱士、鑫尚座餐馆等多家餐饮店,无排烟管道,油烟直接排往小区。

福州

油烟

    晋安区组织人员对被投诉对象进行检查,香山春天1号楼楼下的8家餐饮店油烟废气均通过1号楼商铺专用烟道排往顶楼。由于顶楼烟道被人为用水泥封堵,排烟不畅,造成一层架空层的公用管道被人为打开孔洞排烟,导致油烟影响周边住户。同时,因1号楼楼下三六五厨房餐厅、苏水青小吃店、光光小吃店、种田人餐饮店、金尚座食府等5家餐饮店未进行油烟净化,景桥小吃店、香山香汉堡店、罗明华小吃店等3家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未及时清洗,造成油烟污染周边环境。此外,金尚座食府东侧门窗存在油烟飘出现象,万州烤鱼存在店外店、摊外摊问题,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

属实

    5月8日上午,晋安区政府组织人员对三六五厨房餐厅等8家餐饮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上述8家餐饮店均已停业进行整顿,油烟污染源已消除。同时,三六五厨房餐厅、光光小吃店、种田人餐饮店、金尚座食府等4家餐饮店已新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苏水青小吃店,晋安区环保局和新店镇政府已要求其不得擅自恢复营业。

 

13

161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福山工业区,大华大理石厂,拉锯时产生剧烈震动,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泉州

其他

    群众反映的大华大理石厂名为南安大华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水头镇福山工业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石板材。
    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拉锯及自动磨机处于停产状态,刷胶车间正常生产。企业于5月9日自行委托厦门恺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拉锯作业产生的振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振动未超标。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已责令该公司停止夜间生产,并督促该公司进一步采取减振措施,减少拉锯作业产生的振动影响。

 

14

1612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东方苑小区门口,长期停放2辆垃圾处理车,污水乱流,臭气熏天,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漳州

水、大气、噪声

    经调查核实,垃圾车确实停放在东方苑小区门口,存在污水流出的情况。

属实

    马上调离垃圾处理车,并组织人员清扫路面,使用高压冲洗车将路面污渍冲洗干净。

 

15

161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路琯前小区背后柔永雅苑工地,通宵施工持续近7个月,施工噪声、强光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福州

噪声、其他

    5月6日晚,台江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到柔远雅苑工地查看。经现场勘查,未发现违规施工以及噪音扰民问题。该项目工地曾数次因违规深夜施工扰民被市民投诉,收到群众举报后,台江区市容局执法人员均及时赶往柔远雅苑工地,及时制止施工行为,并先后4次对柔远雅苑工地渣土违规运输、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万元。

部分属实

    台江区市容管理局已对辖区在建工地加强了巡查,对渣土违规运输、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多次约谈工地、渣土运输公司负责人,要求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和规范渣土运输。2016年12月28日,台江区市容管理局与柔远雅苑工地签署了《建设生产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要求其严格遵守建筑工地在限制时间内生产作业的规定。同时,要求柔远雅苑工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严禁施工扰民等。目前,柔远雅苑工地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施工,没有出现通宵施工的问题。

 

16

161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西洋新村楼下,沙县小吃、烈焰烧烤店等几家餐饮店,油烟直接排放,影响楼上居民,多次向福州市12345反映,无处理。

福州

油烟

    1.5月6日下午,台江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摸排并进行油烟监测。现场检查情况如下:(1)台江区忠弟小吃店、台江区庄鼎记小吃店2家小吃店经营蒸煮捞拌类不产生油烟项目。(2)台江区大众餐饮店(即信访件中所述烈焰烧烤)、福州台江区夏金风味小吃店、台江区西洋开心风味小吃店(即信访件中所述沙县小吃)3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其中,台江区西洋开心风味小吃店(即信访件中所述沙县小吃)油烟净化器未正常运行,其余2家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对外排放。经监测,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的两家餐饮店油烟排放达标。(3)依俤粉干卤杂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且为无证照经营。(4)阿呱餐饮店未营业。
    2.2016年以来,台江区环保局在12345平台上共收到该处投诉件5次,均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其中,2016年11月20日第一次接到群众投诉后,台江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经营油烟类项目的餐饮店中有3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台江区环保局即责令其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器。今年4月13日,台江区环保局再次接到群众投诉,并派工作人员赴现场检查,以上3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检查当天,台江区西洋开心风味小吃店油烟净化器完好,依俤粉干卤杂未经营油烟类项目,故台江区环保局未检查其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

部分属实

    1.台江区环保局对油烟净化装置未正常运行的台江区西洋开心风味小吃店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于5月14日前更换油烟净化装置,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开业经营。目前,已整改完成。
    2.台江区环保局责令台江区大众餐饮店、福州台江区夏金风味小吃店、台江区西洋开风味小吃店3家餐饮店与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以保证净化效果。
    3.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依俤粉干卤杂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无证经营)和台江区庄鼎记小吃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接受处理。
    4.台江区环保局将对该处商家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若未按要求整改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将进行依法查处。

 

17

16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十八中后门保定巷口,有一个临时垃圾堆放点,噪声、臭味影响居民,滋生蚊子苍蝇。

福州

垃圾

    1.该临时堆放点虽为大件废弃物临时堆放点,但由于辖区个别居民将生活垃圾也丢至该堆放点,导致有异味。
    2.每周二、周四下午15时至16时对该处垃圾进行清运,并采取人工搬运的方式,在该时段装运垃圾不会产生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5月6日下午,鼓楼区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该临时堆放点进行了清理。为彻底解决该处不应该有的生活垃圾产生异味问题,鼓楼区市容局与鼓西街道、保定社区研究后决定取缔该处临时堆放点。为解决附近居民大件废弃固体物丢弃问题,由各小区在内部适当位置因地制宜设置临时大件固体废弃物堆放点,小区物业加强宣传、监管,杜绝居民将其他垃圾放置临时堆放点。每周二、周四,由小区保洁人员直接将大件固体废弃物搬运至小区门口,由鼓楼区环卫处安排专用车辆直接运走并集中无害化处理。

 

18

1620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4月27日反映过后有环保人员进行检查,但是4家养猪场只检查了1家,并且有2家养猪场在检查前2天提前进行了污染物填埋。

莆田

其他

    1.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目前有5家保留养猪场。4月29日接到信访件后,已对5家猪场进行全面排查:4月29日下午至晚上11点,省、市、区环保部门联合北高镇政府,对荔城区吉顺养殖有限公司进行核查;4月30日,省、市、区环保部门又联合北高镇政府分别对莆田市武成养殖有限公司、莆田市鹏发养殖有限公司、莆田市鑫鑫养殖有限公司、福建进取养殖有限公司4家养殖场进行了核查。
    2.4月3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莆田市武成养殖有限公司、莆田市鹏发养殖有限公司委托一个工程队在鹏发养殖场南侧原池塘填土施工,经查,为填埋污染物,面积约300平方米。

属实

    1.4月30日,荔城区环保局和北高镇政府已责令莆田市武成养殖有限公司和莆田市鹏发养殖有限公司2家养猪场在5月10日前完成对在其南面池塘填埋污染物的清理工作。目前,该2个养殖场已基本完成污染物的清运。
    2.荔城区环境保护局于4月30日已对莆田市鹏发养殖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5月1日对其采取查封措施,5月12日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
    3.北高镇政府要求督促该2家养猪场对池塘以及下游的河道进行全面整治。

 

19

162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正新等多家工厂排放废气,多次向市长热线、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区环保局反映,无处理。

厦门

大气

    1.投诉人反映的“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正新等多家工厂排放废气”的问题属实。杏北工业区内排放废气的企业主要有: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富士特橡塑有限公司、华懋(厦门)织造染整有限公司、厦门华兴化工有限公司等。
    2.投诉人反映的“多次向市长热线、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区环保局反映,无处理”不属实。针对杏北片区居民的废气污染投诉,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管,严厉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相继关停了荒川化工、翰林彩印、金藏机电等企业和永大洗车脚垫生产线,持续督促正新橡胶、华纶印染、富士特橡塑、华懋织造、华兴化工等企业开展废气治理。相关企业都按要求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配套完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但由于企业与居民区交错,人们对气味的敏感程度也各有差异,工业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受要求差异很大,矛盾难以协调解决。

部分属实

    1.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针对该公司部分硫化车间尚未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问题,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于4月30日依法立案,拟处罚10万元。2014年以来,该公司总共投资1500多万元,建设安装了4套炼胶废气处理设施和2套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其余6套硫化废气处理设施预计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经多次监测,该公司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能达标排放。
    2.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3月30日,因该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对华纶公司处罚25万元,于5月4日移送公安部门;4月24日,因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如实填写废气设施运行记录,对其处罚20万元;4月28日,因废气外排口臭气浓度超标,对其处罚10万元,并启动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5月1日,针对华纶公司环保设施提升改造、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等问题,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5月2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联合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华纶臭气浓度展开夜间监测,5月4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的排气筒臭气浓度结果达标。
    3.华懋(厦门)织造染整有限公司:5月1日,针对华懋公司环保设施提升改造、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等问题,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5月3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联合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华懋臭气浓度展开夜间监测,5月4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的排气筒臭气浓度结果达标。
    4.厦门富士特橡塑有限公司:4月27日,针对富士特公司蒸汽硫化工艺废气收集不彻底的问题,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要求该企业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两台蒸汽硫化工艺废气收集风机。2017年5月3日,富士特公司完成整改,配套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过滤装置)和布袋除尘器各一套,处理后废气经过16m高排气筒排放。
    5.厦门华兴化工有限公司:4月29日,因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对华兴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事先告知书》以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0.8万元。目前,华兴化工公司已停产。

 

20

1623

三明市尤溪县梅仙镇下保村黄茶自然村有一个养猪场,规模很大,污水排放到小溪,水变黑色,臭味扰民。

三明

    反映的实为龙昌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尤溪县梅仙镇下保村黄茶自然村,距尤溪河约13公里,属可养区。5月7日,尤溪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停止养殖。但停止养殖前,治污设施运行不到位,氧化塘面积过小,防渗漏措施不全,存在污水处理不到位排放,导至水变黑,臭味扰民现象。
    1.4月25日,因该公司氧化塘未采取防渗漏措施,污水渗出并进入小溪。
    2.4月28日,尤溪县政府组织切断该公司生产供电。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在未做好生猪养殖标准化升级改造并通过治污环保设施验收前不得进行养殖活动。
    3.5月7日,尤溪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停止养殖。但停止前,存在污水处理不到位排放,导至水体变黑,臭味扰民现象。

属实

    1.尤溪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处罚款1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5月7日,该公司已拆除了扩建的2栋猪舍并将所有生猪清栏。

 

21

1624

三明市宁化县湖村镇镇政府后面有个石料厂,炸山粉尘污染严重,破碎机噪声扰民。

三明

噪声、扬尘

    反映的实为宁化县狮松矿产品有限公司宁化县狮松矿区,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5月7日,宁化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
    1.该公司在采场、排土场、破碎、输送带物料受料点和落料点、场区出口等主要扬尘点均安装了喷雾除尘装置,配置了一台洒水车定期对运输道路及采场进行喷洒作业,现场对矿区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粉尘达标。
    2.现场监测,该公司厂界环境噪声超标。

属实

    针对该公司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宁化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噪声达标排放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停产。

 

22

1625

长乐市航城镇五竹村工业区里有家洗碗厂没有营业执照,污水直接排放到旁边的小溪内,污染溪水。

福州

    长乐福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已于今年1月13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该公司今年4月15日完成生产设备安装,之后开始调试生产线试生产。蒸汽来源于附近福州华能电厂余热蒸汽,使用五竹村自来水,日污水产生量约30吨,配套1套100吨/日的物化+生化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已于今年5月5日出具《关于长乐福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污水接入情况的回复》(长建排咨〔2017〕28号)。
    该公司因使用的一条蒸汽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验,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今年5月3日责令其停用该压力管道,该公司已于5月3日停产。因此,检查时无生产,无废水排放、未发现存在排放未经处理废水的管道、排放口。

部分属实

    1.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用该压力管道,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2.5月8日,长乐市环保局对长乐福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多日,无法对处理后排放水取样,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即安排取样监测。
    3.长乐市政府将加强巡查,确保企业在符合环保相关规定情况下生产,同时,加大对隐蔽区域、隐蔽场所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3

1626

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五凤兰庭7期58栋,楼下去年开了一家黄焖鸡,油烟排到小区内扰民。

福州

油烟

    5月7日上午,鼓楼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被反映商家主营小吃服务,不从事炒菜项目,该店位于居民楼一层商业店面,该店最近一周没有开业,因该楼未配套餐饮油烟专用管道,该店厨房烟气经集中收集后接入小区下水管道排放导致烟气倒流异味扰民。

属实

    鼓楼区环保局于5月7日责令该店对排烟管道按规范整改后方可恢复经营。目前该店已停业。

 

24

1628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高峰村、福岭村、岱峰村交界处有一个垃圾转运站,垃圾堆积,没有及时清运,臭味扰民,蚊蝇虫子丛生。

莆田

垃圾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 
    1.经核实,该垃圾转运站北距岱峰村、高峰村居民区约300米,南距福岭村居民区约400米。近日由于莆田市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北高镇实行垃圾限量,每天仅可清运处理30吨。经统计北高镇每天产生垃圾量约40-50吨,限量后每天产生约10-20吨垃圾的积压,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截止5月5日约积压150吨。
    2.该垃圾转运站日常管理不到位,站内卫生没有及时清理,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进场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影响了群众交通和垃圾清运的便利。

属实

    1.荔城区北高镇于5月6日完成积压的垃圾的转运,并指定专人对垃圾转运后站内的卫生进行清理、消毒。完成道路修补硬化,保证群众交通的便利和垃圾清运的顺畅。
    2.荔城区北高镇于5月7日完成转运站西侧沟渠的清淤;5月8日完成站内三格式化粪池的建设,并在转运站的门口挖设隔离沟,防止垃圾渗滤液及站内污水的外流;安排人员及时对发现有飘落在沟渠的零星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沟渠清洁。
    3.目前正对转运站周围加装封闭防护挡板,并安排专职人员加强站内日常卫生管理,每天垃圾转运后对站内场地进行清场、冲洗和消毒。
    4.荔城区北高镇今年拟另选址再建一座转运站,分流垃圾转运量。计划投资300多万元,按照新型垃圾转运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一座新的转运站。

 

25

1629

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井店湖工程,春节后开工,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粉尘污染,施工震动引起旁边住宅墙壁开裂。曾向12345、晋安区政府反映,没有效果。

福州

噪声、扬尘、其他

    1.5月6日、7日夜间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派出工作人员前往井店湖工程现场进行核实情况。施工期间有噪音和粉尘的情况基本属实,房屋拉裂情况暂无法核实,已要求建设业主单位跟踪了解。
    2.经福州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核实,确实有群众投诉该工程噪声扰民,已由福州市水利局受理,还未到反馈期限。福州市水利局经现场调查,发现噪声主要是井店湖工程施工方曾使用柴油发电机造成,目前柴油发电机已退场。福州市水利局要求井店湖工程施工方严格遵守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部分属实

    福州市城乡建委已要求建设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一是增设喷淋降尘设备,监测工地及周边AQI指数,同时洒水车定时对场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二是合理安排调度运输时间,尽量减少对市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26

1630

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上楼自然村三宝渣场(村干部所办)没有手续,已有十几年,堆放石料渣,大概有六七百亩,破坏森林、农田。

福州

生态、其他

    5月5日、6日,罗源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渣场由赤岭村村民于2003年私自建设作为白塔乡石渣堆放场,并几经转包经营,一直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罗源县国土局、林业局调查核实,该渣场共涉及占用耕地约3.19亩(其中:水田2.676亩、田坎0.5145亩),占用林地面积105.1亩。

属实

    1.该渣场已于今年1月关停。在该渣场停用后,罗源县白塔乡政府已对该渣场进行简单覆土,同时启动渣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渣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于今年5月初完成施工图设计初稿。
    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整改措施,整改方案一:白塔乡政府加快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在今年汛期后9月份动工,年底前完成;整改方案二:目前,罗源县政府正在引进一家新型建材企业,拟将该渣场废渣作为该建材生产原料,由罗源县政府监督企业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罗源县林业局已于2011年10月14日以非法占用林地立案,由于该渣场建设时间早,且多次转包经营,导致违法责任难以认定,目前案件还在侦查中。
    3.白塔乡政府将结合三宝渣场生态修复工程,对该地块进行复耕。

 

27

1632

南平市延平区荣顺大厦江南春大酒楼油烟污染,没有任何处理设施,排到地下,又从井盖冒出。

南平

油烟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
    延平区政府接到信访件当日即组织紫云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对该酒楼进行现场检查。该酒楼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在荣顺大厦裙楼负一层,油烟通过管道穿过负二层的楼板进入负一层停车场,并穿过停车场的墙体进入酒楼门前的城市污水管道,从窨井口冒出。由于油烟净化设施的出气口与墙体之间的距离只有20多厘米,无法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采样监测。
    5月10日晚,延平区环保局对该酒楼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酒楼已启用三楼海云天公馆的厨房,该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该酒楼原二楼厨房已拆除,拟重新装修。

属实

延平区政府责成紫云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酒楼的监管,督促当事人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在5月15日前完成整改。
    5月8日晚,延平区政府组织召开协调会,江南春大酒楼及荣顺大厦业委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当事双方进行了沟通,江南春大酒楼代表表示尽快完成整改。

目前,该酒楼已重新购置一台油烟净化设施,正在安装,同时重新布设油烟管道。

 

28

1633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福林村、岱峰村、高峰村交界处的垃圾中转站,离居民区太近,垃圾转运不及时,臭气扰民,垃圾少量渗滤液流入溪流中,影响周边水井水质。

莆田

垃圾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 
    1.经核实,该垃圾转运站北距岱峰村、高峰村居民区约300米,南距福岭村居民区约400米。近日由于莆田市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北高镇实行垃圾限量,每天仅可清运处理30吨。经统计北高镇每天产生垃圾量约40-50吨,限量后每天产生约10-20吨垃圾的积压,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截止5月5日约积压150吨。
    2.该转运站的垃圾在压缩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有部分溅到地面上,存在雨天时雨污流入西侧沟渠的可能。
    3.该垃圾转运站日常管理不到位,站内卫生没有及时清理,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进场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影响了群众交通和垃圾清运的便利。
    4.该转运站选址毗邻居民区。随着近几年周边群众建房较多,又处在岱峰、福岭、高峰3个村的交界处,影响较大。

属实

    1.荔城区北高镇于5月6日完成积压的垃圾的转运,并指定专人对垃圾转运后站内的卫生进行清理、消毒。完成道路修补硬化,保证群众交通的便利和垃圾清运的顺畅。
    2.荔城区北高镇于5月7日完成转运站西侧沟渠的清淤;5月8日完成站内三格式化粪池的建设,并在转运站的门口挖设隔离沟,防止垃圾渗滤液及站内污水的外流;安排人员及时对发现有飘落在沟渠的零星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沟渠清洁。目前正在对周边水井水质进行监测。
    3.目前正对转运站周围加装封闭防护挡板,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站内日常卫生管理,每天垃圾转运后对站内场地进行清场、冲洗和消毒。
    4.荔城区北高镇今年拟另选址再建一座转运站,分流垃圾转运量。计划投资300多万元,按照新型垃圾转运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一座新的转运站。

 

29

163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第二中学20米远处(324国道旁),无名石雕厂,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接排入溪中。

泉州

大气、水

    经排查,信访反映的石材厂应为福建惠安县照阳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惠安县螺阳镇下埔村廖厝前自然村,厂区北面距离惠安二中约100余米,主要从事墓碑石加工。5月5日,惠安县环保局、螺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企业的厂房已采取封闭措施,雕刻车间北侧和东侧共设置10个排气扇和吸尘罩,但现场检查时有部分粉尘从排气扇排出外面。同时,该公司因旧厂房翻建,将原有污水沉淀池填平,导致切割及水磨工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部分排至厂区东面的花圃内,部分排至厂区北侧水沟内。

属实

   5月5日,惠安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5月7日,惠安县环保局复查时,该公司已自行拆除手拉切机生产设备。

对螺阳镇下埔村驻村干部约谈。

30

16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龙峰新村楼下几家小吃店,油烟直接排放,影响楼上居民。

福州

油烟

    万哥小吃店、茜茜餐馆2家餐饮店均位于居民楼一层店面,厨房油烟经净化集中收集后排入地下管道;好兄弟餐饮店为独立一层房子,厨房排烟管道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处理后高空排放,居民住宅楼离该店约10米;芳萍餐饮店,该店位于居民楼一层,无厨房,灶台桌椅均在店外摆放,油烟无组织排放,该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部分属实

    1.鼓楼区环保局责令万哥小吃店和好兄弟餐饮店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2.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对芳萍餐饮店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食品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目前该店已停业。
    3.鼓楼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华大街道将加强对以上餐馆的巡查,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

 

31

163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224号旁近200平方米的内河及周边花圃被私人占用,填埋建房,此人还将生活垃圾倒入周边内河中,造成河水臭气扰民。曾多次致电市民热线,城管反映该地为断头河没关系,投诉人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福州

其他

    经查,排尾路224号东侧人行道内侧原系公共绿化用地,后被违建者占用,违建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两层钢架结构,且在现场发现确有居民将生活垃圾丢入内河的迹象。 

属实

    1.关于违建问题。台江区政府已督办属地瀛洲街道治违办,要求其按照《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的有关规定立即予以查处。瀛洲街道治违办于4月28日已对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按“两违”规程查处。5月7日下午,台江区市容管理局组织执法力量对该处的二楼违建物、户外广告牌和一楼卷帘门进行破坏性拆除,并督促租户在2天内将物品搬离违建店面,责令瀛洲街道治违办在租户清空物品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拆除。
    2.关于内河垃圾问题。台江区环卫处已安排保洁人员徒步涉水清理内河垃圾,用绳子将垃圾逐一吊装转运,河道内垃圾已清理完毕。同时,派出保洁人员清理河岸步道环境卫生,将散乱的园林树枝修剪整齐,确保河岸步道环境卫生保洁到位。

 

32

16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麟社区金康路省气象局旁内河,内河水体脏臭,15年开始向福州市12345反映,当时相关部门反馈已经注意到该问题正在着手整治,但至今未有行动。

福州

    5月8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排查核实情况。金康路横穿洋洽河中段,受地铁2号线施工影响,洋洽河水体流动性差,水位低。

属实

    1.地铁2号线将于2019年底前建成,建成后将立即恢复河道正常通水。
    2.实施洋洽河综合治理。针对目前暴露出的截污系统标准低,缺乏维护的问题,福州市建委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将洋洽河及周边流域共10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采用PPP模式运作,着重考核水质,突出按效付费,强化后期管养,项目总生命周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该项目已于4月7日完成招标,由中国水环境公司中标,4月28日进场动工。施工重点是按照新标准重新建设洋洽河沿线截污系统,兼顾旱流污水和初期雨水,并针对无法截流和输送的城中村段污水进行就地分散处理,达标后作为补水水源。治理期间河道底泥也将进行清淤和修复,削减底泥有机质含量,抑制内源污染释放。

 

33

164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瓷灶镇下官路村富康小区内靠溪边,瓷砖加工厂,污水直接排入溪中,切割瓷砖噪声影响附近居民。

泉州

水、噪声

    信访反映的瓷砖加工厂,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下官路村富康小区,主要从事瓷砖切割,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磁灶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加工点未在生产,现场没有工人,未发现“污水直接排入溪中、切割瓷砖时产生噪声”情况。但该加工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属实

    1.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加工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拟处罚款1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97号、398号)。晋江市磁灶镇政府会同晋江市环保、行政执法、电力等部门,依法对该加工点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并拆除生产设备。  
    2.2017年5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磁灶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加工点已拆除相关生产设备。

 

34

164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莲花新城三期,东北方向为海翔大道,陡坡距离小区很近,货车通过交通噪声巨大,莲花三期小区内噪声超标,目前厦门市政工程设计院在西亭隧道口规划了200米长的隔音棚,但并未完全覆盖投诉人所在小区,要求加长隔音棚至300米。

厦门

噪声

    1.5月6日经现场核查,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两侧已做相应绿化,但多为单排乔木。当前海翔大道因其零收费、灯控路口少和交通便捷成为大量集装箱车和重载车的主要通行道路,交通饱和度较高,西亭隧道一侧出入口旁即为莲花新城三期,现场感觉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为明显,尤其是车辆经过半坡位置的截水沟盖板时产生的噪声较大,隧道两侧道路均尚未设置隔音棚。
    2.现场发现,莲花新城三期小区受到噪声影响较大的是靠近海翔大道的三期5号、6号、8号、9号楼(4栋楼共涉及住宅496户)。莲花新城三期已竣工,施工噪声等情况已消失。附近的一期、二期工程也已交房,四期外墙在涂料施工,近期即将拆架,也基本没有施工噪声。因该地块位于该住宅区最北靠近海翔大道的位置,集美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小区现场感觉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明显。
    3.5月1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莲花新城三期小区进行噪声环境监测,当日22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莲花新城三期小区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5月3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测点位噪声值均超标。 
    4.4月21日,因群众反映海翔大道噪声问题,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已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交通噪声进行监测,根据4月27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莲花新城监测点监测结果超标。

属实

    1.为改善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噪声污染问题,集美区政府已于4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一是立即实施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隔音棚建设,由道路建设项目原业主、代建单位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作为业主和代建单位,设计、监理和施工委托原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实施,隔音棚设计方案15天内完成,设计方案确定后两个月内完成建设;二是厦门市公路局集美分局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对损坏路面及时修复,确保道路设施完好。
    2.目前已完成隔音棚建设方案初稿,并于5月3日征求莲花新城业主和相关单位意见,待汇总相关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隔音棚建设长度应当为200米或是延长至300米的问题,拟经专家论证后科学确定。

 

35

1645

龙岩市永定县坎市镇碧溪村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建在居民区,卫生防护距离不足,噪声扰民。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等部门在7、8年前已要求其搬迁,但至今仍未搬迁。

龙岩

噪声、其他

    1.根据《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国产实业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600米,省、市环保部门的发文均为督促永定县政府严格落实2004年11月所做“在项目投产前,完成‘国产实业’6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及单位搬迁安置工作”(永政综〔2004〕314号)的承诺,并未收到过省、市环保部门要求企业搬迁的文。

    2.围绕居民搬迁的问题,永定县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制定出台搬迁安置方案。永定县先后于2007年9月、2010年6月出台方案,以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对居民搬迁予以补偿。(2)成立领导小组。2014年7月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县领导牵头,各部门领导任成员。坎市镇也相应成立机构,分为4个小组,深入居民做好调查摸底和搬迁动员工作。(3)开展入户调查。确认涉及搬迁总户数约650户,搬迁人口约2600人,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约19.3㎡。预计约投入10亿元。(4)基本完成了安置房建设。目前,永定已建成安置房建筑面积92223.25㎡,总套数608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0040㎡,可有效保障搬迁安置房源。(5)实施了搬迁安置。到目前为止,已完成55户群众的入户测量计算工作,签订搬迁安置协议11户,其中已搬迁入住1户。

    3.目前,群众关于搬迁的不同意见主要有三种。(1)部分居民要求土地置换,但根据政策规定,永定区域乡镇所在地房屋搬迁不能进行土地安置。(2)部分先建住宅居民不愿意搬迁。(3)整栋建筑内存在部分住户不同意的情况,无法实施整体搬迁。

部分属实

1.调整充实国产实业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副组长,镇、村干部为成员的搬迁工作组,分为4个工作小组,深入居民做好调整摸底和动员搬迁工作。 

2.整体搬迁工作进行优化调整。(1)重新修订《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卫生防护线内居民搬迁计划和补偿安置调整方案》(时间安排: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2)对已测量的55户居民再次入户逐一核实,对同意搬迁的由拆迁公司负责按方案补偿,与各户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时间安排: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3)对其他搬迁户实行先易后难、分期分步的原则实施。

3.安置地点统一在坎市镇罗星坝已建好的安置房。

 

36

164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亿原涂料有限公司,排放废水导致鱼虾死亡,2月福州市环保局曾责令企业停产,该企业又开始生产。

福州

    该公司在未停产前,曾发生过沉淀池被车辆撞裂导致废水外漏的情况。闽侯县环保局已于今年4月19日对该公司予以查封,其生产用电于今年4月27日、生活用电于今年5月2日分别被供电部门断电。现场检查,目前查封封条完好,处于全面断电状态,目前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承压蒸汽锅炉未发现使用迹象。厂区内仅余两名管理人员在清理、外卖库存原料以及前期积压成品,现场雨水沟干涸,未发现污水外排。

部分属实

    1.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企业加快设备的拆除进度。
    2.闽侯县白沙镇政府继续做好企业周边群众的解释安抚工作,避免群众误解。
    3.闽侯县供电公司加强巡查,防止企业擅自复电。

 

37

1648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英林镇新宇拉链厂烟囱冒黑烟,排放恶臭气体。

泉州

大气

    1. 5月1日,晋江市环保局、英林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锅炉正在运行。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对新宇公司的锅炉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烟尘超标,烟气黑度、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达标。
    2.5月3日,该公司自行停产,并委托专门机构检修锅炉。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英林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锅炉已检修完毕投入运行,现场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没有发现排放黑烟及恶臭气体的问题。5月9日,晋江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已自行停产。

部分属实

    5月2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废气烟尘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限制生产,罚款10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32号)。晋江市环保局将对该公司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复查监测,如公司锅炉废气仍存在超标排放问题,将实施按日连续计罚。

 

38

164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仓霞村动车站后面的垃圾焚烧厂,夜晚偷排废水,污染地下水,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环保局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福州

水、大气

    信访人举报的对象是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焚烧烟气以及废水均按照环评要求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正常,处理后的污水属于间歇式排放,检查时,无废水排放。创冠公司于5月2日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但该公司的垃圾运输车辆在倾卸垃圾时,垃圾贮存车间有少量的臭气外泄。

部分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已要求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提高贮存车间密封性,减少臭气挥发的外界的影响。
    2.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福清市城管局加强对创冠公司的监管,督促该公司不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废气等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39

1650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周宁县玛坑乡赤洋村,釆砂场无证经营,废水直排村中小溪,4月下旬周宁县环保局曾经查封过砂场,企业仍在生产。

宁德

    1.被投诉的为周宁县赤阳砂石经营部,持有经省、市、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河道采砂许可证。
    2.今年4月17日,县环保局对该采砂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进行清淤行为作出处罚,查封生产设备。
    3.5月6日、7日现场检查时,洗砂机的一个叶轮已拆除,洗砂槽有锈迹。部分工人在正在进行筛沙作业。

属实

    1.4月6日,县环保局已对周宁县赤阳砂石经营部未办理环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停产整顿,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2.4月28日,县水利局向砂石经营部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办理清淤相关手续。
    3.5月7日,玛坑供电所已拆除周宁县赤阳砂石经营部变压器的3个熔断器,并切断隔离开关。

 

40

165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莲花新城3期海翔大道隧道口噪声扰民,诉求:建设隔音屏。

厦门

  

    1.该信访件为重复件。
    2.经现场核查,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两侧已做相应绿化,但多为单排乔木。当前海翔大道因其零收费、灯控路口少和交通便捷成为大量集装箱车和重载车的主要通行道路,交通饱和度较高,西亭隧道一侧出入口旁即为莲花新城三期,现场感觉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为明显,尤其是车辆经过半坡位置的截水沟盖板时产生的噪声较大,隧道两侧道路均尚未设置隔音棚。
    3.现场发现,莲花新城三期小区受到噪声影响较大的是靠近海翔大道的三期5号、6号、8号、9号楼(4栋楼共涉及住宅496户)。莲花新城三期位于住宅区最北靠近海翔大道的位置,集美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小区现场感觉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明显。
    4.5月1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莲花新城三期小区进行噪声环境监测,当日22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莲花新城三期小区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5月3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显示:监测点位噪声值均超标。  
    5.4月21日,因群众反映海翔大道噪声问题,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已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交通噪声进行监测,根据4月27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莲花新城监测点监测结果超标。

属实

   1.为改善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噪声污染问题,集美区政府已于4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一是立即实施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隔音棚建设,由道路建设项目原业主、代建单位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作为业主和代建单位,设计、监理和施工委托原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实施,隔音棚设计方案15天内完成,设计方案确定后两个月内完成建设;二是厦门市公路局集美分局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对损坏路面及时修复,确保道路设施完好。
    2.目前已完成隔音棚建设方案初稿,并于5月3日征求莲花新城业主和相关单位意见,待汇总相关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隔音棚建设长度应当为200米或是延长至300米的问题,拟经专家论证后科学确定。

 

41

165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石边路春晓苑小区附近(仓山区法院对面)内河河水黑臭,臭气影响居民生活。诉求:彻底根治内河黑臭问题。

福州

    5月8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排查核实情况。金康路横穿洋洽河中段,受地铁2号线施工影响,洋洽河水体流动性差,水位低。

属实

    1.地铁2号线将于2019年底前建成,建成后将立即恢复河道正常通水。
    2.实施洋洽河综合治理。针对目前暴露出的截污系统标准低,缺乏维护的问题,福州市建委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将洋洽河及周边流域共10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采用PPP模式运作,着重考核水质,突出按效付费,强化后期管养,项目总生命周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该项目已于4月7日完成招标,由中国水环境公司中标,4月28日进场动工。施工重点是按照新标准重新建设洋洽河沿线截污系统,兼顾旱流污水和初期雨水,并针对无法截流和输送的城中村段污水进行就地分散处理,达标后作为补水水源。治理期间河道底泥也将进行清淤和修复,削减底泥有机质含量,抑制内源污染释放。

 

42

165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霞美村利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丰泽区霞美村利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为福建利豪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霞美镇八尺岭308省道边,主要从事纸基覆铜板生产。
    1.此件为重复信访件。2月24日和3月28日,三级环保部门根据群众投诉,对利豪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扩建部分未验先投;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导热油炉废气超标排放等问题。南安市环保局分别于2月24日和4月8日对该公司违法环保“三同时”制度及导热油炉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总计罚款23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94号、南环保罚告字〔2017〕124号),并于2017年4月8日联合霞美镇政府责令其停产。
    2.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霞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自4月9日以来均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利豪公司做好废气治理整改工作,待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南安市霞美镇政府、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43

1655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安海镇山兜村华联彩印公司,臭气扰民,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华联公司”名为晋江市华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位于安海镇山兜工业区,主要从事印铁加工。
    1.此件为重复信访件。此前,陆续有周边村民反映该公司生产废气扰民问题,晋江市环保局多次现场调查,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4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再次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周边有异味的投诉,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经对厂区周边走访,未发现异常情况。4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人民政府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废气进行全面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2.5月3日-4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4条印铁生产线、5条涂布线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经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不到位,车间门窗未及时关闭,2号车间大门未完全封闭,部分废气通过大门溢散,6号、7号彩印线车间未密闭,废气存在无组织排放情况。

部分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督促该公司制定并组织实施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由专人担任公司环保专员,专职负责环保工作,并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规范化培训;督促企业对6号、7号彩印线进行封闭处理,生产废气经收集后引入RTO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确保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运行;同时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废气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结合夜间、节假日开展错时执法,加大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44

165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贵安村洋头村上游的养猪场污水(晋安区宦溪镇弥高村)排放造成下游所有河道污染,环境污染,自来水管报废,水根本不能喝,生活饮用水受到影响。

福州

    1.经现场检查,弥高公司将固液分离后的猪粪污水、生活污水和其他养殖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马坑、平顶两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水排入储液池,用于场区绿化、山体林木灌溉。检查时,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弥高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已经晋安区环保局审批,但尚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2.另一私人养猪场为晋安区畜禽整治拆除后回潮所建。该养猪场粪便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养猪场后侧沟渠直接排往山体,污染下游河道河水。
    3.福州市北岭食品有限公司农灌系统现场检查时未运行,无污水产生。但在猪场污水处理设施东侧雨水明沟顶部,发现两个PVC排放口,其中直径20cm的排放口无废水流出,直径11cm的排放口有少量废水经雨水明沟排入下游溪流,涉嫌污水暗管偷排,但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1.晋安区环保局已对弥高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问题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弥高公司承诺将于30日内完成验收。
    2.5月2日宦溪镇组织对该私人养猪场实施拆除,现已全部拆除到位。
    3.针对北岭公司涉嫌通过雨水明沟偷排养殖废水问题,晋安区环保局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罚,拟处以人民币4.464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对弥高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弥高村村书记、村长进行约谈。

45

165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世纪广场11栋楼下有一家A8酒吧,夜间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向当地执法局、环保局反映,未有处理结果。目前处于重新装修阶段,估计等环保督察结束后重新开业。

漳州

噪声

    经查,该投诉属群众重复投诉,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4月1日对该娱乐场所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4月12日,对经营者进行约谈,要求其对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的行为提出整改措施。4月15日,该经营者提交了相关整改方案,该酒吧于4月20日进行重新装修。
    5月6日晚上6:10,经现场核实,该酒吧正处于重新装修阶段。

属实

    1.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装修期间,限制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
    2.在该娱乐场所装修完毕后,组织对该娱乐场所的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46

1658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古田县鹤塘镇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噪声严重扰民,2016年底罗源县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已按照文件要求关停,鹤塘镇为何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关停所有石材加工企业。

宁德

噪声

    1.对鹤塘镇辖区内的芝山工业区、溪尾洋园区厂界噪声、粉尘,以及周边居民敏感目标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工业区厂界部分点位噪声昼间超标。
    2.部分石材加工企业石渣、石粉“日产日清”执行不够到位,在清运石渣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跑、冒、漏、滴的现象。
    3.已全面关停矿山,但石材加工企业全面关停进度较慢,主要是补偿标准与邻近的罗源、连江有差距,业主主动关停的积极性不高。

属实

    1.加强巡查,督促石材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古田县石材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进行整改,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公安、森林公安、安监、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再次进驻鹤塘镇,对大东地区121个矿点进行全面巡查,全面落实加工企业网格化管理,严防矿山盗采和加工企业消纳剩余方料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3.制定了《古田县敖江流域到期关闭饰面石材矿山环保设施建设补助方案》和《古田县敖江流域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关停补偿办法》,采取收取差别电价、贷款筹资等方式用于关停补偿,以分阶段分阶梯补偿方式,在2017年11月30日前拆除完毕。

 

47

165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湖南镇湖南派出所对面的祥泰印染厂,无建设项目环评手续、无危险废物经营证件,不断扩大生产,长期排放未经合格处理的废水废气,躲避监管部门,经常在夜间作业,制造噪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关停了三天后,目前已恢复生产。

福州

水、噪声

    该公司前身原湖南染整厂环评于1986年6月通过长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批,其技改项目于1997年11月通过福州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11月通过福州市环保局违规项目环保备案。因该公司不是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产废单位,无须危险废物经营证,只需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理。2016年11月该公司通过福州市环保局违规项目环保备案,合法扩大生产。目前该公司废水、废气经配套的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5月1日,现场监测结果显示企业排放污水浓度超标。5月3日该公司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故无法监测噪音情况。当夜,长乐市环保局再次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已自行停产整顿。

部分属实

    1.5月3日,长乐市环保局对祥泰印染公司污水超标问题立案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待整改后进行复查,如果再次超标将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2.长乐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查明污水超标原因,针对原因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操作管理与维护;责令该公司整改恢复生产后,立即向长乐市环保局报告,将组织监测人员对企业夜间噪声、锅炉烟气和定型机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长乐市环保局将强化对印染企业日常监督管理,采取定期监测、检查及夜间暗访等方式,确保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48

166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燕前村,明达塑机厂靠近居民区,粉尘和臭气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明达塑机厂名为泉州市洛江区明达水球工艺厂,位于泉州市洛江区万安院前社区,该厂主要从事水球工艺品生产。
    1.此件为重复投诉件。3月10日,洛江区环保局根据群众投诉后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彩绘车间未按环评审批要求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漆桶未规范贮存及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等问题。洛江区环保局责令该厂停产整改(泉洛政环责改字〔2017〕5号)。
    2.3月20日,洛江区环保局后督查,该厂未生产。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把原生产车间内的彩绘、包装车间搬到办公楼里生产,彩绘生产环节未安装集气罩对彩绘废气进行收集。

属实

    1.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泉洛政环责改字〔2017〕11号),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整改完成之前擅自恢复生产。
    2.5月7日,洛江区环保局对该厂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万元(泉洛政环罚告字〔2017〕11号)。

 

49

166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美顶村,安溪县衡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场区周围臭气熏天,多次反映,冲洗车辆废水没有收集,直接外排。

泉州

水、大气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实为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官桥镇莲兜美村石鸡湖,在可养区内。
    1.5月6日-7日,安溪县环保局、官桥镇政府;泉州市农业局、安溪县畜牧站、官桥镇政府分别现场检查。该公司建设3300m3阳光塑料大棚贮粪间1间、5000m3沼气池1个、150m3沼气池8个,卫生填埋井3个(每个容积50m3),81m3的事故应急池2个。养殖场附近无黑臭水体,门口及其附近公路路面较整洁,农场大门外围无明显恶臭。2016年5月9日-10日,该公司委托泉州市环境监测站进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标准限值要求。5月7日,泉州市对该公司养殖场及龙门镇美顶村石竹角落农户居住地现场检查,未发现臭气、废水污染扰民问题。
    2.该养殖场入口建有1个消毒池,水不外排,消耗到一定程度后补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农场冲洗车辆痕迹,没有冲洗车辆废水外排。2017年3月10日,群众反映“该农场冲洗车辆污水往村公路上直流”,安溪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未发现冲洗车辆痕迹,未发现公路上冲洗车辆的现象,场区产生的废水全部通过封闭管道收集至沼气池处理。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农业与茶果局、官桥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固体废物及时清理外运,废水不得外排。同时,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在公司周边及公路上冲洗车辆,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卫生填埋,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50

1666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上街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上街老人活动中心旁的小溪,导致河水黑臭。

福州

    经调查核实,新峰溪周边国宾大道已建成DN500-1000污水主干管,新尚路已建成DN300 污水主干管。新峰溪流域周边的上街、新峰两村污水接户管道暂未建设。上街老人活动中心附近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排入该小溪。信访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因生活污水量大,且并未进行污水处理,会导致河水黑臭现象

属实

    1.闽侯县上街镇已于2016年8月-9月开展新峰溪河道整治工作,共投入约16万元,聘请专业工人对新峰溪河道内的漂浮物以及水草等进行清理,以保持河道的畅通。
    2.5月6日夜,上街镇要求立即对新峰溪再次进行清理工作,计划2个月内见成效。
    3.上街市政中心已开展新峰溪黑臭水体末端截污工程,正在施工中。拟于5月31日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
    4.上街市政中心计划于5月10日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上街、新峰两村污水接驳勘察设计,1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并启动工程招标程序,计划于今年底前完成污水接驳工程。

 

51

1667

投诉人反映:厦门集美区灌口镇乐活小镇民兴工业晚上排放恶臭气体,投诉了很长时间没有解决,影响居民身体。

厦门

大气


    1.该件属重复投诉件。
    5月6日晚,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涂装车间未生产,铸造车间正常生产,铸造废气处理设施正常开启,厂区无异味。执法人员对4月27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目前涂装车间内已单独建成一间房间用于存放有机溶剂;布袋除尘器运行时已对风管进行加固,现场检查已无噪声震动。
    2.现场检查企业废气设施正常运转,历次监督监测均达标排放,民兴公司厂区外无明显异味。但在季节变化、气压变化导致气体扩散条件变差等情况下,即使企业达标,也很难避免废气对乐活小镇的影响。

部分属实

    1.4月27日 ,因布袋除尘设施运转噪声较大,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厦环集改字〔2017〕A14号)要求民兴公司立即整改。4月27日,因少量有机溶剂(仅一桶)未采取密闭措施,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民兴公司立即整改。
    2.5月6日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随后集美环保分局约谈民兴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1)加强设施巡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2)企业做好巡查和设施运行记录;(3)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环保分局报备。
    3.历史整改情况。2016年6月至今,民兴公司共进行七项整改,即铸造车间研磨喷砂粉尘收集装置;新增一套布袋除尘器;新建噪声隔离屏;厂区内新种植500棵桉树苗;将两条喷漆废气排气管道合并为一条,并远离乐活小镇;停止使用精炼炉设备;已安装烟尘、VOCS在线监控及显示屏。4月27日检查发现的“布袋除尘设施运转时噪声较大、部分有机溶剂容器未采取密闭措施”的问题,该公司均已整改到位。
    4.目前,企业已自行投入120万新建一套超氧纳米微气泡涂装废气处理设施,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处理效率。

 

52

1668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和兴橡胶厂、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恒峰塑料有限公司、嘉丰塑料有限公司和新泰革业有限公司晚上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三明

大气

    5月6日至9日,永安市政府组织夜查。
    1.和兴橡胶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但靠近园区公路一侧的硫化内胎车间门窗开启较多,在边界有少许橡胶气味。
    2.科宏生物5月2日开始停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建有废水处理设施,三氯蔗糖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尾气二级吸收装置(氨水吸收液)处理后排放,氨基酸型系列表面活性剂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3.新泰革业正常生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生产废水通过两套三效六塔真空蒸馏系统回收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线和配料车间采用密闭系统,DMF废气引入回收塔,处理后的废气由塔顶排口排放。厂界未闻到明显异味。
    4.恒丰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即反映的恒峰塑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系原配件组装,生产过程中不排放废水和废气。厂界未闻到明显异味。
    5.嘉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即反映的嘉丰塑料有限公司)自1月22日停产至今。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生产过程全密闭,搅拌釜废水用桶暂存,委托英汉凯丰公司处理。厂界未闻到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1.责令福建和兴橡胶有限公司对生产线异味进行自查,加强车间日常管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对硫化内胎生产车间橡胶异味切实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2.责令福建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此次停产期间对乙酸乙酯压榨车间等生产过程中易产生异味环节进行自查,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责令福建新泰革业有限公司对生产线易产生异味排放环节进行自查,加强现场环保管理,保证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责令福建恒丰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环保管理。
    5.要求福建嘉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在恢复生产前,应上报尼葛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备案,检查相应安全环保设施,加强现场环保管理,保证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53

1669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120号楼下,下洋新龙居委会旁边,盛发不锈钢剪折板厂,靠近居民区,中午噪声扰民,影响学生学习。诉求:搬离居民区。

三明

噪声

    5月6日,三元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经营部以加工、销售不锈钢为主,偶发性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及装卸材料过程。

 

    1.三元区政府责令该经营部不得在店外作业,并加强作业管理,合理安排装卸材料及作业时间,即中午12-14时、晚18时后禁止进行高噪声作业,要求该经营部进一步落实降噪措施。目前,该经营部已承诺将主要产生噪音工序(不锈钢加工业务)外包,不在经营部加工。
    2.三元区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

 

54

167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漳港街道山边村力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镀锌废水超标排放,影响农作物生长,夜晚排放恶臭气体。

福州

水、大气

    1.经查, 2016年12月的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酸洗废水处理设施出水中pH、COD、SS、NH3-N、Zn排放浓度均达标。另外该公司废水和雨水沟汇流处锌浓度未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未发现雨水沟中有偷排废水。力兴机电公司多次技改后废水主要在冲洗车间地板时产生,积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内,调节池集满后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5月7日检查时未见排水。
    2.根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两次昼夜现场查看,均没有闻到恶臭气体。
    3.5月7日,长乐市农业局专技人员现场查勘,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

不属实

    1.为进一步从技术标准层面核实恶臭问题,长乐市环保局责令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监测。如果超标,依法进行处理。
    2.为进一步从技术标准层面核实农作物生长是否受到影响的问题,长乐市农业局已对农作物进行抽样,送到福州市相关监测部门检测重金属是否超标,将根据监测结果跟踪处理。

 

55

1671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永安市市政府旁蝶翠山水小区旁新建景观河,水流声太大,居民多次向市政府反映,市政府已对河道进行改造,但噪声未减小。

三明

噪声

    反映的景观坝位于蝶翠山水小区西侧、巴溪河中,是由永安市园林管理处建设的城市慢线景观项目之一。
    1.永安市园林管理部门先后邀请福建中禹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北京中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同力建筑设计院三家单位分别对生态坝降噪提出处理方案;同时向噪声治理专业公司-厦门典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咨询降噪措施。降噪工程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因当年雨水偏多,围堰施工屡次被洪水冲垮,故降噪工程于2016年12月才完工投入使用,河坝噪音有了较大的改善。
    2.2017年3月,永安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小区周边再次进行监测,噪声值略超标。

属实

    已采取整改措施:(1)清除下游可能产生噪声的坡脚的块石等,减少水流与石块的撞击声;(2)通过工程措施隔挡水流,改变水流方向,减少水流对污水检查井的冲击;(3)清除河中间坝顶的汀步(块石),降低河面水位,减小水流速度。目前,三项整改措施已于5月6日完成。
    后续整改措施:(1)在小区沿景观坝侧种植高大乔木,阻隔水流噪声;(2)请有资质的设计公司论证,在岸边设置隔声板的可行性;(3)邀请厦门典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专家到现场研究噪声治理方案,后续根据专家提出的合理方案进一步进行治理。上述后续整改措预计5月底前完成。

 

56

1672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平和县安厚镇莲塘村大新组的两家养猪场(养殖规模分别为500头、30头)没有环保手续,臭气扰民、污水直接排放。

漳州

水、大气

    1.关于规模较大猪场污染的举报内容为重复投诉,该猪场猪圈面积380平方米,地处禁养区,2015年10月已关闭拆除部分隔栏去除养殖功能,2017年5月5日,检查发现该猪场内堆积沙土,有修复猪圈痕迹,猪圈内虽然没发现生猪但能闻到臭气,疑似刚清栏,猪圈排水沟发现污泥,未见新的污水排放。
    2.经核实,规模较小猪场已十余年没有养猪。

部分属实

    1.规模较大养猪场已于6日上午被安厚镇政府组织人员拆除。
    2.平和县农业局以平农函〔2017〕6号函告当地镇、村进一步排查其他畜禽污染源。

 

57

167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福美小区餐饮店占道经营,营业到凌晨3点,噪声扰民,没有油烟处理设施,排烟管道直接排向小区,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噪声、油烟

    经实地查看,该处共计17家各类餐饮店,发现3家餐饮店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由于福美小区店面未配套餐饮公共烟道,经营中产生的餐饮油烟无烟道可排,存在餐饮油烟直排小区的现象,发现该17家餐饮店中的10家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1家为经营鲜捞店(鲜捞店属A类餐饮企业,无油烟,故不需要配备油烟净化装置),剩余6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因该地段夜间人流量大,食客多,在经营过程中顾客喧哗产生噪声。

属实

    1.仓山区组织相关单位对3家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的餐饮店发出3份扣押(查封)通知书,现场扣押座椅、碗筷等,责令其今后不得占道经营。
    2.仓山区环保局对6家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责令停业整改,并于5月17日前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工作。若未按时安装,不得继续营业。
    3.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无照经营的2家餐饮店立即停业,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前,不得恢复经营,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取缔。5月8日,复查未发现恢复经营情况。
    4.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从5月7日起,每天安排3名城管执法人员、2名社区工作人员在该处定点值守,坚决取缔餐饮店占道经营行为,并要求所有店家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对食客喧哗噪声的管理。

 

58

1674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吉祥府邸小区:1.365、366、367栋楼下餐饮店没有油烟处理设施,油烟直排。2.垃圾中转站周围气味难闻,垃圾装卸车辆噪声扰民。多次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三明

大气、噪声、油烟

    1.反映的新村吉祥府邸小区365、366、367栋楼下餐饮店共涉及11家。存在以下问题:(1)魔虾饭店、十八香龙虾店、名扬烧烤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能提供维护、清洗等相关材料;(2)合家欢小吃店、蔡记大排档、美食微计划餐馆、海之味餐馆、合福城牛肉火锅店等5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仅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烟道外排;(3)东北炭火烤肉店厨房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私自开窗,油烟直排。
    2.乾龙路垃圾中转站存在轻微异味,垃圾装卸噪音问题。

属实

    1.(1)责令魔虾饭店、十八香龙虾店、名扬烧烤店等3家餐饮店整改,5月17日前完成;(2)责令合家欢小吃店、蔡记大排档、东北炭火烤肉店、美食微计划餐馆、海之味餐馆、合福城牛肉火锅店等6家餐饮店立即对“油烟直排”问题进行整改,5月17日前完成。
    2.(1)增加冲洗中转站的次数,清运车起吊垃圾后,马上对中转站进行冲洗,保持站内外卫生干净、整洁;(2)安装除臭设备,安排消杀人员定期对中转站进行喷药、消杀,消除“四害”,减少垃圾中转站臭气、异味;(3)实施错时作业制度,将作业时间由每天凌晨5:00至晚上22:00改进为凌晨6:00至晚上22:00;(4)要求中转站装卸工文明操作,实施低音作业,特别在掀翻盖板、压缩垃圾时一定要轻拿轻放,并在垃圾箱盖板接触面贴上橡皮、垫上泡沫以减少噪音的产生;(5)要求环卫工人在倾倒垃圾时关闭倒车警报,垃圾倾倒完毕及时离开中转站,避免在中转站内大声喧哗。

 

59

167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龙山村破寨自然村属于禁养区和禁建区,目前村中还有十几家猪场没有拆除,污染环境。

泉州

水、大气、其他

    龙山镇龙山村现有破寨、寨前、案山、埔顶、山头等5个自然村落,目前全村存栏10头以上的生猪养猪场(户)21家,其中规模以上的有2家,分别是安溪县龙门龙山强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现状存栏量1600头)和安溪县宗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现状存栏量750头),其他19家为散养户。
    1.根据安溪县政府的划定,龙山村全村属于禁建区。
    2.龙门镇政府于4月10日下发生猪养殖整治方案(龙政〔2017〕35号),组织对龙山村生猪养殖进行摸排。4月24日,除2家散养户签订关闭协议外,对剩余的17散养户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按批次分别于今年5月、7月、8月底前自行关闭拆除,逾期将强制拆除。
    3.(1)全村19家散养户位于安溪县龙门镇龙山村,均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多数属违建项目。距离居民房、小溪流较近,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外流,存在较大污染。(2)安溪县龙门龙山强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设计生猪存栏2800头,现存栏1600头。建有2个沼气池(610 m3),铺设施肥管道2000米,灌溉面积约720亩。(3)安溪县宗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设计存栏生猪800头,现存栏750头。建有2个沼气池(60 m3)、1个固液分离池(60 m3)、2个沉淀池(112 m3)、1个沼液贮存池(1320m3)、粪便晒场(200㎡)。上述两家规模化养殖场的猪粪收集后晒干销售,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液及沼渣作为周围果林的有机肥,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1.5月7日,安溪县农茶局、环保局、龙门镇政府联合检查,责令19家养殖户于5月底前分批次实施清栏拆除,并对建筑垃圾和废弃沼气池进行规范清理和填埋,消除二次污染和安全隐患。目前,已拆除13家,剩余6家于18日前拆除到位。
    2.安溪县环保局牵头对通过环保验收的2家规模养殖场加强环境监管,督促按环评要求完善处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养殖废弃物全部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通过种养结合实现废弃物“零排放”,杜绝水体外排。
    3.安溪县龙门镇政府建立网格化巡查等机制,认真受理举报,组织查处禁养区违建复养现象。加快非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达标改造,如改造后仍未符合环保要求,坚决关闭拆除。

 

60

167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夏商新纪元小区,海翔大道西滨立交桥车辆噪声扰民,多次投诉,问题没有解决。诉求:建设隔音墙。

厦门

噪声

    5月7日,集美环保分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夏商新纪元受交通噪声影响的敏感区域噪声以及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夏商新纪元昼间区域噪声达标,而夜间区域噪声略微超标。

属实

    市交通运输局已要求市公路局在西滨立交安装隔音屏,具体由路桥集团负责实施;同时,由路桥集团组织完善集灌路一侧的隔音屏设置。路桥集团负责在5月20日完成隔音屏增设方案设计,计划6月份动工建设,尽快完成设置。

 

61

167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奎峰开发区,恒盛纸箱厂靠近居民区排放恶臭气体,黑烟滚滚,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

泉州

大气

    1.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检查。该厂正常生产,锅炉(未批先建)正在使用,燃料为木材,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锅炉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锅炉废气各项指标均达标(南环站〔2017〕气12号)。
    2.2016年以来,南安市环保局未接到对该厂的投诉。

部分属实

    1.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南安市水头恒盛纸箱厂在15日内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锅炉,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目前该厂已着手自行拆除。
    2.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纸箱厂存在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

 

62

167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三盛国际公园贝肯郡小区:渣土车,工程车等车辆停靠在该小区5栋楼的后面停车场,从晚上8点到凌晨5点,产生的噪声和扬尘严重扰民。

福州

噪声、扬尘

    晋安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赴现场核查,投诉反映情况属实。该小区5号楼附近存在一处停车场,现租赁给福建省欣荣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用于停放该公司渣土车辆使用。目前该场地内部土地已硬化,但出口未设置净车出场设备,造成路面扬尘。夜间车辆进出场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属实

    1.5月6日,晋安区市容局责令福建省欣荣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并下发《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月7日下午,晋安区再次组织人员赴现场督促福建省欣荣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对场地尘土洒水冲洗,同时对场地出口处设置净车出场设备。
    2.晋安区已责令福建省欣荣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夜间车辆进出该停车场时禁止鸣笛,且对未行驶的车辆不得启动,减少噪音。

 

63

168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和旭里优山美地小区正对面,距居民不到50米,有一家厦门市顺风地材有限公司(沙子,石子,砖头,建筑垃圾等中转站)产生的噪音,粉尘严重扰民,对周边的居民产生很大的危害。

厦门

噪声、扬尘

    信访反映的应为厦门市顺风地材建材有限公司与厦门尚梁建材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均在和旭路30号之四,日常共同管理,店招为“厦门市顺风地材建材有限公司”,该经营场所距离优山美地小区40米,场地内露天堆放沙、石、水泥、砖等建材,无建筑垃圾,。
    1.5月4日、5日晨,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和旭路30号之四”进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超标。
    2.5月7日上午,湖里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和旭路30号之四”进行粉尘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但不排除在装卸、运输过程产生扬尘。
   3.此件为重复投诉。4月29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根据群众投诉对“和旭路30号之四”进行检查,发现场地上砂石裸露未覆盖,存在扬尘,当场要求整改。4月30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业主3日内采取有效措施降尘。因措施未到位,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5月3日通知业主接受调查。

基本属实

   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5月10日依法立案查处两家公司经营业主存在的违法行为(厦湖城执立字〔2017〕217号、218号)。两家公司承诺在5月16日前清空场地内堆放的建材,停止营业。

对厦门市顺风地材建材有限公司与厦门尚梁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64

168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1号吉水苑1楼宁化路靠北(单行道,不具备开营餐饮店条件),目前晚上11点过后沿街大排档占道经营,油烟和噪声扰民,卫生脏乱差。

福州

噪声、油烟

    5月6日晚,台江区组织相关单位对宁化路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未发现大排档占道经营。当晚24:00后核查人员再次巡查,在宁化路确有发现存在少数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产生油烟、垃圾和噪声扰民,巡查人员发现后立即予以驱离。

属实

    从4月30日起,台江区组织相关单位每天安排人员对宁化路进行巡查整治,将巡查人员值守时间从每晚巡查至24:00延长到通宵值守,坚决打击占道经营,防止问题回潮。5月1日以来,共查处占道经营摊点6家,暂扣桌子,椅子等占道经营物品。宁化街道、义洲街道同时要求保洁公司加大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垃圾,确保辖区卫生环境整洁。

 

65

1682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水南片区(占建阳一半),空气刺鼻难闻,天气热的时候更明显。水东片区有建阳味精有限公司,和泉生物有限公司,化学气味浓烈,怀疑是受这两家企业的生产废气影响。

南平

大气

    投诉人反映的是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好与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和泉生物厂内)。
    5月6日,建阳区委办、经信局、环保局、童游街道办事处、潭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赴现场调查。
    1.武夷味精公司正常生产,发酵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提取车间高浓度废水收集池未采取密闭措施,收集池周围能闻到明显异味,厂区外未闻到明显异味。
    2.和泉公司正常生产,各个工段、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明显异味。
    3.好与佳公司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除尘废水循环使用池内除尘废水浓度较高,循环池周围能闻到异味,厂区外未闻到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5月8日,建阳区环保局责令武夷味精公司对提取车间高浓度废水收集池进行整改,采取密闭措施减少异味的排放,避免影响周边环境。5月12日下午4:00再次到该车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提取车间高浓度废水收集池已完成密闭措施。

约谈建阳武夷味精、和泉生物、好与佳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3人。

66

168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莲花新城三期,东北方向为海翔大道,陡坡距离小区很近,货车通过交通噪声巨大,莲花三期小区内噪声超标,目前厦门市政工程设计院在西亭隧道口规划了200米长的隔音棚,但并未完全覆盖投诉人所在小区,要求加长隔音棚至300米。

厦门

噪声

    1.经现场核查,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两侧已做相应绿化,但多为单排乔木,绿化防护带不够高大密集,降低噪音污染作用不大。当前海翔大道因其零收费、灯控路口少和交通便捷成为大量集装箱车和重载车的主要通行道路,交通饱和度较高,西亭隧道一侧出入口旁即为莲花新城三期,现场感觉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为明显,尤其是车辆经过半坡位置的截水沟盖板时产生的噪声较大,隧道两侧道路均尚未设置隔音棚。
    2.此件为重复投诉件。(1)4月21日,因群众反映海翔大道噪声问题,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对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交通噪声进行监测,莲花新城监测点监测结果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2)5月1日,集美环保分局现场调查发现,莲花新城三期小区受到噪声影响较大的是靠近海翔大道的三期5号、6号、8号、9号楼(4栋楼共涉及住宅496户)。因该地块位于该住宅区最北靠近海翔大道的位置,执法人员在小区现场感觉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明显。当晚,厦门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了小区夜间噪声,结果显示,2个点位均超标。

属实

    1.集美区政府已于4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一是立即实施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隔音棚建设,设计方案15天内完成,方案确定后两个月内完成建设;二是厦门市公路局集美分局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对损坏路面及时修复,降低路面噪声影响。
    2.目前已完成隔音棚建设方案初稿,并于5月3日征求莲花新城业主和相关单位意见,待汇总相关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隔音棚建设长度问题,拟经专家论证后确定。

 

67

1685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宁化县曹坊镇双石村有一森宝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双石村,上赖村,刘屋村交界处,门白天和晚上都是紧闭,夜间偷偷生产,夜间将废水偷排到公司旁边很深的泥土里,使得双石村村民肿瘤类病症率明显上升。

三明

    5月6日,宁化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公司未生产。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生产废水采用精馏工艺浓缩,经过精馏回收后的水二次蒸馏收干,循环利用。浓缩后的脚油(松焦油)外卖;锅炉废水循环使用,设备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池后,循环使用。导热油炉废气采用水浴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2米高的烟囱排放。
    1.关于“夜间偷偷生产”的问题。该公司经常24小时连续生产,因电费实行峰谷电价,晚上也正常生产。
    2.关于“夜间将废水偷排到公司旁边很深的泥土里”的问题。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偷排的迹象,但该公司导热油锅炉为燃煤锅炉,与后评估(燃成型生物质锅炉)不相符,且未配套布袋除尘设施。
    3. 经曹坊卫生院统计,2012-2016年来全镇所述病症死亡率0.974‰,“石牛村”(即“双石村”)所述病症死亡率0.829‰,低于全镇所述病症死亡比率。

不属实

    宁化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以煤代替生物质为燃料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限期整改。

 

68

1686

龙岩市武平县中堡镇悦洋村一家矿业公司(武平福鑫、三鑫矿业、紫金矿业先后接手,不确定目前为哪家矿业公司),该矿业公司将尾矿渣挖坑倾倒,由于该处位于饮用水水源高处,投诉人认为该尾矿坑已对当地水质造成影响,曾有人做过水质检测,多项指标超过国家标准。

龙岩

1.经现场核实,该公司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废渣堆放,未发现将尾矿渣挖坑倾倒现象。

2. 5月6日,县矿区环境监测站对三鑫矿业所有出水排放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因子为PH、总铜、总铅、总锌、总镉,监测结果所有排水均能达标排放。5月10日,县矿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尾矿库消力池涵洞口、周边小溪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尾矿库消力池涵洞水、周边小溪水水质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另外,武平紫金尾矿库周边设置有4个地下水观测井,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根据福建南环监测技术有限公司3月28日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

不属实

1.县政府专题布置。一是要求武平紫金、三鑫矿业及时向矿区群众宣传解释尾矿渣处理、水质检测结果,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二是要求武平紫金、三鑫矿业分别在矿区群众较集中地点设置公告栏,定期张贴公布水质检测结果、安全检查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求中堡镇政府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在厂区周边进行巡查摸排,监督是否存在偷倒矿渣等现象。

2.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等部门要联合中堡镇政府定期到企业开展安全、环保、卫生检查工作,监督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69

1690

长乐市首占镇珠湖村华源塑料厂晚上排放恶臭气体,洗塑料的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排珠湖江,村中多人患了肿瘤,影响农作物生长。多次向福州市环保局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依法查处、取缔关闭。

福州

大气、水

    经查,该公司的双随机环保检查记录显示,未发现污水外排;今年2月28日,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达标;4月30日至5月8日,该公司处于持续停产状态。长乐市环保局组织人员连续9天前往该公司进行突击暗查,均未发现生产。但在特定的气温、气压条件下,群众晚上可能闻到异味。长乐市农业局安排专技人员到现场察看,该公司周边农作物生长基本正常。长乐市卫计局的统计,珠湖村肿瘤患病人数波动不大,并没有高于其他村庄。

部分属实

    长乐市政府责令该公司恢复生产前立即向长乐市环保局报告,长乐市环保局将对废气进行昼夜监测,如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超标排放废气行为,将立即依法依规处理。责令首占镇珠湖村加强对该公司厂区周边巡查。要求农业部门继续关注该公司周边农作物生长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查明原因,依法处理。

 

70

1691

龙岩市上杭县旧县乡迳美村洪兴养猪场和梅溪村2、3家养猪场,污水乱排。

龙岩

1.关于“上杭县旧县镇迳美村洪兴养殖场污水乱排”的问题。鸿兴槐猪有限公司,属于限养区范围,养殖废水经沼气池、生化塘、吸纳地处理后外排流入下游双丰水库。经监测,外排废水中总磷、氨氮超标。

2.关于“上杭县旧县镇梅溪村2、3家养猪场污水乱排”的问题。据调查,信访件涉及的上杭县旧县镇梅溪村猪场3家,均属于禁养区范围。其中两户关闭复养猪场中,一户污水先排入沼气池再进入生化塘(350平方米),最后排入双丰水库;另一户污水排入沼气池(建有4级沼气池共计340立方)后排入自家麻竹丛吸纳后外排。第三户养殖场已于4月10日关闭退养,目前无生猪养殖。

部分属实

1.上杭县环保局对鸿兴槐猪有限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其于7月15日前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2.5月7日,上杭县旧县镇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对两家家关闭复养的猪舍依法全面强制拆除。

诫勉迳美村挂村领导、梅溪村挂村领导、迳美村工作队长、梅溪村工作队长、迳美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梅溪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71

1692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马保后园自然村工厂污水排入溪源江,造成水体黑臭,影响附近大学城学生生活质量。

福州

    经调查,马保村后园自然村沿溪源江区域内有24家生产加工企业,属于小散乱污企业,生活污水未接入污水管道。除金辰石材切割打磨水直排入溪源江外,其余企业未产生生产废水。

部分属实

    1.5月8日,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责令24家企业立即停业停产整改。
    2.5月9日,高新区安排供水、供电部门对24家企业进行断水断电处理,确保企业全部停业停产。
    3.高新区由村镇办每天安排15名工作人员(含保安)巡查执法,严禁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4.高新区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摸排溪源江流域污染源,制定水污染整治方案,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约谈直接责任人马保村委会主任。

72

1697

龙岩市武平县中堡镇悦洋下村的紫金矿业,污水排入汀江河,臭气扰民。

龙岩

1.5月10日,县矿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尾矿库消力池涵洞口、周边小溪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尾矿库消力池涵洞水、周边小溪水水质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另外,武平紫金尾矿库周边设置有4个地下水观测井,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月28日检测结果达标。

2.矿区浮选车间确有异味。

不属实

1.要求武平紫金在矿区周边群众集中地方设置专用公告栏,定期张贴公示水质检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要求中堡镇政府及时组织镇村干部,不定期在矿区周围进行摸排,排查是否存在偷排污水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要求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联合中堡镇政府定期到企业开展检查,监督企业按规范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73

1698

投诉人反映: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5A景区,古田镇镇政府所在地附近八甲水库往北到加油站大约500米的河道上,未知名采砂厂在河道采砂。

龙岩

其他

5月5日上午,古田镇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业主正在搭建采(洗)砂设备,当即进行了制止,同时责令业主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采砂机具并恢复原貌。

属实

1.5月6日,上杭县水利局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杭水责字〔2017〕第011号),并对还未完全安装好的供电线路进行强制拆除。

2.5月7日,该抽砂点相关机具已全部拆除,现场已恢复原貌。

 

74

1700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仙游县园庄镇后蔡村,仙游建材建设有限公司,质疑该企业环评造假。仙游建材建设有限公司的矿山离居民区200米,离后蔡小学300米,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莆田

其他

    仙游县园庄镇后蔡村仙游建材建设有限公司全称为仙游县海港建材有限公司。
    1.经查,为该公司编写环评的公司为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质有效。仙游县环保局审批程序合法,所有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报告书的审批程序受理,不存在环评造假问题。
    2.经查,仙游县国土局于2014年12月16日对海港建材公司作出了《福建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后,经有资质的机构认定,明确其矿区开采范围与周边其他单位的生产生活设施的距离符合要求。自海港建材公司安全设施“三同时”基建以来,仙游县安监局不定期前往该公司现场勘察,均未发现该公司有爆破开工痕迹,且距周边民房300米以上,距后蔡小学800米以上。
    由于海港建材公司目前与其所在地仙游县园庄镇后蔡村部分村民的土地纠纷尚未了结,目前该公司仍未生产。若该公司要开采,则必须重新申办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不属实

    1.仙游县环保局要求业主如果要动工开采,必须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纠纷,并征得环保局同意。
    2. 5月7日,仙游县安监局现场勘察时,发现海港建材公司已撤离了拟用于矿区开采的机械设备,与周边单位的生产生活设施距离也未发生任何变化,仙游县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将密切跟踪,加强监管。

 

75

170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琯尾街B1栋,琯尾街晚上5点半到凌晨4点路边摊油烟、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油烟

    琯尾街B1栋附近路边摊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此前确实存在,数量约8摊,周边人流量约2000人,但在近期加大巡查力度以来,该点位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已经得到有效控制。5月6日,晋安区安排人员对六一北路琯尾街B1栋周边进行再次巡查,并安排执法人员在该处值守至次日上午8时,均未发现流动摊点,仅有两家店面存在店外店现象。

部分属实

    1.晋安区市容局已对两家店面存在店外店占道经营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2.从5月7日开始,晋安区市容局已在原有每晚安排5名队员、12名保安的基础上,继续增派了8名保安,每天从夜间18时至次日6时对琯尾街等重点点位采取定点值守、不间断巡查等措施,确保无占道经营与流动摊点。
    3.晋安区市容局已成立了一支30人的夜间机动巡查队伍,对全区重要路段、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确保巡查执法力量调度的机动性。

 

76

170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尖仔山村正德混凝土厂(高铁路旁边)噪声、扬尘扰民。混泥土车没有防漏措施,造成村内道路灰尘扰民。

泉州

噪声、扬尘

    信访反映的正德混凝土厂名为福建正德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内坑镇山头村,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5月6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局联合现场检查。
    1.晋江市环保局通过类比确定该公司噪声值,该公司生产设备中,搅拌站声强最大(85-90dB(A)),其他生产设备声强为70-75dB(A)。因实行封闭作业,上述复合噪声经建筑物墙壁吸收、屏蔽、阻挡,声源强度有效减低。实地勘察,该生产项目2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
    2.该项目筒仓、料仓建有除尘器,搅拌站和输送带均封闭作业,厂区空地配有风炮除雾设施及日常地面洒水,一定程度上降低粉尘对周边影响。但2016年9月受强台风“莫兰蒂”影响,部分原料堆场顶棚被吹倒,至今未修复。现场核查,该原料堆场总面积1900㎡,其中400㎡建有封闭设施,200㎡露天堆放但有临时遮盖处理,另有约1300㎡露天堆放,存在扬尘产生源。
    3.该生产项目使用的混泥土车辆均安装防漏装置,但个别防漏装置老化,有物料滴漏现象。

部分属实

    1.5月6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依法扣留福建正德建材有限公司防漏装置老化的混凝土搅拌车1辆,责令更新所有12辆混凝土搅拌车防漏装置,并处罚款0.1万元。截至5月8日,该公司已完成所有12辆混凝土搅拌车防漏装置的更新。
    2.5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问题,责令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并处罚款7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83号、384号)。
    3.5月6日,晋江市内坑镇政府会同环保、电力等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强制断电,责令其停产整改,完善除尘设施,修复原料堆场顶棚,配置水喷淋系统;在1个月内完善筒仓、料仓的除尘器,并对高噪设备增加减震垫。

 

77

1703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顺昌县高阳乡锯板厂旁边的高阳杉木业,无环保手续。该企业去年3月开始投产,未批先建。该企业污水排入厂后面的溪流。该企业准备扩建为活性炭厂,无任何手续。多次向县政府、村委会投诉,至今无果。

南平

水、其他

    1.高阳杉木业公司“细木工板生产项目”于2001年12月26日通过顺昌县环保局环评审批,但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杉木植物油生产项目”于2016年12月28日通过顺昌县环保局建设项目备案。
    2.5月6日,顺昌县环保局、公安局、高阳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检查,该公司杉指接板生产线已拆除,杉木油生产线正在生产,冷却水循环池有外排口,可排到外环境;锅炉除尘废水收集池有溢流口,现场有排放痕迹;蒸馏釜釜底有设置水槽连接车间外雨水沟,水槽内有蒸馏釜釜底水排放痕迹;未批先建一条杉木油生产线和一条机制炭生产线。
    3.2016年9月1日,顺昌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锅炉除尘设施不完善问题,于2016年9月29日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锅炉已停用。

属实

    顺昌县环保局于5月6日对该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予以查封;5月8日责令其停止生产,同时,予以立案查处,拟罚款人民币12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78

170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南路多家根雕厂,扬尘、臭气扰民。在督查期间,停产。

福州

大气、扬尘

    1.高新区上南路由桔园洲大桥下涵洞起,至九使亭止,路边共有34家木雕加工厂。高新区已于4月26日收到涉及该问题的有关信访件,并已开展整改。5月7日上午,高新区组织相关单位再次前往现场核查,34家根雕加工厂均已停产整改。
    2.闽侯县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10家根雕厂(店)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确会产生扬尘、喷漆臭气等问题。

属实

1.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联合综合执法局、国土环保局组织执法检查,已送达《关于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的通知》文书,责令34家木雕加工厂立即停产整改,对拒不停产的进行断水断电处理。4月29日,再次组织联合执法检查,34家加工厂已全部停产。
    2.高新区组织相关部门两次前往现场进行核查。34家根雕加工厂均处于停产状态。高新区组织环卫工人对上南路段的垃圾进行清理,垃圾清理工作已完成。
    3.在关停7家根雕厂(店)的同时,闽侯县已组织供电、城管、镇综合执法队及国土等部门对另3家根雕厂(店)也进行了断水断电处理。
    4.闽侯县环保局于5月6日对10家根雕厂(店)发出《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
    5.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6日对10家根雕厂(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6.5月7日,闽侯县相关人员约谈无照经营的9家根雕厂(店)主,要求其于5月15日前全部搬离根雕及设备(目前已搬清2家)。逾期拒不搬离的,予以取缔。自5月7日起,上街镇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巡查执法,严禁根雕厂(店)擅自恢复生产经营。

7. 7家根雕厂(店)搬离进展情况:已于5月6日关停,要求5月15日前搬清。5月7日现场督促企业搬离,目前已搬清2家,另5家正在搬离。

 

79

170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美仁新村小区,小区板下一排餐饮店油烟直排扰民。餐饮店将垃圾倒入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臭气扰民。

厦门

垃圾、油烟

    1.信访反映的思明区开元街道美仁新村小区板下一排店面属于《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的餐饮禁办点,共有7家经营餐饮的商家,均已办理《营业执照》,其中3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均未办理环保备案登记。
    2.5月6日,思明区执法局对7家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除1家关门停业,1家无油烟问题外,其余5家均存在油烟扰民问题。另,由于美仁新村小区属封闭式小区,垃圾管理较为薄弱,存在垃圾倒入下水道导致堵塞问题。

属实

    1.思明区执法局已暂扣5家存在油烟问题餐饮店的厨具。5月7日、8日,对上述5家餐饮店均已立案处理。
    2.5月7日起,思明区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所属街道开展整治,对信访反映的7家餐饮场所开展综合执法,特别是加强每日午、晚餐前后的巡查,并于夜间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对发现继续存在经营产生油烟项目的商家,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立案的案件,依法执行到位。

 

80

170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金峰开发区金马路2号,漳州市彩色印刷厂家外租生产家具,油漆气味无组织排放,酸洗废水通过雨水沟排到九龙江,噪声扰民,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无果。

漳州

水、大气、噪声

    投诉人反映的印刷厂为漳州市跃庆彩色印务有限公司,经核实,芗城区环保局从2013年至今未收到关于漳州市跃庆彩色印务有限公司的环保投诉件。
    该公司建有一喷漆房,喷漆房内有两台水帘喷漆台,5月6日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通过生产车间痕迹和通北街道工作人员证言,确认该公司已停产半个多月。该公司水帘喷漆台排放烟囱内未添加任何吸附物质,喷漆时会导致部分喷漆废气外排。晾干区未进行封闭,生产时可能存在晾干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形。该公司生产工艺主要是木制品的切割、装订、喷漆、打磨,没有酸洗工序,不存在酸洗废水外排的情况。该公司生产车间位于漳州市金峰开发区,附近无居住区,且现场无生产,目前不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1.芗城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在环保手续完善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对其未批先建,未通过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试生产行为处罚款3.3085万元。

 

81

1708

漳州市芗城区浦头港,水体黑臭,尤其是市公安局办公楼后面的污水扰民。

漳州

    5月6日当晚排查,发现浦头港沿线有个别雨水管有污水渗出,漳州市公安局段有一个雨水管排放口晴天有水排出(市政自来水管道渗漏),现场无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1.5月7日,组织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供排水管理处、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新桥街道等单位到浦头港沿线全面排查整改。
    2.责成漳州发展水务集团市政立即修复自来水管道渗漏,现已修复完毕;全面封堵沿线巡查发现渗出污水的雨水管,现已经全部封堵。
    3.组织人员加强沿线巡查,定期做好清淤及维护,对违规排污及时彻底整治。

 

82

1709

漳州市长泰县坂里乡正达铸造厂,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直排。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多次投诉,各部门互相推诿。

漳州

水、大气、噪声

    经调查核实,长泰县坂里乡正达铸造厂超经营范围违法生产,产生噪声、污水等污染,多次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但违法生产设备未及时拆除。2017年1月以来,县政府多次组织执法人员现场协调、督促清理整治工作,责令该厂限期自行拆除全部生产设备。但该厂未在限期内拆除设备,3月17日-18日,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拆除了该厂4台变压器、中频炉主体设备、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生产设施,切断高压输变电线路3条。
    2017年5月7日上午,经复查,该公司的违法生产设备已拆除,并搬离现场。

部分属实

    1.已对长泰县坂里乡正达铸造厂违法生产设备予以彻底拆除。
    2.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防止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死灰复燃。
    3.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督促企业合法守法经营。
    4.由效能监督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对工作中不作为、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人和单位,将予以严肃追责。

 

83

1710

漳州市龙海三星造纸厂,在封闭车间内清洗废塑料,废水不经处理直排九龙江。夜间2台造粒机在督查期间生产,噪声扰民。多次投诉,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找不到生产造粒车间就走了。村民举报该企业,该企业就停机,躲避执法人员检查。

漳州

水、大气、噪声

    龙海市榜山民政三星造纸厂厂区占地约180亩,厂区四周空旷,200米范围无住户;执法人员查询过往投诉记录,并未接到过反映“三星造纸厂内存在废塑料加工场”的投诉;
    5月6日,龙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龙海市榜山民政三星造纸厂现场检查,该造纸厂未生产。但在该厂西北面堆放废旧物品及造纸尾渣的仓库中发现一套完整的废塑料清洗设备,现场未发现排水。经调查询问,该废旧仓库内的废塑料加工设备为龙海市榜山镇龙臻再生塑料米加工厂所有。

部分属实

    1.针对龙海市榜山龙臻再生塑料米加工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款5万元。
    2.对该加工厂主电控箱和分电箱进行查封,并责令其5月10日前将生产设备清空出龙海市榜山民政三星造纸厂,不得再从事塑料米加工生产。

 

84

1715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鞋业有限公司旁工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沟渠、臭气扰民。

莆田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被投诉对象位于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黄巷328号,房东把厂房出租作为油印加工厂,厂房四周无沟渠。未发现污水直排沟渠现象,但在东侧龙眼树林有存在污水渗漏现象(化粪池)。三家油印加工厂均未依法报批环评手续,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部分属实

    该问题之前群众已有投诉,4月24日,莆田市环保局联合涵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针对三家油印加工场的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查封、责令停产,并于4月25日启动立案处罚程序,5月12日作出处罚意见告知书和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三家油印加工厂分别处以6.21万、6.18万元、6.24万元罚款。接到信访件后,涵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又于5月7日联合涵江区国欢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检查,三家油印加工厂仍处于查封停产状态。

 

85

1717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三盛托斯卡纳旁联合动力工厂,喷漆臭气扰民。

福州

大气

    经查,在厂区东南侧发现搭盖钢结构厂房一座,无产权证,一部分由联合动力公司使用,从事发电机机架涂装,现场有两条涂装生产线,有4个粉房及2个固化炉,现场检查时未在生产。另一部分租赁给闽侯县永联机械有限公司使用,从事发电机消音器加工生产,厂房内有烤漆房1间,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烤漆房未使用。

属实

    高新区管委会责令联合动力公司于5月20日前办理三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发电机机架涂装车间停止建设,恢复原样,并立案处罚,处罚金3.5万元;对发电机机架涂装车间环保设施建成未验收已投产进行查处,处罚金2万元;责令永联机械有限公司发电机消音器加工车间停止建设,恢复原样,并立案查处,处罚金2.5万元。

 

86

1718

福州市台江区白马支路白马河公园(上海西新村152号附近),每天早上8点开始,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经查,早8点高音喇叭噪声扰民系周边部分老年居民自带扩音设备,在白马河休闲步道自发进行广场健身活动。

属实

    5月7日,台江区市容局对在该处自带扩音设备进行广场健身的群众进行劝导和教育,责令其关闭设备或降低音量,在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前提下文明健身。

 

87

171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杏宅社区100多米,航空旅游城隔壁的未知名油漆喷漆厂(村书记朋友的喷漆厂),臭气扰民。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油漆喷漆厂名为泉州绿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杏宅社区开发区24号,租用南茂厂房第四层,主要从事树脂工艺品的喷漆、彩绘,于2017年3月投产。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喷漆产生的废漆桶堆放在喷漆房内,没有设置危废储藏室。

属实

    1.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万安街道办事处对泉州绿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查封。洛江区环保局、万安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2.5月7日,洛江区环保局立案查处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泉洛政环罚告字〔2017〕10号)。

 

88

1720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连邦村深塘路18号,厦蓉改扩建高速公路,A5合同站,道路路基长度公示与实际有出入。

龙岩

其他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含道路路基宽度,即投诉人所述“道路路基长度”)没有对外公示,不存在“道路路基长度公示与实际有出入”问题。

2.根据项目工可、初步设计等批复,项目A5标路基宽度(即投诉人所述“道路路基长度”)为32米。目前,厦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5合同段项目部严格按批复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不属实

 

89

172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北街,马甲中心小学对面的未知名屠宰场,猪内脏、猪粪便等垃圾、污水排入马甲溪,最后流到仰恩湖、惠女(乌潭)水库,恶臭扰民。凌晨屠杀,噪声扰民。

泉州

水、垃圾

    信访反映的屠宰场为泉州市洛江区副食品有限公司马甲屠宰点,位于马甲中心小学对面,面积约500平方米,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5月6日,洛江区农业水务局、商务局、环保局、马甲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屠宰点建有一座化粪池,但屠宰污水(含少量粪便、猪毛和血渍)未通过化粪池处理,直接排向东面公路边的外水沟,污水最终汇入惠女水库。
    2.检查时,该屠宰点已基本完成当日生猪屠宰,但在作业时确会产生屠宰噪音。

属实

    1.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责令屠宰点立即停止生产,并清理该屠宰点长期积滞在周边的屠宰废弃物。
    2.5月8日,洛江区环保局对该屠宰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污水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泉洛政环罚告字〔2017〕12号)。
    3.洛江区马甲镇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屠宰点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整改完成之前擅自恢复生产。

 

90

1725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大田县湖美乡前进村,双溪口山上的洗砂厂,污水暗管偷排。

三明

    反映的大田县湖美乡林芳坡砂石厂实名为大田县诚合建筑材料加工厂,主营范围为建筑材料用沙的加工和销售。5月6日,大田县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该加工厂未利用矿山弃渣生产机制砂;建设有3级沉淀池,沉淀废水经沉淀汇集抽至集水池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但在该厂第一级沉淀池底部设置有一根直径为11cm的黑色塑料管,由沉淀池底部通向厂区下方河道,河岸边的出水口未发现排水痕迹。业主将一级沉淀池内的水抽干、清理泥浆后,工作人员发现一级沉淀池内底部的出水管口已用水泥灌浆封堵,业主称该出水口为2014年1月份应环保要求用水泥灌浆封堵,并将废弃的黑色塑料管当场全部拆除。
    存在的其他问题:(1)该厂在二级沉淀池靠河边一侧及河岸边坡弃置机制砂后的泥浆;(2)该厂涉嫌非法占用土地行为;(3)该厂在开工前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4)该厂原料堆场及废渣堆场的“三防”措施未完善,厂区雨污分流不完善,沉淀池未规范建设。

属实

    1.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对该厂“河边一侧及河岸边坡弃置机制砂后的泥浆”问题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大田县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书,责令该厂停止土地违法行为,并对该厂“涉嫌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3.大田县水利局已责令该厂立即停产,要求其组织(或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于5月20日前报县水利局审查,并按批准后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县水利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4.大田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厂立即对原料堆场及废渣堆场的“三防”措施、厂区雨污分流、沉淀池未规范建设等问题进行整改。

 

91

172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江田镇友爱村南山旁边的未知名养猪场,臭味扰民。

福州

大气

    经查,2016年4月和今年3月,该公司分别委托福建创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福建中凯检测技术公司对进行检测,该公司养殖场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畜禽养殖污染场排放标准。但受天气和风向影响 ,臭味扰民在个别时段确有存在。5月7日,长乐市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在距离该公司最近的友爱村民集中居住点未嗅到恶臭味。

部分属实

    长乐市要求江田镇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督促公司业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措施,配合农业部门加密开展监督检查,落实标准化改造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求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养殖场的无组织废气源进行加密监测,若发现未按照标准排放恶臭气体,立即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92

1727

龙岩市长汀县濯田镇安仁村福建鑫瑞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100亩良田水泥固化建成养鳗场。无开采许可证前提下,挖了10几口百米以上的深水井,造成地热资源自然温泉、水环境的破坏。养鳗鱼过程投放大量化学药剂,鳗鱼粪便污水直排入汀江河的支流濯田河。多次投诉至今未果。

龙岩

水、其他

1.5月6日下午,长汀县迎检外业组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该公司未经村两委同意,也未经县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审批,非法开采了13口水井(2口为原鳗场开采的),其中无水井4口(因无水,当时已回填),冷水井6口,热水井3口。

2.福建鑫瑞源水产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未发现该公司使用井水,省地热院地质队正在进行回填施工。

3.5月6日,已全面完成全程360米的机耕道路修复整改工作。5月7日,完成第1口热水井的回填,目前无渗漏。5月8日开始对第2口热水井进行回填。

4.目前公共澡堂热水水位有所下降,但未发现禁用药物(鱼药)及其它非鱼药的化学药剂。

部分属实

1.长汀濯田镇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仁养鳗厂整改问题,成立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3次进行现场办公,解释答复村民提出的诉求。

2.5月4日,长汀县国土局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退还非法占用的18.51亩土地,并2次会同濯田镇和相关部门现场督促落实,5月5日,会同濯田镇对该公司非生产性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3. 5月4日,长汀县水利局督促其安装了了取水计量设施。5月8日向其下发了《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汀水利水缴字〔2017〕第07号)。

4.长汀县农业局5月1日起每10天对该鳗场的鳗鱼进行一次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

5.长汀县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查,并结合本县医疗机构就诊情况统计,当地皮肤病人未增多,未发现集体性发病病例,无特异性。

6.长汀县濯田镇政府督促业主按工程设计、专家意见组织好水井回填,并确定3名村民代表现场监督,5月15日前完成渗漏水井的回填工作,并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解释工作。

约谈濯田镇镇长、濯田镇农业局副局长、濯田镇水利局副局长。

93

1728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农业科技园区福建仙洋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茶渣垃圾倒在下炉的赤岭山(液化气站周边100米处),污染环境。该企业的2个烟囱低于居民楼,废气扰民。诉求:清理山茶渣,停产整顿,烟囱加高。

宁德

大气、垃圾

    1.经调查核实该公司2台锅炉烟囱高度达不到标准要求。4月29日、5月1日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2台锅炉进行查封。5月6日核查时封条完好,锅炉供电部件已拆除到位,公司无生产迹象。
    2.倾倒在下炉赤岭山的茶渣已于5月2日清理到位。

属实

    5月9日,该公司1#锅炉和2#锅炉及其配套烟囱已拆除完毕。

 

94

172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塘头镇二刘村福建金强集团以扩大生产建筑板材为名义,2011年非法破坏凤山植被。该企业占用凤山附近的1500亩农田。

福州

其他

    经查,该公司经依法审批用地548.28亩,未发现该企业占用凤山附近的1500亩农田的情况。2014年8月,该公司一期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超红线在长乐市潭头镇二刘村的土地进行建设。经实地勘验,共违占一期红线外土地面积2210平方米。今年5月7日,长乐市林业局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周边的潭头镇二刘村凤山山地,存在未批使用林地情况。

部分属实

    1.长乐市国土局已于2014年8月23日对该公司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2.21万元。
    2.长乐市林业局于5月7日对该公司侵占林地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待鉴定意见出来后将依法依规查处。
    3.长乐市潭头镇已责令该公司恢复被侵占林地的植被绿化,并督促其落实到位。

 

95

1730

龙岩市武平县中堡镇林坊村,龙岩旭峰矿业在仙人寨山开路采矿,无开采许可证,开路造成水渠无法灌溉。

龙岩

其他

1.5月4日上午,武平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前往林坊村现场核查,未发现有石材开采情况。

2.矿山附近水渠畅通,没有影响灌溉。

不属实

1.加大宣传力度。5月6日,武平县中堡镇组织全体包村干部深入林坊村做群众思想工作。

2.暂停项目前期工作。5月6日上午,林坊村召开全体村干部和村民组长会议,宣布县、镇暂停林坊村矿山开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96

173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枋洋镇赤岭村人在枋洋镇经仑村违法建设人工池堆放枋洋镇石板材厂石泥,堆场侵占农田,没有手续,污染土壤,扬尘扰民,石泥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严重。

漳州

大气、土壤、其他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石板石泥堆放场系枋洋镇径仑村王某个人投资兴建,黄某购置运输车为该堆放场提供运输服务。王某未经批准擅自在长泰县枋洋镇径仑村南坑建设人工池堆放枋洋镇石板石泥,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占地面积23.24亩(其中耕地5.33亩),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染,但干旱期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将导致扬尘。

部分属实

    1.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
    2.对该堆放场进行取缔关闭,由业主组织机械现场进行土方回填,所回填的土壤厚度需达1米以上。
    3.对该堆放场的运输车辆依法查扣。
    4.对该堆放场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5.责令该堆放场业主2017年6月底前完成土地复垦和农作物种植,恢复农业生产功能,并对坝体进行加固和排水设施建设。
    6.组织人员和洒水车对进入石板石泥堆放点沿线道路进行全面环境整治、清洗路面。

 

97

173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富山花园一期、二期小区周围有餐饮店30余家,这些店面均未设置专用油烟管道,油烟扰民、噪声扰民。居民曾多次向厦门市信访局、思明城管局及工商局投诉,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厦门

油烟、噪声

    1.信访反映的富山花园一、二期小区属于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周边餐饮店共34家,5家无油烟问题,1家正在装修,3家现场查看未营业(其中1家先期已立案查处),目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共计25家。产生油烟扰民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餐饮店无餐饮业专用烟道,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大部分经营产生油烟餐饮项目的店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直排。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
    2.此前思明区执法局已先期该处15家餐饮店予以立案查处,其中5家已报送思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具备执行条件;6家由于被执行人停止营业、转让、更换经营主体等原因,致使无法强制执行;1家已经停业;3家正在行政处理程序中。

属实

    1.5月6日,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及所属街道等部门,对该处餐饮店问题进行联合执法。截至5月8日12时,累计出动50人次,没收椅子19张。
    2.5月7日,思明区执法局对11家餐饮店油烟扰民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法院无法强制执行的6家餐饮店进行重新立案;对目前已经在行政处理程序中的3家餐饮店,在相关程序完结后将申请思明区法院强制执行
    3.5月9日,思明区执法局通报思明区法院对具备强制执行条件的5家餐饮店,加快罚金追缴及执行停业事宜,并定于5月26日由思明区执法局与法院联合执行。
    4.思明区执法局已对25家店面可能存在产生噪音扰民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98

1733

投诉人反映:福建邵化化工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1.该公司和附近居民区紧密相连。2.公司每日生产取水2万吨,污水处理能力仅2400吨,污水通过污水收集池溢流至两条暗沟偷排,一条暗沟位于旧化验室旁的河边,另一条暗沟位于后山草酸厂旁边。3.公司硝酸尾气处理能力仅4.5万立方米/时,实际硝酸尾气产生量为15万立方米/时,未经处理的硝酸尾气采取用蒸汽稀释的方式排放,尾气排放点在公司后山。4.公司石灰场扬尘污染严重,位于生活区边上山谷中,整个山谷被染白。

南平

水、大气、扬尘、其他

    5月6日,邵武市环保局赴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
    1.该公司每日用水量约2万吨,其中锅炉蒸汽用水约2400吨,稀硝酸生产用水约480吨,冷却用水约14000吨,循环系统损耗补充水约240吨,生产废水产生量约2400吨;废水处理能力2400吨/日,实际处理2400吨/日。
    2.旧化验室旁河边暗沟实为该公司冷却水外排沟;草酸厂边暗沟实为该公司旧排污口,已于2014年6月停用。
   3.投诉人反映的硝酸尾气处理实为该公司尾气氨还原系统,设计能力为6万m3/h。该公司3、5、6号氧化炉硝酸尾气产生量为5.7万m3/h,经氨还原系统处理后排放。
    4.信访人反映的石灰场,实为邵武市下沙隆鑫搬运队石灰加工厂。目前该厂已停产,已拆除生产设备。
    5.检查发现该公司厂界周边半径600米范围内仍有下沙中心小学部分校舍、下沙卫生院等敏感目标;管网系统不完善,废水管网、冷却水管网、循环水管网、雨水管网交错,易造成混流问题;4号氧化炉尾气量1.8万m3/h,该部分尾气经过碱塔吸收后,未经氨还原系统处理直接排放。

部分属实

    1.要求下沙镇党委政府、市教育局、卫计局等单位加快实施下沙卫生院和中心小学等敏感目标的搬迁工作。在敏感目标未搬迁之前,邵化化工公司通过限产解决卫生防护距离问题。
    2.该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3.邵武市环保局于5月9日对该公司立案查处,拟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
    4.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整改,硝酸铵尾气处理管道完成改造,全部接入氨还原系统,且采取限制生产措施,确保尾气产生量不超过氨还原系统处理能力;厂区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施工,完成主体土方工程。

约谈邵化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4人。

99

1734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松溪县湛卢建筑工程公司及福州捷安建筑工程公司在建设政和县欧圣项目肉鸡加工厂的过程中,使用高污染、剧毒性的金矿尾矿渣(主要来源是政和县大源矿业有限公司)填埋地基,共填埋300多亩,10万方。该填埋地距离闽江源头之一的七星溪仅仅100多米。

南平

土壤、生态、其他

    该信访件与5月5日交办的受理编号1585号信访件问题相同,属重复投诉。
    1.欧圣实业(福建)有限公司肉鸡加工厂位于政和县石屯镇高速路口旁,距七星溪75米,周边无饮用水源地。2013年7月,松溪县湛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捷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政和县石屯镇政府委托负责该厂填方整平工作,2013年12月起使用政和县大源矿业有限公司回采的尾矿渣进行填方,累计使用10万立方米,填方四周用1米厚水泥挡墙围固,在建设区域填方范围内没有渗水排入周边河流。
    2.大源公司采用物理浮选工艺,未使用氰化物和汞等有害化学物。2013年11月,经国土资源部福州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对尾矿进行氰根离子、放射性及重金属等内容物含量比例监测,结果显示氰根离子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的A级标准,放射性及重金属量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不属实

    下阶段,政和县政府将积极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努力化解群众的疑惑和顾虑。同时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引导,以问题为导向,抓实环境信访,保障民生,确保环境安全。

 

100

1735

龙岩市新罗区紫阳村内有一家塑料破碎加工厂,地址在紫阳村红色山庄后面50米处,该厂无手续、废水废气排放严重。

龙岩

水、大气

西陂街道紫阳村红色山庄后面有三家塑料破碎加工厂,均已办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1.龙岩市新罗区顺安塑胶厂:该厂热熔废气经排气扇直接外排;对该厂总排口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达标排放。

2.龙岩市永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废弃边角料综合回收利用的造粒车间未生产,近期正在对该车间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该公司废水循环使用,无外排。

3.龙岩大乘塑胶有限公司南石分公司:该厂未生产,现场有残留的生产作业痕迹;厂内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废气经水箱除尘设施处理。

部分属实

1.龙岩市新罗区顺安塑胶厂、龙岩市永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对于两家公司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够完善的情况,采取断电措施,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加大整改力度,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整改后经新罗区环保局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龙岩大乘塑胶有限公司南石分公司:对于该公司露天堆放原料的情况,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加大整改力度,立即清理厂内露天堆放的原料。整改后经新罗区环保局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约谈龙岩市新罗区顺安塑胶厂负责人,龙岩市永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龙岩大乘塑胶有限公司南石分公司负责人及西陂街道紫阳村网格员。

101

1736

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营岐村村民近年来陆续在福建龙江化工厂周围建设了36个养猪场,污水长期直排至小溪,汇入九龙江。2017年初,36个养猪户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侵占福建龙江化工厂土地,建设养猪废水治理工程。

龙岩

水、其他

1经现场核实,其中1户已清栏,5户存在养殖废水溢流和渗漏排放的行为,其余30户养猪户在本次检查时污水管道都已接入治理点,未发现有养殖废水外排情况。

2.龙江化工厂用地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信访件中反映的“白沙镇营岐村36户养猪户修建的养猪废水治理设施侵占了龙江化工厂土地”的诉求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3.宜兴市永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存在未经有权审批机关批准,占用土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

部分属实

1.对5户养殖场的溢流和渗漏排放行为立案处理,各处罚1万元。

2.责令宜兴市永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在治理点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现水质全天候监测,确保养治分离点规范管理。由白沙镇加强对养殖户和公司的运营巡查,严肃查处养猪场和治污公司偷排漏排行为。

3.关于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建议龙江化工厂对营岐村的土地权属的历史问题,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责成新罗土地分局对宜兴市永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处理。

 

102

1737

龙岩市长汀县两家大理石非法加工厂,长期污水直排、碎料倒江,噪声粉尘污染严重。一家位于县城一建公司对面的世通修车厂内,另一家位于县公安局大桥底下。

龙岩

水、大气、垃圾

1.经查,位于世通修车厂内的石材加工厂用地属我县一建公司持证的国有土地;位于大同镇罗坊村雪地坝的石材加工厂用地属宅基地。两处加工点无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生产场所属私自违章搭盖,用电皆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位于大同镇罗坊村雪地坝5号的石材厂,占地400平方米,使用大理石板材加工生产石材雕刻工艺品及大理石墓碑等,现场有一台切割机和打磨机,生产过程中会有噪音和粉尘,但污染防治设施未配套。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污水直排入江的现象,但碎料堆于江边的空地上,未进行有效处理,部分碎料流入江中。

3.位于世通汽修厂内的石材加工厂,占地60平方米,现场有一台切片机和雕刻机,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和粉尘,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未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污水、碎料直排入江的现象。

属实

1.5月7日现场检查,两处厂房均已拆除完毕,并已停电。

2.长汀县各职能部门将对拆除后的厂区加强监管,确保该厂不再死灰复燃。

 

103

173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家芗0596小区8栋602室业主,在其房屋内从事钢琴培训等经营活动,产生噪声,严重扰民。

漳州

噪音

    5月6日晚现场核实,芗城区家芗0596小区8栋602室业主确在屋内从事培训少儿钢琴业务,有邻居反映该室内活动产生的噪声,影响其正常生活。

属实

    1.责令其从事室内活动时,加强隔音措施,不得影响周围居民。
    2.正组织开展噪声监测,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104

174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福马养猪场,超规模养殖,废水、臭气污染严重,该厂距离仙塘初级中学和仙塘小学仅700米,已经严重影响学校千名师生的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学生健康。学校师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无果。

漳州

水、大气

    漳州市福金农牧有限公司(本地称福马养猪场)距居民区293.1米,距仙塘初中和小学684.8米,该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批复要求该公司废水经沼气池等处理后用于鱼塘、果园自行消纳,实行零排放,审批养殖生猪存栏量2500头。5月7日,诏安县信访局、农业局、环保局、桥东镇政府等部门经核实确认,未收到该学校师生的相关信访件及举报。
    1.4月30日现场核查该公司生猪存栏量为6000头,经整改后,5月4日现场核查时生猪存栏量为2400头,现场废水没有外排。
    2.4月29日接到交办件(中环督信转〔2017〕38号-2)开始查处以来,5月2日该公司储粪池内粪便已全部清理干净,所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17口)全部填埋封闭。

部分属实

    1.4月29日接到交办件(中环督信转〔2017〕38号-2)以来,责令该猪场整改超规模养殖、臭气污染严重问题并积极督促,目前已整改到位。
    2.5月8日,漳州市福金农牧有限公司自行承诺于5月31前关闭猪场。

 

105

174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桥东镇仙塘村福金养猪场,距离居民不足300米,距离仙塘初中和小学不足700米,废水、臭气污染严重。猪场污水直排入西溪河,导致西溪河变成污水河。

漳州

水、大气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桥东镇仙塘村福金养猪场实为漳州市福金农牧有限公司,该公司距居民区293.1米,距仙塘初中和小学684.8米,该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批复要求该公司废水经沼气池等处理后用于鱼塘、果园自行消纳,实行零排放,审批养殖生猪存栏量2500头。
    1.5月4日检查时,该公司废水没有外排。
    2.4月29日接到交办件(中环督信转〔2017〕38号-2)开始查处以来,5月2日该公司储粪池内粪便已全部清理干净,所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17口)全部填埋封闭。

部分属实

    1.4月29日接到交办件(中环督信转〔2017〕38号-2)以来,责令该猪场整改超规模养殖、臭气污染严重问题并积极督促,目前已整改到位。
    2.5月8日,漳州市福金农牧有限公司自行承诺于5月31前关闭猪场。

 

106

1744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东山县海洋生物科技园建设指挥部将“青年创业园”土方回填工程委托给东山县海通公司,该公司在东山县前楼镇径里村顶径自然村违法挖山取土,破坏生态。

漳州

生态

    1.“青年创业园”土方回填工程为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单位是福建隆晟集团有限公司。“青年创业园”土方回填工程项目土方来自岛外取土。
    2.经查,海通公司在径里村会仔山已开采土方使用面积约70.3亩,未超面积开采,但个别开采部位超过批准范围。在前楼镇径里村会仔山取土项目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评手续即投入开采作业,动工使用林地面积70.96亩,超过批准面积7.12亩(2015年8月已立案查处并恢复造林6亩),且至今未办理该取土点水土保持方案。

部分属实

    1.东山县国土资源局责令东山县海通建设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超过批准用地范围的开采作业,并对超范围用地进行植被恢复。对尚无法马上开展治理的部分用地,应在20日内完成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待方案编制完成后,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治理工作。
    2.东山县林业局责令东山县海通建设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5月中旬完成破坏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
    3.东山县环保局责令东山县海通建设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前楼镇径里村会仔山的开采作业,处罚款4.94万元。
    4.东山县水土保持监督站责令东山县海通建设有限公司停止取土的违法行为,并于60日内提交会仔山取土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5月6日,经现场核实东山县海通建设有限公司已停止开采作业,完成对超范围用地植被恢复,并封堵取土道路。

 

107

1745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古田县中天企业集团在大桥镇以修森林防火线的名义,违规修建6米宽3000米长的水泥路,用于兴办企业,毁林380余亩,破坏生态林。

宁德

生态

    1.群众反映的是大桥镇张洋村翻修村道,2015年曾申请修建生物防火林带项目但未获批,2016年初村民自发捐款翻修村道。未发现中天企业集团在张洋村兴办企业。
    2.翻修村道经发改部门审批,未经林地用地审批,经福建华信司法鉴定所鉴定,翻修村道占用林地9.4亩,其中生态林1.9亩。

部分属实

    1.5月7日,古田县公安局大桥森林派出所已责令古田县大桥镇张洋村立即停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村道的违法行为,对项目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对项目涉及违法占用土地部分,县国土局将在进一步核实后依法予以查处。

 

108

174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宏路石门第一家饭店,噪声、油烟污染严重。

福州

噪声、油烟

    经查,该店仅从事中餐制售,未发现有ktv包厢等设备,每天21:00前打烊,不存在夜间噪声扰民问题。该店设有5个灶台,油烟收集后通过油烟管道排放至房顶(约6米),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营业期间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福清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店停业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福清市要求相关部门对该店加强监管,督促整改。目前该店已经停止营业,正在整改。

 

109

1748

投诉人对转办件处理情况不满:1.力建公司排水适用标准错误,力建公司排放应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2.质疑环保局对该公司排污量的核算,不认同依据惠南污水处理厂COD浓度60为基础的核算量;3.认为该公司污水排放具有明显的间歇性、波动性,应依据用水量对排放量进行核算。

泉州

    信访反映的力建公司名为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惠南工业区,主要从事医用布草、服装和床上用品及其他布草洗涤,年洗涤布草1200万件。   
    1.根据力建公司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意见,该公司排水适用《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017年4月29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医疗洗涤污水排放口、总排口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般是企业污水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排放量。力建公司污水经自建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外环境,故按污水处理COD浓度60为基础核算量。根据《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闽环发〔2014〕12号)第十四条“废水进入工业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的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可交易排污权=减排措施完成前的允许排放总量-减排措施实施后企业正常运行可稳定达到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即减排措施实施后企业正常运行最大排水量×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执行的标准浓度限值)”,原泉州台商投资区环保安监局依据惠南污水处理厂COD浓度为基础的核算量问题符合规定。
    3.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总排污口已安装流量计。调阅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流量记录表,月均流量约7435吨;查阅水费缴款记录,月均使用量约13410吨。该公司利用后山一废弃矿坑配套一备用水源使用2000吨,使用10吨锅炉每日蒸发量60吨水,加上洗涤行业进水与排水折算系数,经与流量计比对,日排水约247吨,低于环评批复日均排放300吨的总量控制要求。

不属实

    1.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责成惠南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管理,确保其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鉴于该公司天然气设备已购买到位,惠南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督促加快燃气锅炉设备安装进度,预计今年6月初投入使用。

 

110

175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南俊新街曾厝埕南俊安置小区楼下航运川菜馆开张后,油烟直接对外排放。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6日,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菜馆主要从事中餐饮食,有煎、炒、炸等作业工序,一楼厨房主要设备有炉灶3个、油烟净化器2套,两套油烟净化器串联使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第三方机构对该菜馆油烟排放情况监测,结果显示超标。

属实

    5月7日,鲤城区环保局责令鲤城区航运川菜馆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整改,在油烟达标排放前,停止厨房运营,并处罚款5万元(泉鲤环罚告字〔2017〕08号)。5月8日,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菜馆已停止营业。

 

111

1753

南平市建瓯市房道九堡村洋山前自然村,闽宏养猪场(存栏1000多头)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下游耕田中,影响农作物生长,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3年多来多次向政府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南平

水、大气

    1.2017年2月,建瓯市环保局对闽宏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建瓯市环保局于3月2日责令该养猪场立即停止排污,于3月31日处罚款3万元。
    2.建瓯市房道镇政府责令该养猪场在4月15日前清栏,4月底前关闭拆除。闽宏养猪场已于3月15日完成清栏,于4月15日拆除猪舍。
    3.5月6日,建瓯市政府组织环保、房道镇政府等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闽宏养猪场猪舍已拆除,氧化塘已改为鱼塘,无养殖废水外排的迹象,但存在建筑垃圾未清除、土地未复垦等问题。

不属实

    建瓯市房道镇政府责令闽宏养猪场于5月14日前清理建筑垃圾并复垦。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112

1754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的业主反映,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一楼“茶易居”餐馆油烟扰民。诉求:达标排放油烟,将油烟管道安装在顶层,还居民一个清洁的环境。

南平

油烟

    1.5月7日,延平区环保局对茶易居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勘察,茶易居公司配备2台燃气灶,安装有一台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再进行水浴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约9米的PVC管排入空中。
    2.5月8日傍晚,区环境监测站对茶易居公司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油烟废气达标。
    3.经核实,茶易居公司油烟排放口的高度低于周边建筑物,导致其排放的油烟对上方住户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属实

    1.延平区环保局责令茶易居公司加强油烟净化装置的运行管理,确保实现油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规范油烟排放口建设,切实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紫云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在5月25日前完成整改。

 

113

1755

南平市建瓯市建溪河上游的芝星活性炭有限公司,6根烟囱废气直排,该企业污水排入建溪河,多次向建瓯市政府、环保局反映无果。

南平

水、大气

     建瓯市政府5月4日组织环保局、通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芝星炭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磷酸法活性炭项目正在生产,活性炭深加工和再生法活性炭项目未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废水、废气直排问题。建瓯市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1月23日、4月10日、5月7至8日开展监测,该公司生产废气和生产废水污染物均达标。

不属实

    建瓯市环保局将加强对芝星炭业公司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14

1757

南平市建瓯市玉山镇洋后村洋后水库旁一家活性炭厂常年违规排放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南平

大气

    1.投诉的为建瓯市富竹生物燃料有限公司。4月12日,因富竹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瓯市政府组织工商局、环保局、电力公司及玉山镇政府等单位对其予以断电。建瓯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污,并立案查处。
    2.5月6日,建瓯市政府组织环保局、玉山镇政府等单位进行实地调查。现场检查时,富竹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不属实

    1.建瓯市政府责令富竹公司自行关闭。
    2.5月7日,该公司已自行拆除部分炭化窑炉。

 

115

1759

1.三明市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奥翔塑胶的废气扰民。2.青印溪两旁几十家养猪厂没有环保措施,污水直排,全县多家禁养区养猪场未被取缔。

三明

水、大气

    1.奥翔塑胶环保审批手续齐备,已建设生化污水处理站、锅炉除尘水循环沉淀池、危废贮存场所、活性炭吸附装置、袋式除尘器、水膜除尘器等。经对该公司树脂车间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排气筒及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该公司废旧轮胎回收粉碎颗粒车间内原料破碎等工段存在轮胎橡胶气味,车间内生产设施上沾染了部分粉末,存在跑冒现象。
    2.经查,青印溪两旁共有7家养猪场,西城镇5家,八字桥乡2家。西城镇5家养猪场中:其中3家养猪场已清栏;一家养猪场建有沼气池50立方米、氧化塘4口350平方米,尤溪县环保局取样监测达标;另一家养猪场建有沼气池37立方米、氧化塘3口200平方米,未发现外排水。八字桥2家养猪场中,一家已拆除;另一家已清栏,场内隔栏已拆除
    3.经查,尤溪县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现已全部拆除关闭。

部分属实

    1.尤溪县环保局责令奥翔公司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加强对车间内废气、粉尘的收集处理。
    2.尤溪县环保局对西城镇三家已清栏养殖场取缔拆除。对西城镇两户养猪场签定达标排放承诺书,限制养殖规模,加强监测频次,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引导养殖场业主退养,实现转产转业。

 

116

176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平和县黄井工业区福之和纸业,违法生产,污染严重。

漳州

水、其他

    漳州福之和纸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0年4月7日通过平和县环保局审批,2016年4月1日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16年5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17年4月因第二车间1台2880型薄页纸造纸机未验收即投入生产被平和县环保局责令改正,处罚款3万元,目前企业积极申请验收中。
    5月7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检查发现在该公司南侧污水处理设施的厌氧塔约1米高位置设置1个冲洗口,冲洗口处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检查时没有出水)。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17

176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永春县福建省美岭集团水泥厂建在镇区,生产时闲置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污染严重,特别是晚上。

泉州

大气

     5月6日晚,永春县环保局、坑仔口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针对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投入7000多万元逐一进行整改,并完成了卫生防护距离内8幢11户居民住宅的搬迁安置。
    1.该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根据项目环评批复,公司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石灰石露天堆场西南角为圆心、半径600米的范围(《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规定,项目年产水泥≥500000t,厂址所在地近5年平均风速小于2m/s,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企业已于2013年12月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住宅的搬迁安置,2014年3月经福建省国土测绘院测量,卫生防护距离内未发现居民住宅。企业选址符合相关规定。
    2.现场检查,该公司1号生产线、2号生产线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调阅该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的历史数据,1号、2号生产线均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有组织外排废气进行夜间监测,监测结果:1号生产线和2号生产线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不属实

   永春县环保局、坑仔口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其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118

176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路口杜园新苑旁拟建设盖山变电站,没有任何单位征求过周边居民意见,该变电站选址距离最近的居民楼不足30米。

福州

其他

    经查,国电福州供电公司负责承建的220千伏盖山输变电工程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已按要求对项目进行各项公示。拟建变电站与距离最近居民楼之间隔着一条规划路(据悉规划路24米宽),规划路至变电站围墙退距24米。综合以上两项距离之和远大于诉求人反映的距离最近居民楼30米。

不属实

不存在需要整改内容。

 

119

1766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湖南镇仙宅村的祥泰印染厂无环保手续扩大生产规模,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大气

    1.经查,该公司环评于1986年6月通过长乐县环保委员会审批,其技改项目于1997年11月通过福州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11月通过福州市环保局违规项目环保备案。现有规模与备案时一致。
    2.5月1日,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污水总排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COD和氨氮超标。

部分属实

    1.5月3日,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污水超标问题立案查处,处罚款192309.75元,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责令该公司查明污水超标原因,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操作管理与维护;责令该公司整改恢复生产后,立即向长乐市环保局报告,将组织监测人员对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长乐市环保局将强化对印染企业的日常监管,采取定期监测、检查及夜间暗访等方式,确保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20

177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福建力源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任何手续和配套环保设备,环境污染严重。

福州

水、大气、生态、噪声

    经查,力源公司与海口镇政府签订了《海口垦区陆岛码头租赁协议书》,力源公司年仓储中转散装水泥50万吨、包装水泥30万吨项目也已办理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依法取得《福建省排污许可证》。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数据均符合福清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不属实

    1.福清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福清市环保局及海口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力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121

1773

投诉人反映:位于三明市沙县省道304线沙县高桥镇新坡村机砖厂斜对面的一家大理石加工作坊,长期排放人造大理石加工污水至东溪河,肆意堆放废物污染土壤,环境污染严重。诉求:取缔该大理石加工作坊。

三明

水、生态

    现场核查时,该厂未生产,无废水排放。但该厂未办理有关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擅自投产生产,生产加工过程废水经两小口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入河;生产过程中大理石边角料等固体废物未采取“三防”措施露天堆放。

属实

    5月8日,沙县环保局对该厂立案查处。目前,已对该厂实施断电)。沙县环保局、高桥镇政府将继续跟踪监督。

 

122

1775

投诉人反映:永安市大湖镇百叶村山顶上红山养猪场,2009年入驻,现养殖规模年出栏一万头以上,养殖场的污染是造成白叶村饮用水水质污染的原因,主要污染物是粪大肠杆菌和耐热大肠杆菌等指标。诉求:政府有关部门能解决村民饮用水水质问题。

三明

    1.反映的红山养猪场实为永安市红山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系发展规划大中型企业,年出栏肉猪12000头。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养殖废水经污水收集池、固液分离机、2000立方米沼气池、1200立方米生化池(曝氧池)和2700立方米氧化塘(有铺设防渗膜)处理后通过管道引到山脚,用于农林灌溉。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排入百叶车小溪。
    2.反映的被“污染水源”实际位于百叶车村的“蒲务坑”,系村民自行寻找的饮用水取水点,目前供百叶车村20余户村民使用。红山公司距村民居住地(以百叶车村桥头为测量点)直线距离为1919米(不属于禁养区范围),距反映的“被污染水源”相隔一重山,直线距离为868米。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安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村民指定的水源取水点采样监测,粪大肠菌群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但由于村民仅自建了取水设施,未对山泉水进行处理,采集的山泉水分析检测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不属实

    1.大湖镇已联合百叶车村委会帮助村民积极争取资金,建设饮用水管网,目前已在为村民找到新的水源地并得到村民的认可,水量可供应原取水点20户村民饮用,该饮水工程正在进行蓄水池建设及管道线路设计,预计9月份完工。
    2.大湖镇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红山公司的监督监管力度。

 

123

1776

投诉人反映:1.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紫芝2弄旁艾妮百货安装九台大型空调噪声扰民和商场内佳客来牛排馆油烟污染环境,这两个项目均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2.步行街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每天凌晨三点多开始清运工作,设备陈旧、工作噪音大;3.多次向延平区环保局、城市管理局、四鹤街道办投诉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南平

噪声、垃圾、油烟

    1.该件为重复投诉件。5月2日延平区政府组织四鹤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等单位前往现场进行联合检查。艾妮公司和佳客来餐厅未做项目环保备案登记,监测一个点位噪声超标。2家公司在空调外机与铁架之间增加橡胶垫,拆除外墙上风幕机设备,21时后关闭商场和餐厅的所有空调。区环境监测站5月4日对空调噪声、5月9日对油烟排放采样监测,均达标。
    2.5月8日,延平区政府组织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环保局、执法局、四鹤街道办事处及南平市环卫处等单位对四鹤步行街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现场检查。环卫工人正在行吊作业,行吊机在运行过程产生一定的机械噪音,特别是行吊机对垃圾收集箱挂钩、脱钩、收集箱落地时产生较大的噪音。该垃圾转运站作业时间为5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但各楼盘小区保洁员运送垃圾的时间不固定,基本是全天作业,有的保洁员因为工作量大,凌晨2时就开始用电动三轮车或者人力车运送垃圾到该收集站。
    3.5月2日投诉时已进行处理,5月4日监测已达标。

属实

    1.区环保局指导艾妮公司和佳客来餐厅于5月31日前完成项目备案登记工作。
    2.区政府调整垃圾收集站的作业时间,上午作业时间调整为6时至12时,尽量避开附近居民休息时间。四鹤街道及社区加强对各小区保洁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运送垃圾到转运站时间调整为上午5时30分,要求保洁员在倾倒垃圾时尽量减少噪声,且市环卫处把垃圾收集站的作业时间上墙公布,规范环卫工人及保洁员作业时间。环卫处增加垃圾收集转运的次数,四鹤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清理步行街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路段的烧烤摊,保持道路通畅,每天下午4时增加垃圾清运次数,确保第二天上午有空垃圾集装箱备用,以利于次日的生活垃圾收集作业。

 

124

1777

投诉人反映: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田村,有一家标新集团,是生产马口铁空罐、易拉盖等产品,使用大量的硫酸、硝酸的化学品,还有电镀工艺,生产污水经常溢流到农田、污染了村民的农耕地致使农作物死亡还有鱼塘的鱼虾死亡;厂里甚至用农用车拉污水到周边的良才村、龙田村的后瓜园倾倒。诉求:进行污水处理的改造,防止污水泄漏,让村民能恢复耕作,喝上放心水。

漳州

    福建标新易开盖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6亿片全开口式马口铁易拉盖、空罐5亿套生产项目于2010年6月24日通过龙海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2年12月开工建设,建有一套酸析+催化氧化+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4t/d的废水处理设施,并于2016年7月21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1.5月2日,经过执法人员及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下游的鱼塘并未发现死鱼现象,厂区东北侧的农作物生长良好,厂区废水达标排放。
    2.经调查,该公司共有5个车间,3号车间为仓库,1号、2号、4号、5号四个车间的四条生产线都没有用到硫酸、硝酸,也没有电镀工艺。
    3.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执法人员和农业部门、角美镇驻龙田村干部到后瓜园(山地名)进行走访勘查,当地村民均表示未发现有车载污水到后瓜园倾倒。
    4.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危废暂存库不规范,记录台账不规范问题。

部分属实

    1.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维稳工作,积极沟通交流,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相关不实舆情。
    3.对“危废暂存库不规范,记录台账不规范”问题,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未发现新的问题。

 

125

1778

永定市抚市镇桥河村村民的自留山(坪上岗)被强行破坏,建起了一座非法养猪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有任何处理结果,养猪场现已开始养猪。诉求:拆除养猪场。

龙岩

其他

1.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坪上岗境内有养猪场1家,为永定区怡新生态农场。依据抚市林业站提供的《证明》,该场存在占用林地违建行为,坎市森林公安已立案处理,2017年3月15日永定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终审判决。

2.关于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有任何处理结果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5,抚市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前往抚市镇桥河村处理信访件诉求,但因当事人双方处理意见悬殊,协商未果。

部分属实

1.对该猪场总量超控养殖问题,作出如下处理:(1)处罚:关于超规模养殖的问题,抚市镇已于5月8日征收排污费2000元;关于新推平台拟建猪舍815㎡的问题,坎市林业派出所于2016年7月4日进行处罚8150元。(2)整改:永定区抚市镇已组建该农场整治工作专班,实行每日跟踪,责令该农场5月25日减栏至330头以下。

2.对占用林地未批先建问题,因涉法涉诉,于2017年3月1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经咨询区法院,该案会在2017年6月前终审,到时将立即执行判决结果,并依法依规完备各项手续。

3.对未安装曝气曝氧治污设备问题,永定区将督促猪场加快曝气曝氧、固液分离机、压榨机、抽灌机等安设备装进程,确保5月2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

4.强化巡查监管,防范偷排污水违法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养殖场有违规排放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约谈永定区抚市镇政府农机站站长;通报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党支部书记。

126

1779

投诉人反映:位于三明市永安尼葛工业区的英汉凯丰染整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三明

水、大气

    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使用园区集中供热系统,建有日处理能力3300吨的污水处理厂。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正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排放废水主要污染物经采样监测达标。在厂界周边设四个点位,监测分析氨、硫化氢等气态污染物,结果显示气态污染物达标。该公司主要排放异味点位为污水处理厌氧池和调节池,有少许异味挥发。该公司现场有喷洒乳酸菌,以消除异味。现场未发现存在暗管偷排现象。

不属实

    1.永安市政府责令该公司6月30日前,采用加盖除臭等措施减少异味。
    2.永安市政府责成园区管委会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永安市政府督促园区企业加强异味防治力度。
    4.园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异味进行监测分析,根据监测分析结果,依法依规立即处置。
    5.园区管委会继续加强园区环保联席机制及群众和企业互督互查行动,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27

1780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元峰村加油站对面的福建亿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没有相关手续收购废旧铅酸电池,违法经营。

福州

其他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亿民公司贮存废旧电池,废液收集桶为空桶,没有拆解、加工废旧电池迹象。2016年1月该企业在办理环保验收时曾收集部分废旧电池,之后因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停业至今。今年初,该公司在未办理危废跨省转移手续的情况下,委托浙江永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将环保验收时收集的废旧电池运往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理。

部分属实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南屿镇和国土环保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立案调查,责令福建亿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停产,处罚款10万元,并由专人负责,每天对福建亿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巡查,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经营。

 

128

1781

投诉人反映:厦门杏林日东公园旁排洪沟被严重污染。诉求:请对公园西侧的路达公司、祥和工业园、标致工业园进行排查,解决污染问题。

厦门

    1.5月6日,集美环保分局前往祥和工业园、标致工业园调查核实。经查,祥和工业园内共有7家企业,均为服装业、电子业企业,生产过程不产生工业污水。标致工业园内共有15家企业,其中2家企业(厦门楷悦光学有限公司、厦门淞涌彩印有限公司)涉及工业污水排放。楷悦光学位于标致工业园5号综合楼第六层,主要从事眼镜框生产,喷漆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外排。淞涌彩印位于标致工业园1号厂房第五层,主要从事丝网印刷。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杏林污水处理厂。
    2.5月7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到路达公司企业调查核实。该公司正常生产,雨污已完全分流,污水经处理后排入进入市政管网,进入杏林污水处理厂。雨水总口建有应急阀门,厂区雨水经雨水沟进入日新路排洪沟。当日天气晴朗,未发现雨水沟内有污水外排。
    3.日新路排洪沟沿线社区(杏滨街道日东社区、三秀社区、马銮社区岑尾社、碑头社)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日新路排洪沟,造成排洪沟污染。

属实


    1.目前集美区杏滨街道的日东社区、三秀社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已基本完工。马銮社区岑尾社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拟开始动工、碑头社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正在施工。两个社区的截污工程预计6月底竣工。届时日新路排洪沟沿线社区的生活污水将实现全覆盖截污处理。
    2.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将加大对路达公司、祥和工业园、标致工业园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29

1782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外吴山造船厂旁的一家碎石场和位于义序竹榄村乌龙江边的国柱搅拌站、中建利嘉搅拌站均无任何手续,废水直排,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并取缔两搅拌站。

福州

水、噪声、扬尘

    1.信访件反映的碎石场为福建凯润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经营,场地用于碎石堆放,在车辆冲洗时产生少量废水,废水经沉淀后排放,未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手续。
    2.现场检查时,福建国柱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正在生产,2台搅拌机正在运行,南侧的循环用水池溢流,废水经地面水沟排入乌龙江,经采样监测,pH值超标(碱性)。该公司未取得环保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手续。
    3.信访件反映的中建利嘉搅拌站为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区利嘉供应站,现场检查时已停产。该搅拌站为重复投诉,仓山区政府有关单位4月30日现场检查时处于生产 状态,2台搅拌机正在运行,搅拌车内的废水直排地面,经简易沉淀池后,排入义序河最终流入乌龙江,经采样监测pH值超标(碱性),且企业未取得环保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手续。

属实

    1.仓山区农林水局已责令3家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2.仓山区环保局已对福建国柱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立案查处,处罚款12.2万元,并责令补办环评手续。
    3.仓山区环保局已对中建利嘉搅拌站为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区利嘉供应站立案查处,处罚款6万元,并责令其在废水沉淀池未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目前,该搅拌站东侧围墙处沉淀池排水口已封堵。
    4.目前3家企业均已停产整治,仓山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3家企业处理整改后的督查,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后才可恢复生产。

 

130

1783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区环保局在处理位于荔城区辰门兜小区6号楼的路易TWO酒吧噪声扰民问题上查处不力。诉求:请查处,彻底解决该噪声扰民问题。

莆田

噪声

    5月6日,荔城区环保局前往路易TWO酒吧检查:酒吧大厅和各KTV包厢墙体均专门设计消声、吸声、隔声和减震设施,酒吧和KTV包厢出入门使用重型隔声门,营业时门封闭隔声。
    此前,荔城区环保局曾到现场检查,在该酒吧的外围和投诉人的家门口基本上听不见该酒吧营业期间产生的噪声,该酒吧也有配套相应的隔音降噪设施。荔城区环保局要求该酒吧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要求该酒吧在22:00之后注意控制音响和唱歌的音量,避免噪声扰民。5月8日晚19时30分,执法人员又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酒吧尚未完成办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涉嫌超范围经营KTV包厢。

不属实

    1.针对该酒吧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荔城区环保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营业。目前,该公司已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荔城区环保局,并请求验收。同时,荔城区环保局也依法对该酒吧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将予以处罚。
    2.针对该酒吧涉嫌超范围经营KTV包厢行为,荔城区文体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停业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KTV包厢开展任何活动。下一步,荔城区文体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该酒吧超范围经营KTV,将依法立案查处。

 

131

178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有几台由农用车改装成的抽粪车,随意乱倒,特别是有一、二辆白色罐车经常排放到莲花水库上游。诉求:依法严查。

厦门

    经调查核实。4月15日下午,曾某应澳溪中学老师杨某之约到澳溪中学疏通化粪池,原计划抽出一车,但由于粪水过多,需要抽2车,为了节约时间,便伙同杨某将第一车粪水倒在厦安高速云埔互通高架桥下一个垃圾转运点,距离澳溪溪(莲花水库上游)约400米,另一车按计划倒入汀溪镇一龙眼果园做肥料。

部分属实

    1.同安区环保局拟对2名当事人处以罚款2万元整[厦环(同)罚告字〔2017〕195号]。
  2.5月7日上午,已对非法倾倒的粪水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加强排查防控,杜绝此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给予责任人杨友谊警告处分,期限6个月。

132

178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垃圾焚烧厂和磁灶镇多家陶瓷厂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

    信访反映的垃圾焚烧厂名为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永兴路,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是BOT环保项目。
    1.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罗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1)垃圾焚烧炉排炉产生烟气处理方面。已配套烟气净化系统6套,处理后的烟气经9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已通过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在企业门口设立LED屏,实时显示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和锅炉温度参数,全天候接受群众监督。经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监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达标。(2)垃圾渗滤液处理方面。已配套180吨/天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2014字第001号),最终进入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已自行安装渗滤液处理自动监测系统。晋江市环保局对渗滤液处理设施法定排放口取水检测,COD、氨氮、pH均达标。(3)厂界无组织废气处理方面,晋江市市政园林局要求创冠垃圾焚烧厂应每月自行检测1次,每年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4次。根据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氨、硫化氢浓度、臭气浓度,均达标。(4)焚烧炉飞灰和炉渣处理方面,已配套飞灰螯合固化设备,固化后飞灰按技术规范要求于厂区内暂存库暂存,并按规定转移处置。企业已配套炉渣密封收集池,收集后按技术规范要求转运处置。
    2.磁灶镇陶瓷企业已于2013年底全部淘汰煤气发生炉,替代使用天然气;除12家停产外,其他陶瓷企业已于2016年底全部完成干燥塔二级除尘设施(不含旋风除尘)建设、改造。同时,晋江积极推动陶瓷企业完善车间污水收集系统,并开展露天物料堆场整治(整改时限2017年6月30日)。晋江市环保局也加大了监管力度,2016年至今,已先后查处陶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7件,行政拘留6人。

部分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开展夜间、节假日错时执法,加大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2.晋江市磁灶镇政府将根据《晋江市陶瓷企业物料露天堆场规范管理方案》(晋政办〔2017〕60号),督促磁灶镇陶瓷企业加快物料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如无法按期完成整改,将依法予以查处。

 

133

1788

位于龙岩市高新区坎市镇的秀山岩口龙泉矿业公司洗沙污水直排,加上文馆白土岩两家猪场、福德庵山上一家猪场污水直排,导致清溪河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龙岩

1.龙岩市泉秀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不存在洗沙行为,洞内排出水经过沉淀池后排入清溪河。

2.龙岩锦斌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属标准化养殖场,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已减栏800头,没有超限养殖。

3.白土岩两家养猪场已列入2017年限养区标准化养殖升级改造以拆(关)代改关闭对象,计划于6月30日前完成清栏关闭,现正按计划做好减栏关闭工作。

不属实

1.督促龙岩市泉秀矿业有限公司加大资金投入,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加快整改进度,加快环保项目验收,确保环保达标,在未通过环保部门许可前,严禁恢复生产。

2.加强对龙岩锦斌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巡查,督促减栏,如发现超量养殖或偷排现象,强制关闭。

3. 白土岩两家养猪场,严格按照标准化升级改造以拆(关)代改计划落实到位,责成坎市镇加强日常监管,加密巡查,督促减栏,确保按承诺实现6月30日以前清栏关闭。

 

134

178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江头东路长期有烧烤摊结成团伙占道经营,噪声扰民,油烟污染。诉求:请查处。

厦门

噪声、油烟

    5月6日22时后,湖里区行政执法局至现场发现:湖里区江头东路与江头南路交界处有2摊流动露天烧烤,占道摆设桌椅,供食客就餐、饮酒,现场存在食客饮酒划拳喧哗、烧烤烟尘乱排放现象。

属实

    5月6日晚,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对发现的2摊流动露天烧烤,收缴烧烤炉2套,没收占道摆放的桌椅,劝导食客不在违法摊点用餐。同时,启动夏季夜间整治行动,针对露天烧烤聚集问题,每日从14:30至次日凌晨2时开展专项整治,并把江头东路与江头南路交界处列为每日必检点。

 

135

1791

投诉人反映:建瓯市迪口镇大布林三绿猪场离河近,沼气池形同虚设,污水直排河里,污染严重。诉求:调查处理。

南平

    5月6日,建瓯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迪口镇政府等单位对三绿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公司实际存栏生猪1323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新增2个5000m3的黑膜沼气池,无污水外排现象。但该猪场存在危险废物储存间未设立标识牌和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

不属实

    5月10日,建瓯市环保局责令三绿公司于5月25日完成整改,对危险废物储存间未设立标识牌问题立案查处。

 

136

179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新城丽景小区内步行街上聚焦了十多家餐饮店,噪声、油烟污染很大。诉求:调查取缔这些餐饮店。

福州

噪声、油烟

    1.经现场检查,新城丽景小区步行街共有15家餐饮店,其中2家证照齐全,其他13家属无照经营。
    2.15家餐饮店均未留专门的排烟竖井,仅经抽油烟机收集后直接排往下水道或直排,存在油烟污染问题;罗记重庆鱼庄、丽景轩(农家乐)2家餐饮店夜间生意较好,聚餐人数多,存在噪声扰民。

属实

    1.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15家餐饮店予以全部查封,该地点餐饮店已全部停止经营活动。并对无证照的13家餐饮店立案查处,各处罚款5万元。
    2.闽侯县环保局对证照齐全但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2家餐饮店责令停业,要求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器,对逾期未安装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5甘蔗街道办事处召集15家餐饮店经营者进行座谈沟通,引导经营者转行。

 

137

1793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古槐镇的福州华竟建材有限公司灰尘和煤烟污染严重。诉求:调查处理。

福州

大气、扬尘

    1.5月7日,长乐市环保局前往现场检查,古槐镇没有名为“华竟建材有限公司”的企业,只有一家名为“福建华意建材有限公司”的企业符合投诉人的描述。该公司主要从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
    2.该公司于今年5月5日停产改造,厂区西面原料堆场部分砂、边角料露天堆放,有扬尘污染,锅炉烟气设施部分损坏。

属实

    长乐市环保局已对华意建材公司原料堆场未配套防扬尘措施进行立案处理,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购买防尘网等物品对原料进行遮盖,在锅炉烟气设施改造完成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38

1795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翼村的福州鑫磊石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已到期未进行土地复垦治理,还无证大量挖石取土;还有一个污染严重的沥青场,严重污染三溪口水库。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生态

    1.福州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已取得采矿证,于2014年6月1日到期,原采矿证到期后该公司已停产,现场已对矿山进行填土复表,并种植油菜花、相思树等植株,但矿区部分区域复绿效果不明显。未发现新开采痕迹。
    2.信访件反映的沥青场有两个,分别为福建融浩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创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均存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违法占地建设、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属于第三次投诉。污染物粉尘主要来源于石料破碎及铲车装卸过程,噪音主要来源于石料破碎、生产工序搅拌、车辆进出产生,影响周边环境。三溪口水库水库下游500米以外,主要污染物没有对其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闽侯县国土局已督促福州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对已复绿区域加强养护,对复绿效果不明显的区域抓紧做好复绿工作。
    2.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已组织县供电公司尚干供电所对融浩沥青、创辉市政两家沥青搅拌企业进行断电处理。
    3.闽侯县环保局已对两家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各处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生产。
    4.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融浩、创辉两家公司涉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分别予以立案。
    5.闽侯县国土局已对融浩、创辉两家公司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立案查处,拟对福建融浩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38.9469万元,拟对福建创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52.0114万元。
    6.目前,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已组织拆除融浩公司一座管理房和创辉公司两座管理房。上述两家公司已开始自行拆解生产设备。

 

139

179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祥谦陵园后山长期有人非法挖山毁林;青口镇幸福村福山公益生态陵园后山长期有人非法挖山毁林。诉求:请查处。

福州

生态

    1.经调查,2016年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山场破坏林地修建了一条福平铁路FRZQ-1标枕峰段施工工地便道,破坏林地面积约9.6亩(长度800米、宽度8米),现场未发现施工车辆及挖掘机。
    2.闽侯县青口镇幸福村福山公益生态陵园后山被挖山场,系青口镇幸福村“奶奶墓山”山场,被采挖林地面积约40亩。经调查,青口镇幸福村委会已将该山场承包给福州森得霖林业责任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属实

    1.闽侯县林业局于5月8日对对中铁十八局三公司福平铁路FRZQ-1标枕峰段山场破坏林地情况进行鉴定,5月9日对现场进一步复核,5月10日予以立案查处。
    2.闽侯县林业局于5月8日聘请司法鉴定机构对青口镇幸福村福山公益生态陵园后山长期有人非法挖山毁林破坏林地情况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立即立案查处。
    3.闽侯县林业局、国土局、所在镇政府增设宣传警示公告,禁止挖山毁林。两镇分别在在进山入口处修筑水泥挡墙,阻止违法车辆进出。祥谦镇、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森林公安分局、林业执法队进行日夜巡查,一旦发现盗采及违法施工行为,立即查处。

 

140

179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中院村有两处无证生产石子厂,石粉排污到江边,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信访件反映的两家无证石子厂分别为闽侯县翔峰石子加工场和中院岐头江边石子加工厂,均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石粉堆在江边,没有围挡处部分石粉被雨水冲刷流进闽江,对闽江水质造成了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闽侯县尚干供电所已于4月26、28日分别对翔峰石子厂、中院岐头江边石子加工厂进行断电处理,并要求在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擅自接电生产。
    2.闽侯县祥谦镇、县环保局督促翔峰石子加工场、中院岐头江边石子加工厂于5月15日前将江边残留的石粉清理完毕,并建成围档,防止石粉被雨水冲刷流入闽江。
    3.闽侯县国土局已对2家石子加工场(厂)立案查处,对翔峰石子加工场处罚款2.67万元,对中院岐头江边石子加工厂处罚款4.48万元。

 

141

1798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永泰县的福建厚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大气、扬尘

    1.5月6日下午现场检查时,厚德公司因球磨机出现严重故障正停产检修(5月5日出现故障),现场没有粉尘和噪声,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脱硫废水、除尘废水未见外排,也未发现其他污染情况。
    2.永泰县环境监测站今年3月28-29日对厚德公司轻质加气砌块及轻质加气板材改建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厚德公司10处噪声监测点位仅2#厂房东北侧一米外超标(2#厂房东北侧外为大樟溪,没有噪声敏感点),其余点位均达标;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烟囱排放口烟囱浓度、林格曼黑度均达标;总悬浮颗粒物达到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不属实

    1.永泰县督促厚德公司按照4月29日环保验收组的意见抓紧整改,由县环保部门督查整改到位。
    2.待设备故障排除后,由永泰县政府随机再组织现场检查核实。

 

142

180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万里村万安路7号内的福州鑫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瑞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锐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长期进行喷漆作业,污染很大。诉求:请查处。

福州

大气

    1.5月6日,仓山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仓山镇有关工作人员对信访件反映的3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福州鑫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烤漆房处于闲置状态,现用于堆放杂物;福州瑞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喷漆,但烤漆房内有生产痕迹;福州锐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正在喷漆,产生的废气经烟囱外排。
    2.3家企业均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未取得《机动车维修许可证》,擅自从事汽车维修活动。福州锐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由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批发、代购代销业务擅自改为汽车维修服务。福州瑞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福州鑫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

属实

    1.5月8日上午,仓山区环保局针对3家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问题,分别予以立案查处。其中,对福州鑫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责令立即停业整治,对其烤漆房实施原地查封,处罚款2000元。对福州锐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州瑞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责令立即停业整治,要求七天内将烤漆房及设备恢复原状。若逾期未予整治,将予以取缔。
    2.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家企业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对福州瑞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擅自变更企业住所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1万元;对福州鑫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变更企业住所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1万元;对福州锐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范围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1万元。同时,责令3家企业按照《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要求,取得《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汽车维修服务。

 

143

1802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平市建瓯市的芝星活性炭有限公司对大气和水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南平

水、大气

    该信访件与同批次受理编号为1755(交办编号为中环督信转[2017]109号-8)的信访件重复。

 

 

 

144

1803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建瓯市建筑垃圾弃土问题严重,尤其是三门大桥两头、市区往南雅徐墩205国道沿河一侧。诉求:请查处,解决问题。

南平

垃圾

    5月5日,建瓯市政府组织城管、环卫等部门对投诉人反映存在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弃土的路段逐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三门大桥两头、市区往南雅徐墩205国道沿河一侧确实存在零星的建筑垃圾弃土。

属实

    5月7日,建瓯市政府对三门大桥两头、市区往南雅徐墩205国道沿河一侧的建筑垃圾弃土进行清理,已于5月8日清理完毕。

 

145

180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的金闽小学规划用地被钢材切割加工厂占用,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漫天、噪声严重。诉求:请查处,解决问题。

福州

噪声、扬尘

    5月7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空地进行核查,发现空地上堆放有钢筋,周边散落有钢筋调直切断机2台、折弯机5台、剪筋机2台,设备上有明显的钢筋加工、装卸痕迹。执法人员经现场问询当事人得知,其利用该空地储存、加工钢筋扎件为自家建筑使用,未对外经营,未取得任何资质证明,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1.仓山区责令当事人于5月17日前清空空地内所有货物和设施,清退占用空地,期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如未按期完成清空、清退,将予以强制执行。
    2.仓山区环保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加工,当场搬离所有加工设备,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手续前不得从事钢筋扎件加工作业。当事人已搬离所有钢筋加工设备。
    3.仓山区政府拟于5月15日前完成对该地块围挡,并组织区市容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地块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占用情况坚决予以查处。

 

146

1807

位于龙岩市漳平市的双洋源非金属矿非法排放废渣废水,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龙岩

水、扬尘

1.5月2日、5月7日、5月9日,对信访事项进行核实,均未发现双洋源非金属矿有生产迹象。坑源村河道流水清澈,未发现废渣废土堵塞河道现象。沉淀池周边未发现有漂沙、洗沙等现象。

2.5月3日,漳平市环境执法人员现场采集的水样,监测结果显示,该矿西矿区沉淀池出口排放废水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不属实

1.针对漳平市双洋金源非金属矿存在西矿区2#弃渣场东面有挡土坝约10米宽损毁,部分渣土堆存在坑源小溪河道内及河道边,东矿区矿品堆放点西侧靠坑源小溪河道处有部分渣土堆存在坑源小溪河道内及河道边问题,要求漳平市环保局予以立案查处。

2.要求矿山业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设施,强化植被恢复及日常管护,防止水土流失。

3.督促双洋镇加强对该矿区的巡查,在未取得水保、安监、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前,确保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效能告诫双洋镇坑源村包村干部;通报双洋镇副镇长包村领导、双洋镇经委副主任、市国土局双洋所所长。

147

181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环保局为力源公司没有手续违法建成的位于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立新村官下尾对面的散装水泥转运站审批排污许可证,导致该违法转运点死灰复燃,噪声震耳欲聋。诉求:请查处,并取缔该转运点。

福州

噪声

    1.5月7日,福清市对力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当日该公司3#、4#水泥储罐正常开启生产。该公司年仓储中转散装水泥50万吨、包装水泥30万吨项目已取得福清市环保局环评审批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16年4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2016年5月22日,海口镇立新村村民对福清市环保局向力源公司颁发《排污许可证》不服,向福州市环保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福州市环保局于2016年8月4日复议决定福清市环保局向福建力源实业有限公司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符合法律法规,予以维持。今年5月2日,福清市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排放数据均符合福清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不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及海口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力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148

18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永诚养猪场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生态

    1.5月7日,福清市有关部门再次对福清市永诚畜牧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后回用冲洗猪舍;同时日消纳污水30吨的异味垫料发酵车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污水外排。
    2.5月4日永诚公司委托福建创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上下风向的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臭气浓度符合标准限值。同时,该公司已按4月29日福清市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建筑物类别进行标识,制定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培训。

不属实

    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永诚畜牧有限公司按照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制度,继续做好异位发酵等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严禁污水外排,实现零排放。

 

149

181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北北路28号之2栋楼楼房性质是住宅楼,该楼1-3层的承租人用来经营品心茶坊,并在本楼一层与相邻的CBD咖啡屋的消防隔离带违章搭建厨房,供应2-3层麻将馆(800多平)的餐饮服务。经多次投诉,该违建搭盖的厨房被拆除两回,但品心茶坊又第三次建成,并将烟囱架在顶楼天台,油烟污染环境。

厦门

大气

    信访反映的“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8号之2品心茶坊”为湖滨北路28号综合楼2-3层“厦门品心茶叶有限公司”。
    1.该公司于2011年在湖滨北路28号综合楼东侧违建一处约28平方米的砖墙泡沫彩钢瓦顶建筑物,思明区行政执法局于2011年10月23日、2011年12月6日两次组织执法力量对其实施强制拆除,之后当事人继续违建,目前作为厨房使用。
    2.该公司经营茶馆业务,并配有中餐服务,厨房设立两个基准灶,已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净化后高空(顶层)排放,实际经营项目存在煎炸炒等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
    3.经思明环保分局现场核查,该公司环保竣工验收审批面积250平方米,实际经营面积520平方米。

属实

    1.5月6日,思明区执法局已立案查处该店油烟扰民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于5月7日前自行拆除该违建物,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目前已立案。
    2.思明环保分局对该公司经营面积超过审批范围的违法行为将立案查处。

 

150

1814

投诉人反映:福安溪潭镇兰田村引进一家所谓的节能环保生产企业,实际上是一家大型粘土红砖厂,严重破坏了环境,中央督查组入驻福建,该厂不但不停产还在生产原料缺乏的情况下,将打隧道和修路的红土用于生产红砖,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的脐橙、香蕉水果种植。

宁德

扬尘、其他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被投诉的为福安市荣通建材有限公司:
    1.5月3日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擅自生产粘土砖、危废仓库地面未进行防渗处理问题。
    2.国土部门调查发现该厂使用君得利渣土运输公司和沈海高速工程弃土作原料,未发现非法取土破坏生态问题。
    3.现场检查未发现橙树、香蕉树枯死现象。5月6日检查时该厂已停止生产。

部分属实

    1.福安市组织相关部门于5月9日到该厂进行联合执法,依法拆除粘土砖生产设备。
    2.责令企业在5月15日前对危废车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3.对该厂停止供电。

 

151

1815

投诉人反映:罗源县宝钢德盛镍业原料厂污染环境。

福州

水、生态

    5月1日至5日,罗源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先后3次对宝钢德盛公司进行现场检查。5月8日,罗源县环境监测站对宝钢规划用地场界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浓度符合标准。宝钢德盛公司原料场在储存、转运过程中仍存在少量扬尘情况,部分原料堆放场未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但从2015年12月、今年4月环保部门对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的2次监测情况分析,金港工业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部分属实

    1.罗源县环保局已于1月17日对该公司部分原料堆场未设置有效防尘措施问题立案处罚3万元,并责令企业于4月1日前完成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厂内原料堆场防尘网设施建设,并采取遮盖、喷淋等抑尘措施。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原料堆场扬尘情况已有明显改善。同时,企业已启动红土镍矿皮带通廊输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计划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将从源头上解决原料堆场无组织扬尘问题。

 

152

1817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巨盈贸易有限公司在蕉城区后石乡上坂源开采建筑用凝灰岩泥石流、弃土排入河道,污染河道、破坏生态,给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小溪村带来环境危害。1.投诉至蕉城区地矿局回复说巨盈贸易公司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山基建土一部分用于沈海高速的填方,剩余部分按环评堆放在表土堆场,不会影响七都溪下游。泥土是因为金涵乡村民在矿区附近开垦种植笋基地造成的。这明显是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2.蕉城区环保局回复说该公司存在表土堆场区的挡土墙、沉砂池、截排水沟建设不完善,但仅要求整改,没有抓落实。

宁德

其他

    1.该项目基建所产生的弃土按照环评要求一部分用于沈海高速公路复线A1段填方,剩下的堆放在规划的堆土场,根据现场勘查,该堆土场未发现水土流失和污水溢流现象。
    2. 金涵乡村民个人因擅自开垦山坡地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引起下游七都溪流域部分水体混浊。
    3.4月20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沉砂池、截排水沟建设不完善问题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5月6日核查时,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4.5月4日区水利局责令矿山在3日内按照设计补足堆土场挡墙长度,5月7日核查时已整改到位。

部分属实

    1.4月10日,蕉城区水利局已正式立案调查金涵乡村民擅自开垦山坡地造成水土流失行为,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宁区水保罚立〔2017〕第01号)。
    2. 金涵乡村民已采取边坡修护、植树种草恢复植被、设置挡土墙和截排水沟治理等措施进行整改。
    3.蕉城区水利局将督促金涵乡村民按照进度安排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整改工作。

 

153

182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文区中骏蓝湾小区旁,市规划局公示要建的元东路属于城市二级次干道,距离蓝湾一期建筑物最小距离为5米,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造假,没有一期业主参加,诉求重新启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调查。

漳州

水、油烟

    建元东路项目是2017年省重点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漳州市规划局会议纪要》(〔2014〕29号)及道路工程方案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本项目设计方案基本合理,设计深度基本满足要求,原则上同意并予以通过。
    1.2013年7月17日,龙房公司进行第1次环评公众参与公告,在小港村、湘桥村和建设单位办公点等公共场所张贴第1次公告(评价信息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2014年7月21日至8月1日,龙房公司进行第2次公告,同时登出本工程环评的简本索取方式。公告期间,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收到来信、邮件、传真、电话。7月22日,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召开《建元东路(龙文南路至东环城路)道路工程方案设计》联审会,漳州市龙文华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中骏房地产开发商)有两位同志参会,与会代表达成一致意见。
    2.2015年2月4日,龙文区环保局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2月27日,龙文区环保局和龙文区政府网站公开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信息,公开时间从2月27日至3月5日,公开期间龙文环保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3.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查对象为项目沿线敏感目标内的4个行政村的60位公民、4个村委会和2所小学,共发出公众意见征询表66份,收回66份,期间,《建元东路(龙文南路至东环城路)道路工程方案设计》联审会,中骏房地产开发商有两位同志参会,公众调查具有代表性。因公众参与调查期间中骏蓝湾一期项目临街的业主尚未入住,确没有一期业主参加。但是该公众调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16)相关规定。
    综上,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程序合法、审批全程公开,结论客观清楚。不存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造假。公众参与调查符合要求,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调查结果有效。“重新启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调查”的诉求不予采纳。

部分属实

    1.龙文区城建局要求中骏房地产开发商履行2015年4月8日的拆迁承诺,并做好一期业主的解释说明工作。
    2.龙文区城建局要求龙房公司加强项目施工监管,严格按照《建元东路(龙文南路至东环城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和批复要求执行。

 

154

1824

投诉人反映:福州鼓楼区思景大楼小区是U字型建筑,底层有9家餐饮店,油烟、污水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噪声

    5月6日,经现场检查,思景大楼一层共有6家餐饮店,均未安装隔油池,除皇旺小吃店和兰州拉面外,其余4家餐饮店经营蒸煮捞类食品,无油烟产生。皇旺小吃店(尚干建新小吃)和兰州拉面厨房配置炒锅,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存在油烟、污水问题;兰州马家拉面为无证无照经营。

属实

    1.鼓楼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6家餐饮店下达关于鼓楼辖区餐饮店设置隔油池的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责令鼓楼区皇旺小吃店(尚干建新小吃)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鼓楼区市场监督局已责令兰州马家拉面店立即停止餐饮服务,在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开展餐饮服务,开业前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3.鼓楼区政府就思景大楼一层6家餐饮店的污水、油烟污染问题,要求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局、安泰街道加强跟踪,督促落环保问题的整改。

 

155

1826

投诉人反映:泉州南安市梅山镇格内村(山仔尾)在旧村部建了一铁件加作坊,无证照、无消防、无环评手续,喷漆、噪声严重污染环境。

泉州

生态

    铁件加工厂位于南安市梅山镇格内村自建的8层楼房1层,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
    1.4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梅山镇政府曾联合对该加工厂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从事喷漆加工的设备和车间,但作业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生产车间配有灭火器。
    2.5月5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梅山镇政府再次联合检查,该加工厂已于4月12日停产,但是车间部分剩余铁皮和生产产生的部分铝合金边角料堆放在该加工厂旁边农田(部分为自家农田,其余为他人农田)。

属实

    1.4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梅山镇政府、供电所对该加工厂停止供电。
    2.南安市梅山镇政府责令该铁件加工厂立即停产,限于5月10日前对堆放在厂房边农田里的边角料进行清理,恢复原貌。现已完成清理。梅山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156

1829

龙岩武平县中堡镇林坊村的山体含有大量坚硬的花岗岩(俗称大理石)1.2012年龙岩旭峰矿业公司利用不正当手段与林坊村签订了承包合同,2015年12月强行无证开采,被村民阻止,2016年10月不顾村民反对再次开采(无任何合法许可证)。2.开采造成山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开采点离村庄很近,噪声、尘土影响居民生活。3.反映到镇、县两级政府未能依法制止。

龙岩

其他

1.目前整个项目前期工作只到取得采矿权阶段,环评、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安评等工作尚未开展,也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矿山尚未开发。在道路开设过程中,由于企业未及时与村民充分沟通,造成部分村民误以为旭峰矿业公司准备进行石材开采。

2.项目实施过程中,旭峰公司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开设道路违法占用林地,造成植被破坏,对此,武平县林业局于2017年2月24日作出了林业行政处罚。

3.接群众投诉后,2016年10月21日县环保局对龙岩旭峰矿业有限公司下发书面通知,要求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环评审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部分属实

1.中堡镇纪委对不正当手段签订承包合同过程进行核查。

2.5月6日,中堡镇政府召开了林坊村全体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参加的会议,宣布暂停林坊村矿山开采项目前期工作。

3.5月7日,中堡镇进一步排查梳理林坊村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并对村民反映的问题一一作出回复。

4.旭峰矿业公司对已破坏林地进行植树,恢复植被。截止目前,已在种植2100棵枫树(总长度600余米,宽度约3.5米,面积约3.1亩)。

 

157

183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镇镇拟建污水处理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拟建地址离居民区仅30多米。

泉州

大气

    信访反映的“金淘镇拟建污水处理厂”实为南安市金淘镇污水处理厂,是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工程包子项目之一,按照金淘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于金淘镇晨光村,于2015年9月取得用地预审意见书,同年10月通过立项批复。因建设内容和规模变更,该项目于2017年3月重新立项。
    1.5月3日,南安市金淘镇政府、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尚未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污水处理厂平面布局方案,污水处理设施距离居民区实际距离为50.7米(污水厂防护距离依据环评测算,项目尚未环评,防护距离标准尚未确定),处理工艺拟采用膜处理技术。
    2.5月6日上午,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带领泉州市直有关部门到现场督办,要求南安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如项目不符合环评要求,应另行选址建设,同时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3.此件为重复信访件。2017年4月,南安市领导接访时,金淘镇时潮村3名群众有提出类似信访事项。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金淘镇政府即邀请信访人到南安市区污水处理厂、仑苍镇污水处理厂参观,实地了解污水处理厂。参观后3人均当场表示支持金淘镇污水处理厂选址工作。根据污水处理厂平面布局方案,污水处理设施距离居民区实际距离为50.7米,处理工艺拟采用膜处理技术。

部分属实

    1.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责令项目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的各项前期手续,抓紧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手续报批工作,待各项相关手续获批后方可开工建设。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能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将督促项目业主单位重新选址建设。
    2.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南安市政府要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在召开金淘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审会时,应邀请项目所在地的时潮村、晨光村群众代表参加,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引导群众理解支持该项目建设。
    3.南安市政府已要求金淘镇政府妥善处理项目用地征迁等问题。

 

158

1831

厦门市集美区民兴工业(重复,见办件编号:1667,投诉人反映:厦门集美区灌口镇乐活小镇民兴工业晚上排放恶臭气体,投诉了很长时间没有解决,影响居民身体。)

厦门

水、大气

    1.4月26日晚,集美环保分局对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企业喷漆线仅一条在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检查当晚为雷电天气,厂区外未发现明显异味。
    2.4月27日早上,集美环保分局再次到民兴公司现场调查,该公司无排烟情况,厂区外无异味。现场发现其厂区布袋除尘设施运转时噪声较大、部分有机溶剂容器未采取密闭措施。4月28日,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民兴公司的废气排放口及厂界周边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3.5月6日晚上,集美环保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涂装车间未生产,铸造车间正常生产,铸造废气处理设施正常开启,厂区无异味。执法人员针对4月27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涂装车间内已单独建成一间房间用于存放有机溶剂;布袋除尘器运行时已对风管进行加固,现场检查已无噪声震动。
现场检查企业废气设施正常运转,历次监督监测均达标排放。
    民兴公司厂区外无明显异味。但在季节变化、气压变化导致气体扩散条件变差等情况下,即使企业达标,也很难避免废气对乐活小镇的影响。

部分属实

 
    5月6日,集美环保分局约谈民兴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
    1.加强设施巡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2.企业做好巡查和设施运行记录。
    3.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环保分局报备。

 

159

1832

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河福村双兴鱼粉加工厂,臭气扰民、废水排入河道内。

漳州

水、大气

    龙海市榜山双兴鱼粉厂鱼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2年6月21日通过龙海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16年7月15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同年7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原料为海捕杂鱼,因5月起福建进入休渔期无原料供应,该公司于2017年4月30日向龙海市环保局提交停产报告。
    5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没有生产,车间周边无住户,车间内有鱼腥味,生产车间围墙未完全密闭,车间无组织废气未净化处理。现场未发现私设暗管行为,污水处理设施曝气池正在运行,污水总排放口无出水,但规范化排污口槽底有少量废水沉积,对该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氨氮超标。

属实

    责令该加工厂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限期整改无组织废气污染周边环境行为(该企业5月8日向龙海市环保局提交了整改报告),立案查处。

 

160

1833

漳州市台商投资区龙池开发区朝良工业有限公司,电镀水排入污水站锅炉房旁的池子内并排入河中(铁盖板、雨水盖板打开可看见),排放黑烟。

漳州

水、重金属

    1.前期查处情况:4月20日对朝良工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保安室旁排水沟排出带大量泡沫的污水,执法人员对厂区开展排查并采样送检。4月21日下达整改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顿,4月23日立案,4月24日收到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总排口、雨水管排放口重金属铜、镍均超《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总铜、总镍排放标准3倍以上。
    2.接到接到举报件后查处情况:5月6日上午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中,污水总排口、厂区内雨水沟、污水井及雨水沟均未发现污水排放;将污水站锅炉房旁的池子的盖板掀开后,池子见底,并未发现其他管口。该公司的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因停产无法核实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部分属实

    1.在未能彻底查清楚厂区雨污管网情况,未能杜绝污水混排雨水管网问题之前,严禁该公司恢复生产。
    2.针对4月20日检查情况,继续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拟将有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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